摘要:鉴于从专利数据视角对元宇宙产业技术发展进行梳理的研究较少,通过阐述支撑元宇宙发展的区块链、交互技术、电子游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网络运算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大蚂蚁”技术架构以及社交元宇宙、商业元宇宙、工业元宇宙和全景元宇宙等应用模式,基于648件元宇宙相关专利,从技术和应用两个维度概括分析全球元宇宙专利态势,并据此提出我国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研究表明:元宇宙专利最为集中的是与数字孪生、虚实相融场景搭建密切相关的交互技术,尤其是在元宇宙产业兴起之前基础就较好的虚拟现实技术;元宇宙专利应用最多也最为成熟的是游戏产业,其次是娱乐表演行业。应以我国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和元宇宙专利的现状为基础制定国家层面的元宇宙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在技术上侧重智能合约、增强和混合现实、脑机接口、游戏编辑工具、高级人工智能、网络及运算和物联网领域,在应用上注意强化社交和商业元宇宙的用户基础优势,寻求工业元宇宙和全景元宇宙的行业突破。
关键词:元宇宙,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专利战略,专利分析
1 研究背景
随着美国罗布乐思游戏公司以“元宇宙第一股”成功上市以及脸谱网(Facebook)改名为Meta等标志性事件的发生,2021年成为元宇宙元年。此后,阿里巴巴、字节跳动、腾讯、网易、微软等国内外互联网企业,以及西门子、宝马、耐克、阿迪达斯、宝洁、博柏利、可口可乐等全球著名消费品牌也纷纷进行元宇宙产业布局。不仅如此,一些国家也将元宇宙产业发展上升到战略全局的层面予以推进。2021年5月,韩国科学技术和信息通信部发起成立了元宇宙联盟,该联盟包括现代汽车株式会社、SK集团、LG集团等200多家韩国企业和组织,其目标是打造国家级增强现实平台,并在未来向社会提供公共虚拟服务[1]。我国虽然迄今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元宇宙发展战略,但是地方性相关政策已经层出不穷。2022年,上海、北京、浙江、重庆、成都、广州等20多个省市都推出了各自的元宇宙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希望在3年~5年内同时形成元宇宙经济发展的规模、质量和辐射效应[2]。各地元宇宙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无疑离不开核心技术的创新和应用,除了一部分技术秘密外,高质量的专利则是这些核心技术最明显的外部表征,因此,《浙江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就将“新申请元宇宙相关专利500项以上”作为主要目标之一[3]。
有鉴于此,诸如“元宇宙产业发展主要的支撑技术有哪些?会经历怎样的发展模式?目前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全球专利态势如何?我国应采取何种专利战略才能在这一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赛道上取得优异的成绩?”等,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IFI Claim曾于2022年7月20日发布过一份简要的元宇宙专利分析报告,回顾了过去5年全球元宇宙相关专利的一些基本情况[4]。日本东京调研机构Cyber Creative Institute也曾于2022年11月发布过全球元宇宙专利申请的排名。除此之外,国内外理论与实务界都较少从专利数据视角进行元宇宙产业发展状况的公开研究,所以该视角下的研究仍有较大的探讨空间。
2 元宇宙产业发展的支撑技术
元宇宙在近年来的产业落实具有技术、经济和社会上的必然性,因此,在分析元宇宙相关专利现状之前,有必要从一般意义上了解和认识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主要支撑技术。元宇宙又被称为“下一代互联网”,其实质上是若干最新网络和智能技术集成的结果。一般认为,支撑元宇宙发展的有六大核心技术,即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交互技术(interactive technique)、电子游戏技术(game)、人工智能技术(artificial intelligence)、网络及运算技术(network and computing)和物联网技术(internet of things),这6种技术的英文首字母相连刚好是“BIGANT”,所以元宇宙的核心支撑技术又被形象地称为“大蚂蚁”[5]。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网络环境下的分布式共享账本,具有可追溯、不可篡改、公开透明、去中心化的特性。在元宇宙中,区块链技术可用于知识产权、数据产权和虚拟物品所有权等财产权的确认工作,从而使得元宇宙的每一个参与者都能无后顾之忧地自由发挥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区块链还可以通过智能合约的方式来帮助元宇宙用户执行较为简单的交易,并起到公示公信、促进交易便捷和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用于交易支付的“货币”同样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原理而创设的数字货币,也即非同质化通证(NFT)[6]。从这个意义上讲,区块链技术为元宇宙中创意经济生活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工具、平台和机制,同时还奠定了元宇宙与现实世界连接和融合的重要基础。
交互技术是元宇宙作为三维形态的互联网能够赋予用户以沉浸式体验和逼真性效果的关键。交互技术具体包括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混合现实技术、全息影像技术、脑机接口技术和体感技术等[7]。虚拟现实是指综合运用计算机、电子信息和仿真技术打造虚拟环境和仿真空间的技术。增强现实是将计算机生成的虚拟物品或景象合成到用户所见真实世界中的交互性可视化技术。混合现实是指通过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的组合应用,生成虚实相融的可视化环境,使所有用户与虚拟数字人都可以在其中实时共存并进行交互[8]。全息影像技术利用光的干涉将光线的光强和相位信息存储下来得到全息图像,传统的光学全息技术利用光的干涉得到实物的全息图,而计算全息技术则无需有实物的存在即可利用数字计算生成全息图[9]。脑机接口技术是指通过将人的大脑信号解码成计算机可识别的指令,将人类神经世界与外部现实或虚拟空间连接起来,具体包括脑电信号采集、脑信号处理、设备控制及信息反馈4个步骤[10]。体感技术是指让用户不必借助计算机输入设备而是通过直接控制身体的动作即可与虚拟环境中的人和事物进行交互的技术。
电子游戏技术与元宇宙有着直接而紧密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元宇宙即是以电子游戏的方式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并得到应用拓展的。电子游戏技术的核心在于游戏引擎设计技术,包括渲染引擎、物理系统、碰撞探测系统、光影、动画、粒子特效、音效、脚本引擎、插件、场景管理、编辑工具等[11],其中的实时渲染技术与编辑工具中的3D建模技术对于游戏角色、场景和各种其他元素的创造,以及与前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技术的结合,使用户同时以创作者和玩家的身份参与元宇宙游戏,具有较为关键的串联和衔接作用。
人工智能是综合计算机科学、神经科学、统计学和社会科学等交叉学科知识,来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12]。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包括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和机器人等。在元宇宙的构建和运行中,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实现数字孪生、数字虚拟人、个性化数字化身和无障碍沟通[13]。
网络及运算技术是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能够在元宇宙中大放异彩的基础。元宇宙中视听、三维和实时数据的传输要求网络具有大带宽、低延迟、高性能的特点,5G和6G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正在不断满足这种需求。运算技术中的云计算采用虚拟化技术,可以统筹协调中央处理器、图形处理器、网络、存储、操作系统等计算资源,并克服软硬件兼容的困难,使元宇宙用户不受硬件和时空限制,满足其数据处理的多样性和不均衡性。云计算的虚拟化还可以很方便地扩展计算资源,能够进行海量数据计算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可靠性[14]。边缘计算技术则可以在最接近元宇宙用户和终端设备的地方实现计算、存储和传输数据,从而大大减少用户体验的时延[15]。
物联网技术是元宇宙中连接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重要技术,其以无线射频识别(RFID)和传感器技术为基础,发展为包括数据采集、传感器网络组网和协同信息处理在内的感知层技术,互联网、异构网融合无线接入等网络层技术,以及相关应用层技术在内的技术系统[16]。感知层的RFID和传感器技术主要用于现实世界和虚拟空间数据的采集,具有远距离、读取快速、穿透力强、效率高、存储量大等特点,构成了元宇宙的感觉器官,是元宇宙感知万物的信息来源。网络层技术是将感知层采集的数据通过嵌入式系统处理后,以无线网络方式传送到服务端[17]。应用层技术则是根据实际需求所部署的通信协议,负责设备间的数据交换和通信,实现元宇宙的“万物互联”[18]。
3 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多元模式
随着上述支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元宇宙的应用也会逐步得到扩展和泛化,从社交元宇宙、商业元宇宙、工业元宇宙发展成全景元宇宙[19]。
社交元宇宙乃至所有元宇宙的初始实践形态都是创造了某种虚拟世界的电子游戏。早在2002年,由美国林登实验室开发的游戏“第二人生”便具有了元宇宙的雏形。在“第二人生”中,人们相遇、对话、表演、旅行、购物、开会、研讨、上课、角色扮演,还可以设定虚拟化身的皮肤,制作房屋、汽车、装饰、服装等产品,并进行各种交易。此后,日、韩、美的代表性游戏公司陆续推出了“集合啦!动物森友会”“宝可梦GO”“我的世界”“罗布乐思”和“堡垒之夜”等元宇宙游戏,并大多都吸引了千万名以上的玩家用户[20]。元宇宙游戏由于摆脱了传统网络游戏单纯对抗打斗、闯关升级和增加积分等的模式限制,而是创建了一个与现实世界对应甚至相通的虚拟世界,并且这种创建工作大部分是由分散的海量玩家完成的,所以实质上是以游戏为媒介和平台拓展了所有玩家用户的社交生活。在此基础上,Meta、Soul等平台就构建了更加广阔的社交元宇宙,使带有各类兴趣标签的用户可以进行具身性、在场性的网络社交,并且可以更加突出自我个性和情感表达[21]。
社交生活中必然包含大量的经济活动和消费行为,商业元宇宙自然而然随之形成。元宇宙中的商业活动首先围绕着用户创作或设计的虚拟人形象、游戏元素或小游戏、其他数字版权作品等用户生成内容以及非版权性NFT的转让或许可展开,与之密切相连的是对各类版权作品在元宇宙中的商业化表演和传播,包括演唱会、新闻出版、美术展览、综艺表演和影视放映等[22]。在“直播带货”模式兴起的背景下,元宇宙中的这些文艺娱乐表演开始与广告零售全面结合,叠加相互关联、不断衍生的产品服务类别,多维视角、虚实相融的沉浸式购物体验以及数智化的物流体系,共同促进了元宇宙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23]。而NFT这种数字货币支付方式也决定了元宇宙必然会带来金融领域的变革。这种变革以场景金融的发展为主要特征,具体来讲,元宇宙提升了场景金融的服务效能,实现了场景金融的虚实融合,改变了场景金融中的客户交互方式,以及全面提升了场景金融中的客户体验质量[24]。
元宇宙虚实相融、场景交互、万物互联的特点不仅给商业流通和金融应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且可以成就制造业的智能革新,建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和售后服务一体化的工业元宇宙。工业元宇宙有机集成劳动力、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整合各种软硬件设施,实现机器之间互联互通、互相操作,并且不断强化各生产单元的功能和彼此之间的联系,促进生产系统的可靠性、有效性和持续改进性,实现协调发展和迭代创新[25]。就研发设计而言,在工业元宇宙中,很多原本受现实世界中物理材料的硬度、重量、体积,环境的温度、湿度,海量数据计算以及潜在风险等因素限制或影响的研发实验都可以顺利开展,并且因为没有物理毁坏或损耗而大幅降低了研发成本,所以能够极大地提高技术研发的效率、安全性和市场适应性[26]。就生产制造而言,工业元宇宙既映射、延伸和拓展了现实世界的生产操作,又使一些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完成的制造成为现实,还在虚拟空间中模拟构建管理实体工业生产流程的体系,赋能工业生产各环节和场景,使工业企业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27]。就营销管理和售后服务而言,工业元宇宙所能带来的便利在更早阶段的社交和商业元宇宙都已经呈现。
元宇宙发展的成熟模式将是与现实社会融为一体的全景元宇宙。在这样的元宇宙中,不仅是游戏、社交、娱乐、商业、生产等营利性经济活动十分繁荣兴盛,教育、医疗、政务、司法等公益性或公共性事务同样可以得到更好重塑。元宇宙中的教育不仅为每一个学习者提供了极为丰富多样的资源,而且能够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式和教育评价体系,使一切情景化的教育成为可能,以及通过精准的学习者画像实现真正的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28]。元宇宙中的医疗在治疗场景、个体预防和疫情防控、康复和健康管理以及医疗教学和科研等方面都有相当突出的特点,能够有效解决现实世界医疗和医学发展中很多较为棘手的难题[29]。元宇宙对政务处理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权力主体角色重构、社会数据挖掘利用以及虚实空间搭建衔接等方面,通过这些智能化思维和技术手段,可以逐步建成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30]。元宇宙在司法方面可以实时完成文书送达、远程开展诉讼庭审、拟态进行举证质证、模拟还原案件事实、多方推进纠纷调解以及聚类归纳案件裁判等,因而极大地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智能化水平,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1]。
4 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全球专利态势
为探明相关技术在元宇宙产业发展上述多元化模式中的应用情况,笔者以“metaverse”为关键词,在德温特创新(Derwent innovation)专利分析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共获得仍处于有效状态的元宇宙相关专利648件(以下简称“样本”)。由于数据库算法设定严格程度和检索方法差异等方面的原因,与IFI Claim、Cyber Creative Institute调研报告中的数据相比,该检索结果数据明显要少很多,但是以该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仍然可以大致确定元宇宙全球专利的基本态势。
从专利授权时间来看,在2011年之前,除了2009年有11件专利外,其他各年的授权专利都为个位数,而2021年授权的专利为52件,2022年则为263件,这两年授权的专利共占所有元宇宙专利的48.6%,非常直观地反映出元宇宙元年开启以后相关专利数量随之急剧增长的现实。2007年诞生了第一件也是当年唯一的一件元宇宙专利——“用于在对象中产生行为的装置和方法”,由英国电信公共有限公司在印度获得授权,具体的发明内容是在诸如电脑游戏中的虚拟对象行为转换器,映射虚拟对象例如由不同参与者指定的不同人群之虚拟化身的行为。可见其主要是应用于电子游戏的专利技术。英国电信公共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印度又获得了一件“为一个对象生成行为和为同一对象生成行为控制器的方法”专利,发明内容与前一专利十分接近。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此后英国电信公共有限公司再没有获得元宇宙相关专利授权。
从专利授权国家来看,美国专利有204件,韩国专利有173件,中国专利有110件(含台湾省的3件),日本专利有85件,欧洲专利有14件,通过PCT申请获得多国授权的专利有33件,加拿大专利有8件,俄罗斯专利有4件,澳大利亚专利有4件。这也大致反映了元宇宙产业在全球发展的状况和相关地区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基于专利数量对专利权人进行排名,排名前十的依次是IBM(56件)、COLOPL株式会社(47件)、三星电子有限公司(25件)、美国Virtuix公司创始人兼CEO——Goetgeluk Jan(19件)、微软技术许可有限公司(15件)、迪士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12件)、美国HoloGirls公司的CEO——Shuster Brian Mark(11件)、Shuster Gary Stephen(11件)、美国Magic Leap公司(9件)、韩国嘉泉大学产学合作财团(Gachon University of Industry-Academic Cooperation Foundation)(7件)。前10名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数量占样本专利总数的32.7%,反映了一定的技术集中度;而美国、韩国专利权人占据其中九位,这与它们在专利授权国家中排名前两位的情况具有正向关联。此外,从前10名专利权人的所属行业来看,元宇宙专利的应用呈现出传统电子信息巨头企业与新兴娱乐公司并驾齐驱的局面。从专利的前向引用频次来看,排名前十的专利权人依次为美国动视出版公司(Activision Publishing,Inc.)、韩国AFUN交互公司、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Alcatel-Lucent)、苹果公司、万代株式会社、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有限公司、COLOPL株式会社、韩国十字工作有限公司(Cross Job Co. Ltd.)、韩国Coding & Play公司,分别拥有6、3、4、4、3、2、3、47、3、3件相关专利。由此可见,元宇宙专利的质量与专利权人所拥有的元宇宙专利数量几乎没有必然联系,不少公司尽管只有几件元宇宙专利,但是却可能拥有较高的质量,成为众多在后元宇宙专利研发申请时必须引证和比对的现有技术。这就意味着在元宇宙技术研发中,起步较晚或者实力较弱的公司也完全可能凭借开拓性发明或突破性创新取得某一方面的竞争优势。根据国际专利分类(IPC),样本专利大多交叉分布在如表1所示的技术领域。

从前述“大蚂蚁”所代表的元宇宙6种支撑技术维度来看,在样本专利中,发明名称明确包含“区块链”的有6件,其中包括4件韩国专利、1件美国专利和1件多国专利;包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或混合现实”的有98件,其中大多包含“虚拟现实”,包含“交互”的有30件;包含“游戏”的有28件;包含“人工智能”的有7件,其中有6件韩国专利和1件多国专利;包含“网络”的有8件,其中有5件美国专利、2件韩国专利和1件多国专利;包含“计算”的有1件,为中国专利;包含“物联网”的有1件,也是中国专利,包含“通信”的有35件。从应用视角来看,样本专利发明名称中除了前述包含“游戏”的28件外,包含“表演”的有17件,其中有8件韩国专利、4件加拿大专利、3件日本专利和2件美国专利;包含“娱乐”的有2件,都是日本专利;包含“销售”的有4件,分别为2件韩国专利和2件日本专利;包含“商业”的有5件,分别为3件韩国专利、1件中国专利和1件美国专利;包含“经济”的有3件,分别为2件韩国专利和1件多国专利;包含“教育”的有2件,都是韩国专利;包含“医疗”的有3件,分别为2件韩国专利和1件中国专利;包含“健康”的有4件,分别为2件韩国专利和2件中国专利;明确与“制造”相关的专利有1件,系美国京瓷SLD激光有限公司(Kyocera SLD Laser)的“可制造含镓和氮的单频激光二极管”专利。
虽然从发明名称中能够直接看出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元宇宙专利占样本比例不高,但是结合前述元宇宙专利所属IPC分类的情况,还是能够大致勾勒出目前全球元宇宙专利的产业实践图景。从技术上看,元宇宙专利最为集中的是与数字孪生、虚实相融场景搭建密切相关的交互技术,尤其是在元宇宙产业兴起之前基础较好的虚拟现实技术。作为前元宇宙形态的电子游戏技术同样产生了较多数量的元宇宙相关专利。其他的元宇宙专利则以图像、视听数据的处理、无线通信和光学元器件为主要内容,可能涉及人工智能、网络运算和物联网技术等。从应用上看,元宇宙专利应用最多也最为成熟的仍然是游戏产业,其次是与游戏密切相关的娱乐表演行业,再次是销售、商业和经济管理领域,而教育、医疗、制造行业和其他经济社会领域的元宇宙专利则明显较为稀缺。
5 我国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
对目前全球元宇宙专利的数量、质量、地区分布、专利权人排名、所属技术领域和主要应用行业有了大致了解,有助于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地制定和实施我国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
首先,我们不应满足于目前仅有地方分散性元宇宙产业发展战略的现状,还是需要国家进行顶层设计,从而便于统筹全局、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并将专利战略作为该发展战略的基础组成部分[32]。元宇宙产业发展战略应当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框架下制定,尤其是契合其中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提高数字产业化水平的部分,具体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就其中的专利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先对我国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的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尤其是5G、6G通信网络和物联网等与元宇宙技术开发密切相关的数字基础设施,进而提出合理的近期发展目标[33];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应当利用自己作为专利管理部门拥有的信息和工具优势及时发布元宇宙产业专利分析报告,并定期更新,以供相关企业作为研发参考,同时,该分析报告应当重点关注国际国内比较,即已经在各种形式的跨国元宇宙中投入实践的国内外专利,特别是属于同一细分技术或行业领域、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专利;其他中央管理部门则可以对自己主管行业领域中元宇宙的实践现状和未来需求进行总结,并提出可以企及的技术创新目标和切实可行的系统推进方案。
其次,依据以上所分析的目前全球元宇宙产业专利态势,结合相关技术发展的综合情况,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技术和行业特点确定各自的元宇宙专利开发战略。具体来讲,在元宇宙的“大蚂蚁”技术架构中,区块链技术目前在虚拟人生成显示、共享交易平台构建和数字资产管理存证方面应用相对较多,而智能合约技术仍有较大的拓展空间。此外,区块链如何与云计算、边缘计算技术结合以更好地进行元宇宙中通信计算资源的管理,提升区块链的可扩展性和互操作性,也是值得重点关注的专利研发方向[34]。交互技术中的虚拟现实技术在元宇宙中的应用已经相当普遍和成熟,需要重点突破的专利研发方向是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技术,以及与物联网密切关联的智能穿戴设备等交互式硬件[35]。当然,脑机接口技术同样是值得深入探索的专利开发方向。电子游戏技术领域中的元宇宙专利,目前较多涉及游戏角色、装置、场景和操作方法等方面,而契合元宇宙去中心化创作特色的编辑工具类型的专利则相对较少,虽然这与元宇宙自由免费、开放共享式的创作模式有一定关系,但相关企业仍然可以将开发足以吸引用户付费使用的编辑工具专利作为技术创新的目标之一。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元宇宙专利目前主要被用于虚拟人的行为引导以及一些简单的商业服务,而涉及与用户合作或者独立进行创造性活动以完善元宇宙构建的高级人工智能仍有很大的专利开发空间。与前面4种技术相比,面向元宇宙的网络运算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在整体上可能更加薄弱,需要围绕各类元宇宙中的海量数据处理和万物互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36],难度也相对较大,但绝对是可以寻求专利突破性进展和差异化发展的方向。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为了论述方便而对元宇宙“大蚂蚁”技术架构中每一类技术的专利研发策略进行了单独分析,但在实践中,市场主体极少仅单单就一类技术进行适应元宇宙的研发,往往都是将它们有机结合在一起完成各种发明创造。
再次,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应当根据不同应用模式中的专利现状而有所侧重,力争取得差异化创新优势。具体来讲,就游戏等社交元宇宙和娱乐、电商、金融等商业元宇宙应用而言,虽然韩国、日本和美国企业等可能目前在专利数量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我国相关网络服务商拥有较为庞大的前期用户基础,可以利用用户的路径依赖抓紧进行现有产品或服务的元宇宙化改造,研发出相应的核心专利以巩固自己的市场锁定效应。当然,这些企业也可以采取合资经营、兼并收购和寻求知识产权许可等方式与相关专利权人强强合作,形成叠加优势[37]。另一方面,我国相关企业需要加强场景渲染、3D建模、虚拟人创造、沉浸式电商系统等目前专利数量相对不多的社交、商业元宇宙关键技术研发,以保持自己在未来的市场竞争力[38]。进而言之,工业元宇宙和全景元宇宙是我国企业有机会实现“弯道超车”的领域。目前在生产制造、教育和医疗等行业的元宇宙专利还较为稀缺,我国相关企业可以面向这些行业的元宇宙应用加强扩展现实、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的专利研发,并将传统的资源优势、人力优势、规模优势和数据优势等转化为数字优势[39]。
最后,地方政府不应追求“大而全”的元宇宙产业发展目标,而应当在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之下,以相关专利研发和应用为基础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元宇宙产业发展战略。具体来讲,地方政府应先进行本地区元宇宙相关专利及其实施现状的摸底调查,对本地区元宇宙产业发展的技术实力、产业水平和比较竞争优势进行完整清晰的分析梳理;然后,地方政府应以该比较竞争优势为中心,引导和整合本地区的资金、人才、设备、园区、项目等创新资源,加强专利技术开发,不断巩固和扩大该比较竞争优势,力争形成本地区的元宇宙特色产业集群。在这种创新资源整合中,产学研合作是较为重要的路径;此外,由政府财政支持的公共研发机构也应当围绕本地区的比较竞争优势和其他元宇宙通用技术进行专利研发,从而形成与市场驱动之技术创新的合力,增强本地区元宇宙产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固然应当有一定的专利数量追求,但更为关键的是专利质量。高质量的专利既可以突破大公司的技术封锁和奠定企业的错位竞争优势,又可以作为企业拓展市场的许可利器,还可以成为相关元宇宙行业在某一方面的技术标杆[40]。
6 结论
元宇宙产业发展是以相关创新技术的集成为基础,而专利则是创新技术的重要表征。从区块链、交互技术、电子游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网络运算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大蚂蚁”技术架构以及社交元宇宙、商业元宇宙、工业元宇宙和全景元宇宙的应用模式出发,对全球元宇宙相关专利的各国授权数量、专利权人排名、专利引证情况、技术领域分布和产业实施状态等做了粗略分析,并据此提出我国元宇宙产业发展的专利战略。由于元宇宙本身并非专业的技术概念,其六大支撑技术也都可用于元宇宙以外的场景,所以本研究主要以关键词进行检索和采取聚类分析的方法会存在一定局限性,更全面、深入和精准的相关专利研究还有待学界同仁采用更加科学合理、逻辑缜密的数据统计方法和实证分析模型展开,或者围绕着某一特定类型专利技术在某一具体产业应用领域的实施现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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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宗辉(1982—),男,江苏盐城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与人工智能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知识产权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