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受到广泛重视,有利于推动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发展。本文结合当前世界和我国的发展情况阐述了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意义,结合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从相关政策、法规、人才、服务以及当下的互联网时代等方面探究了创新发展的路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金融顾名思义是知识产权与金融的融合,通常是企业或个人将自己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也逐渐开始创新,除了以往将知识产权作为抵押进行融资的形式,还产生了将知识产权进行挂牌、拍卖、资本化和证券化等形式。在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发展,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需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知识产权的转化率提升,将知识产权真正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力。
一、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知识产权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指的是通过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我国在知识产权战略指导下需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2022年我国发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全面的指导,从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市场运行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创设良好人文环境等方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中,支持运用金融手段知识支持产权发展,也倡导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的不断创新发展能够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二)顺应科技发展需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科技的广泛应用能够推动经济发展,也为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在先进的技术背景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和科技发展中也逐渐占据更重要的地位。知识产权金融能够为企业和产业创造更多的知识资本,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率,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打下基础。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金融创新和新型金融成果,对不同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激励。随着我国科技发展,金融创新不再只是一种软件、产品创新,还有法律法规体系创新。金融衍生产品都签订了ISDA协议,但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协议出现,如果出现法律冲突或是争议,都需要采用国外法律来制定,这导致我国交易存在较多发展问题。随着如今科学技术发展需求的完善和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有效避免众多金融产品问题出现,并为双方提供较大保障。
(三)推动知识产权转化
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发展能够为众多具备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转化的机会,为这些企业合理提供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动力。我国部分中小微型企业拥有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但是缺少生产所需的资金,也没有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土地、房产和车辆等资产;部分企业缺乏转化知识产权的渠道,无法通过知识产权变现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发展为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估值和变现创造了更多机会,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融资的途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可以通过金融手段提高企业的无形知识资产价值,为企业提供充足的融资,利用知识和创新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促进国家创新建设
创新是当前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融合创新思路发展能够推动我国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当前建设发展的重要目标,在科技发展的背景下需要注重知识产权的创造、发展和保护,通过知识产权的转化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是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金融与知识产权的融合能够为我国的创新建设提供支持。知识产权与创新息息相关,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推动知识产权的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可以为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为我国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从而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
(五)金融创新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首先,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何为风险管理指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一定业务中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准则。其次,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需要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并运用正版软件来促进版本加强管理,在软件使用中,首先选择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软硬件。
二、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运用模式的构建策略
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重要助力,重视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能够强化创新精神,为创新发展创造适宜的空间。我国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需要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借鉴先进经验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为我国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从而推动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
(一)建设法律制度,完善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运用模式的构建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我国可以研究其他国家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制度等,学习其中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发展需求建设适合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法律制度框架和法律体系。
以美国为例,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推动金融资源向知识产权产业的聚集,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明确指出抵押无形资产的条件,不限制抵押的知识产权种类;《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构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抵押流转等做出明确规定,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完善的法律支持;《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也对知识产权的证券化做出了规定,结合相关案例为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解决方案,美国对于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法律体系能够有效推动知识产权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竞争力提升。再如,日本同样也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基本法》和《商标法》等基本法规为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发展提供依据,此外还有《知识产权评估方法》和《新规事业育成融资制度》等可以为知识产权估值、抵押担保、风险控制等提供依据,推动创新发展。
我国需要及时认识到当前世界的发展形势,通过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金融促进创新发展,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为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模式提供凭据。首先,我国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法律体系之前需要协调法律法规,结合不断发展的社会趋势和需求及时修正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对知识产权金融中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归纳总结,明确知识产权创造、发展和保护的基础法规,对于知识产权流转、抵押融资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估值方法和标准,优化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相关制度等,通过相关法规的协调完善法律体系;其次,参与到知识产权金融立法中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同样也需要协调统一,常用于抵押融资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需要不同的部门制定标准,抵押融资的操作也需要不同的金融机构参与,这样会为知识产权金融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统一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最后,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专门立法和法律制度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将知识产权相关的保险、抵押融资、证券化和信托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整合起来,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金融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
(二)丰富金融资源,加大扶持力度
知识产权的发展和金融运用模式的构建,除了法律法规的保障,还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支持,这样才能为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推动多方的合理建设,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以韩国的知识产权金融政策为例,韩国近年来注重知识产权的发展,制定大量政策辅助知识产权的发展。韩国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开发了知识产权估值分级系统,能够全面获取知识产权企业的信息,通过系统准确审查抵押企业的资质和知识产权价值;韩国的专利厅与相关银行联合起来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进一步的担保,处理知识产权金融产生的不良资产,这样能够有效降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可能带来的风险;韩国为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免费公共服务,例如人才培训、业务咨询和知识产权估值等,以此降低企业的成本,提升企业的产值。
我国政府也需要认识到知识产权金融政策的重要性,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进行调控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变现,推动相关企业的快速发展。第一,我国政府需要为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丰富的资源,引导金融资源向知识产权产业集中,适当对知识产权企业进行补贴,通过多元方式避免产权抵押融资中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完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风险承担体系,充分调动相关的各个部门和企业等,构建健全的知识产权金融系统;第二,我国政府需要加大力度支持知识产权金融,辅助相关企业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扶持相关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宜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
(三)联合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
知识产权金融是由知识产权和金融两部分构成的,我国在进行创新模式的构建中不仅要关注知识产权和相关企业,还需要重视金融机构的参与,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充分融合,从而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以英国的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为例,英国政府搭建了知识产权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平台,双方在平台中进行合作沟通,能够增强彼此的信任,进而实现高效顺利的合作。英国知识产权部门发布知识产权工具包,以此在知识产权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沟通工具,加强双方对信息的全面了解。英国还针对知识产权企业开展规划和布局工作的辅助,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和、开发知识产权价值;为了保障知识产权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的利益,英国政府积极推动第三方评估知识产权价值的形式;英国政府还通过在知识产权企业中领贷、领投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进行跟贷和跟投,这样能够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构建。
我国需要重视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企业的合作关系,构建和谐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升金融机构的参与度,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和服务能够充分激发知识产权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发展。第一,金融机构应充分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企业的特点,结合企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开发策略,通过适宜的金融产品为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助力;第二,我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与证券交易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发创新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金融产品,利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满足市场需求;第三,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保险公司可以积极开发相关的产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资产保险工作;第四,金融机构还可以与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借助专业的力量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以此增强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方面的专业性。
(四)培养专业人才,提高从业水平
现如今,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依旧存在众多不完善,如今依旧处于质押融资和保险,证券化和信托也处于开始阶段,想要有效促进我国知识产权金融运用模式重新,首先促进完善知识产权整体服务,并对专业进行培训,促进工作人员从业水平提高。在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模式发展过程中,相关专业人才起到重要的作用,只有具备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相关政府部门、立法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实现知识产权金融的不断发展。
日本为了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在此过程中积极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人才经过培训可以全面掌握专利和商标等各方面的知识技能,还可以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技能。美国大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学历教育,高校中开设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课程,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为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建设,我国也需要加大力度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提升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的整体从业水平和发展水平。第一,相关部门和企业可以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知识产权领域的定向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人才,不断提升相关专业人才的水平;第二,相关部门和企业可以构建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专业人才的评价方式和标准,考察并不断推动专业人才的能力提升;第三,人才培养需要从高校开始,因此,我国的高校中可以设立相应的专业,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相关的课程体系,同时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全面掌握知识产权金融的知识和能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需要注重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建设,以此推动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之一,主要是在企业核心竞争力中运用,同时,也可以为企业带来较多利润,对我国经济长远发展有着较大帮助。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发展中的参与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从而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建设和发展,为我国众多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变现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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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孟豹,男,安徽宿州人;研究方向: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