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课题(2021011711)
2019年年末新冠肺炎的暴发对全球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蔓延全球的病毒戳破了发达国家医疗资源完善的“泡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人们的工作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在这场“战役”中,生物医药产业变得更加惹人瞩目。2020年作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重要节点,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对纲要的实施至关重要。此外,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国知发运字〔2020〕13号)中提出的继续推动表征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核心指标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知识产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如何将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相融合,推动生物医药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后疫情时代一个现实又重要的新命题。
1 反求诸己: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布局现状分析
1.1 中国《专利法》中生物医药相关规定
我国《专利法》1984年颁布以来,经过了四次修改。三十多年来,中国始终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积极地融入国际市场的同时逐步完善自身,同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持一致[1]。之后,我国《专利法》于199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药品产品专利首次纳入了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并且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被进一步完善;2000年专利法修改后,开始允许医药产品的平行进口;同时2002年在我国入世后,药品试验数据开始受到行政法规的保护;2008年第三次修改中,我国专利法中增加了Bolar例外,并开始对遗传资源进行保护[2];如今,为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正在积极地推进专利链接、数据保护、专利保护期补偿等制度[3]。2020年修正后的《专利法》更是加强了对专利人的保护,更加激发生物医药产业的科研投入和专利申报的热情。
1.2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布局现状概述
本文分别选取INNOJOY数据库、佰腾网专利数据库以及SooPAT数据库作为数据检索源,选取“生物医药”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时间设定为自我国1985年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到2020年为止。由于前期的关于生物医药专利的申请数量很少,且存在专利申请为0的年份,为了使我国生物医药行业的专利申请变化趋势呈现准确规律,故选取1995-2020年的生物医药行业专利数据进行分析。经过分析,我国生物医药企业共申请34532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2913件,占专利申请总数的66.35%。针对检索出的专利数据,本文从不同角度分析我国生物医药企业的专利布局。
1.2.1 我国生物医药企业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整理我国生物医药专利申请二十年来的数据,数量变化如图1所示。分析该图可知,在2018年以前,我国生物医药相关的专利申请总体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其中2002年之前生物医药专利申请量均处于100件以下,规模较小。2008年之后,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度增长,至2018年达到了5633件。值得注意的是,生物医药相关的专利申请发展趋势同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存在紧密联系,1993年我国修改了《专利法》,将药品产品专利纳入保护的范围之中,然而专利制度成立初期,既由于专利保护意识的缺乏,也因为生物医药行业处于发展初期,所以生物医药专利的申请量相对较少,并增长缓慢。2000年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修改,加大了对专利的保护,同时生物医药行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因此2000年后专利申请的数量相比于2000年前大幅度增长。2008年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在此之后关于生物医药的专利申请迅猛增加,在2011年首次突破了千件,达到了1311件。

图1 1995-2020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申请柱形图
但是从图2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中,授权专利数量相对较少,并且在2014年之后授权专利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截至2020年10月,许多关于生物医药的专利正在审核的过程中,但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可以合理地预测,在2020年后关于生物医药的专利申请将再次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随着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愈加全面、人们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以及中国在生物医药科学技术上的迅猛发展,生物医药专利的申请数量将随之增长。

图2 2011-2020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授权专利与申请专利折线图
1.2.2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主要申请人分析 优秀的专利申请人是生物医药行业的宝贵资源,可以引领行业的发展,是生物医药行业的“领头羊”。对数据库中生物医药相关的专利申请人进行检索,结果如图3所示。自1995-2020年我国关于生物医药专利申请的前十名中,排名最高的是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共拥有491件生物医药相关的专利。复旦大学是前十名专利申请人中的唯一一所高校,以220件专利走在了高校生物医药研究领域的前列。对比排名第一的研究院,生物医药行业的相关企业的研发能力则相对较弱。

图3 1995-2020年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主要申请人柱状图
1.2.3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IPC技术构成分析 对我国生物医药行业的专利申请根据IPC小类进行统计(图4),我国生物医药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A61K(医用、牙科用或梳妆用的配制品)、C07K(肽)、C07D(杂环化合物)、C12N(微生物或酶或其组合物)、G01N(测试材料)等。其中申请最多的专利集中于A61K小类之下,该小类下专利申请量最多的为A61K36/00(含有来自藻类、苔藓、真菌或植物或其派生物)相关的和A61K31/00(含有机有效成分的医药配制品)相关的专利申请。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病毒诊断和检测的专利技术是生物医药行业主要的研究方向,主要可以分为基因检测和蛋白检测两个方向,蛋白检测依赖于明晰的病毒结构,研发难度高、时间长,因此研究相对滞缓,核酸检测具有高通量和快速的优势,因此是生物医药行业的专利申请热点,核酸检测专利申请的IPC分类号为G01N 33/53。此外关于新冠肺炎的病毒抗体的研究也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的申请热点,该类专利IPC分类号集中于A61K39/00,因此估计2020年生物医药行业的专利技术布局和专利申请会主要集中于A61K和G01N技术。

图4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IPC技术构成分析图
1.2.4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 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可以评估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的发展水平。本文通过技术生长率(v)、技术成熟系数(α)和技术衰老系数(β)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技术生命周期进行评价。相关系数含义如表1所示。
表1 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系数表
系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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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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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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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生长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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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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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值递增,说明该技术正在萌芽或生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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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熟系数(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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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a/(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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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值递减,反映技术日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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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衰老系数(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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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a+b)/(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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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值递增,预示该技术日渐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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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该专利领域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a:过去五年该专利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量;b:该专利领域当年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c:该专利领域当年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
由图5可知,首先,技术生长率系数(v)从2010-2013年呈现出持续走高的状态,以每年平均0.04的增长幅度较为平缓地增长。2013-2019年整体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其中2015-2018年降势较为缓和,2018-2019年下降幅度较大,直接下降了0.05。从技术生长率呈现的数据来看,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技术正处于发展阶段,且正向着成熟阶段发展。其次,技术成熟系数(α)在2010-2013年期间呈现增长的趋势,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技术快速发展,2013-2015年下降幅度较大,2015-2019年下降幅度较为平缓,该阶段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技术逐渐趋向成熟。最后,技术衰老系数(β)数据相对震荡,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然后下降的趋势,变化趋势不明显。综合三个系数来看,中国的生物医药产业正在从发展期向着成熟不断迈进,核心专利的研发将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日趋重要。

图5 2010-2019年β、α、v的变化趋势图
1.2.5 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法律状态分析 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整体专利法律状态中,有效专利共有12517件,占总体数据的39.1%;失效专利共计9786件,占总体数据的30.6%,共有9698件专利正在接受实质审查,占数据的30.3%。其中在审专利超过了30%,与有效专利的数量相差较小,说明生物医药产业越来越重视专利的申请,两组数据的对比也能反映出中国生物医药企业申请专利的总体质量较低。此外,失效专利也超过了30%,说明我国生物医药专利管理水平较差,并且多数专利难以持续持有。
1.3 小结
首先,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发明专利的授权比率较低,并且近些年呈现出降低的趋势,可见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申请专利的质量仍然有待进步。其次,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专利申请数量排名第一的为科研机构,企业的研发实力仍相对较弱。此外,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于化学和生活必需品领域,专利申请的范围相对较窄,其他领域的专利申请仍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最后,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正逐渐从发展期走向成熟期,高质量的专利研发和完善的管理会持续成为生物医药产业的热点问题,但是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质量较低,维持专利水平不高。
2 他山之石:吉利德科学公司战略分析与专利挖掘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瑞德西韦作为广谱抗RNA病毒药物,在体外实验中证实对Covid-19抑制效果显著,并且在细胞实验中,相比其他药物,瑞德西韦的最大效应浓度更低,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抑制活性更高[4],瑞德西韦成为公众寄予厚望的抗疫药。同时,作为该药物的研发公司,吉利德科学公司也再度走进大众的视野。吉利德科学是一家注重研发,从事药品开发销售的生物制药公司。吉利德科学公司坚持创新,并十分注重自身公司的专利布局,自1985年来,该公司已在全球七十多个国家申请了上万件专利。本文结合吉利德科学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对其专利布局进行挖掘分析,取长补短,以期能够为我国生物制药产业在后疫情时代如何通过专利布局来实现更快速的发展提供建议。
2.1 吉利德公司知识产权SWOT分析
针对吉利德科学的知识产权战略,采用SWOT模型进行分析:
①Strengths(优势):吉利德科学公司拥有众多核心专利,并且专利的质量较高。并且,吉利德科学公司拥有专业研发团队,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的研发。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申请基本遍布全球,大约涉及70个国家或地区,充分利用地域性布局模式,遏制竞争对手的产品向全球市场的渗透。该公司这种广泛性、持续性的专利技术撒网在药企的竞争空间中占据了足够的优势[5]。
②Weaknesses(劣势):吉利德科学公司对其生产的某些药品并不拥有其核心专利,只拥有相关的辅助成分专利。例如替诺福韦,该药物的专利存在许多问题,其药物最关键的活性成分PMPA是早已被公开的抗病毒母核(1985年捷克专利),吉利德公司仅在PMPA之外添加了某些加快药物吸收的成分[6]。由于缺乏创新,在中国便被宣告专利无效。
③Opportunities(机会):当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十分严重,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介绍,瑞德西韦在抗新型冠状病毒时展现出较好的疗效,而该药物正是吉利德科学公司研发的药物,核心专利都掌握在其手中。
④Threats(威胁):吉利德科学公司在许多国家会面临核心专利被驳回的情况,比如印度知识产权管理局就曾经驳回了其关于丙肝的重磅药Sovaldi在印度的专利申请[7]。此外,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上出现了很多仿制药。Epclusa和Harvoni是该公司治疗丙肝的药物,2019年1月,市场上已经推出了这两款药的仿制药。吉利德科学公司还会面临商标被抢注的情况,比如此次新冠肺炎期间,武汉病毒所便公开声明申报了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的新用途专利。
2.2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情报挖掘
2.2.1 确定检索式 进行吉利德科学公司的专利挖掘,第一步需要确定专利申请人。通过网络检索出吉利德公司的别名、英文名、曾用名、控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最后得出了以下检索式:(PA,CAS+=(吉利德科学公司OR吉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OR吉里德科学公司OR吉列德科学公司OR吉利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OR吉利德法莫赛特有限责任公司OR吉利德帕洛阿尔托股份有限公司OR 吉利德康涅狄格有限公司OR吉利德康涅狄格股份有限公司OR吉利德康涅狄格公司OR百时美施贵宝及吉利德科学有限责任公司OR吉利德卡利斯托加有限责任公司OR吉利科罗拉多公司OR吉利德生物制剂公司OR吉尔利德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2.2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申请态势分析 经过检索发现,吉利德科学公司在全球的专利申请起源于1996年,在2015年以前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并且在2015年该公司的专利申请量最高,为1212件(图6)。通过公司年报,可以发现2015年也是该公司风头最盛的一年,营收首次突破了320亿美元,跻身于全球医药企业销售前十强。分析数据可以发现,2015年过后公司的专利申请量呈现下降的趋势。同时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和2020年的专利数据并未完全公开,实际数据应该高于图6所列的数据。

图6 吉利德科学公司全球专利年度申请量分析图
2.2.3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地域布局分析 通过图7,我们可以发现吉利德科学公司在其总部美国申请的专利数量最多,达到了2438件。其次分别是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和日本、加拿大。分析公司官网信息可以发现,吉利德科学公司全球专利布局的策略同其全球运营的策略相一致。该公司的运营策略首先聚焦于北美,例如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其次为亚欧国家,如中国、印度、奥地利、捷克等。

图7 吉利德科学公司在不同国家专利申请量分析图
2.2.4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技术布局分析 吉利德科学公司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肝脏疾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心血管疾病等领域。专利主要集中在A61K31、A61P31和C07H19(图8)。分类号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吉利德科学公司分类号为A61K31的专利数量最多,共有3524件,该分类号的含义是含有机有效成分的医药配制品。分类号A61P31的含义为抗感染药,专利数量为857件;分类号为C07H19代表着含杂环与糖基团化合物、核苷等,专利数量共807件。

图8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技术布局分析图
继续对分类号为A61P31(抗感染药)类别的专利进一步深挖,A61P31主分类小组中用于HIV的专利数量最多,达到了280件,其次是抗病毒相关的专利,共计250件,RNA病毒相关专利为197件。该检索结果同吉利德公司的重点研究领域相一致,即吉利德科学公司致力于HIV和肝脏疾病等药物的研发。
2.2.5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价值分布分析
(1)专利DPI星级分析。针对吉利德科学公司的专利资产的整体价值,从专利的技术价值、法律价值、战略价值、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入手,借助大为公司的DPI(Dawei Patent Index)量化评估专利价值工具,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吉利德科学公司在中国布局的专利进行评估结果,如图9所示,公司整体的专利价值度较高,5星专利的数量为256件,达到了在华专利总量的71%。

图9 吉利德科学公司中国专利DPI星级分布图
(2)专利布局国家数量分析。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在布局国家数量上表现同样十分优秀,共有8574件(占专利数的89%)专利在超过18个国家进行了相关的专利布局(图10)。该结果证明公司十分重视其相关专利的布局工作,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意识。

图10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布局国家数量分析图
(3)专利被引证数分析。从图11可知,吉利德科学公司共有1030件专利被引证次数超过了18次。专利的被引证次数是指某一专利被后续专利引用的次数,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此专利的重要程度,被引证次数越多表明基于该专利的后续改进发明就越多,该专利在该特定技术领域就处于愈加重要和基础的地位[8]。所以该结果说明吉利德科学公司的专利在其行业内处于领先和权威地位。

图11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被引证次数图
2.2.6 吉利德科学公司专利复审无效分析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吉利德科学公司提出复审的专利共计34件。其中撤销驳回的专利共计23件,超过了所有案件的2/3。该结果说明吉利德科学公司复审的大部分专利申请很可能最终会被授权,无效专利数量较少。
2.3 小结
对吉利德科学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SWOT分析可以发现,该公司十分注重创新和专利质量,同时对专利进行了完善的布局,因此,吉利德科学公司知识产权战略采用的是竞争性的战略。此外,新冠肺炎的暴发和持续,让吉利德科学公司再次受到关注,其在新冠肺炎疫情药物研制中的表现将会成为该公司迅猛发展的外部机会之一。
通过专利挖掘可以发现,第一,吉利德科学公司的专利布局与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总体战略相协调。第二,作为国际化发展的全球企业,公司充分重视全球的专利布局。该公司极具前瞻性,其在2007年进入中国市场,但是在1994年便在中国市场进行了专利布局。“兵马未动,专利先行”,吉利德科学公司提前13年就开始进行相应的专利布局。第三,更重要的是,吉利德科学公司不仅注重专利的数量,更加注重专利的质量,五星专利占据在华专利的71%,专利引证次数也是名列前茅,说明吉利德科学公司在生物医药行业具有重要地位。该公司经过复审的专利大部分被撤驳,也从侧面证明了其申请的专利被授权比例高,无效专利比例较小。最后,具体的专利挖掘的分析结果同吉利德科学公司的知识产权SWOT战略分析结果相一致,吉利德科学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又同该公司总体战略相协调,可见吉利德科学公司完善的专利布局和公司的战略发展相辅相成,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敬陈管见:中国生物医药企业专利布局相关建议
3.1 制定同公司的总体战略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战略
生物医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当选择与其发展阶段和公司总体战略相一致的知识产权战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战略目标选择防御性、竞争性或者运营性的战略。防御性战略指的是防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其他企业的攻击,采取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被动地位的战略[9]。适用于知识产权管理薄弱的生物医药企业或稳健经营型企业,该战略的目标在于确保不会因知识产权问题被逐出市场或面临巨大IPR风险。竞争性战略则是积极主动地将开发出来的技术申请专利,利用专利的保护占领市场[10],该战略适用于知识产权强势的生物医药企业,企业可以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武器进行攻防,压制对手,以争夺市场。本文中的吉利德科学公司采用的便是竞争性的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遍布全球,并积极使用各种策略来延长自己的专利保护期限,抢占市场从而压制竞争对手。运营性战略适用于以知识产权为运营对象,直接以知识产权获取利润的企业,比如高智发明、高通、深圳朗科等公司。在选择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时,知识产权的战略目标必须服务于企业总体的战略目标[11]。如果某生物医药企业选择的总体战略目标是稳定战略或者是收缩战略,那么此时如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选择竞争性战略,可能会使得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企业的运营管理以及外部环境之间失去平衡,企业因此会陷入困境。
3.2 提高中国生物医药行业专利申请的质量
通过对吉利德科学公司的研究,可以发现尽管传染病毒的暴发并不普遍,生物医药药品从研发到盈利需要漫长的过程,且成功率低,但是该公司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抗冠状病毒的研究,坚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科研。反观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中的医药企业创新能力普遍较弱,而且大量企业没有资金来维持新药的研发,因此中国的生物医药企业普遍选择仿制药研发。但是进行仿制药研发又会使得企业生产的药品因为缺乏创新难以在市场占据有利地位,难以赚取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企业的研发,最终形成恶性循环。高质量的专利、技术秘密等可以说是生物医药企业最为宝贵的资源[12]。既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运营水平,还可以使企业对特殊生产要素的控制更强,以及使企业获得更便宜的资金成本,从而帮助企业形成绝对的成本优势,一项高质量的专利同时是一个难以跨越的行业壁垒[13]。
3.3 细化医药专利,全面布局申请
针对生物医药企业研发的药品,我们不仅可以对其生产的产品申请专利,还可以针对制造产品的方法和特定药品应用的特定用途以及其生产设备等各方面申请专利。
3.3.1 药物产品的专利布局 生物医药企业针对研发的产品应该进行全面的专利保护。如图12所示,产品专利可以继续细分为化合物专利、晶型专利、制剂专利和药物的组合专利。化合物是生物医药企业在研发药物过程中获得的最普遍的物质。首先,医药企业要重视对其通式化合物的专利保护,因为通式化合物专利一旦授权,则是对药物活性分子的绝对保护,难以规避。其次,企业应当针对通式化合物研发的化合物盐和前药继续申请专利,来延长具体药物的专利保护期。最后,针对医药产品在研发过程中的医药中间体、衍生物、药物杂质、活性代谢产物等均可以申请专利保护。除了化合物,针对化学结构相同但是晶型不同的药物,生物医药企业可以申请晶型专利。针对制剂开发、制剂生产工艺改进、制剂升级,企业可以申请制剂专利。也可以将不同的药物进行组合,申请组合专利。总的来说,通过对医药产品不断地细分,进行专利申请,可以有效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

图12 药物专利类型图
3.3.2 方法和用途的专利布局 生物制药企业也可以针对药物研发过程中的制备方法和分析方法申请专利[14]。制备方法不仅包括了物质的合成方法、提取方法,还包括了药物中间体的制备和杂质的制备方法等。可以申请分析方法专利的范围十分宽泛。假如药物及其中间体、制剂等的分析方法、检测方法满足专利授权的“三性”条件,便可以获得方法专利的授权。此外,对于企业发现的药物新用途或者针对某疾病的新的药物规格也可以申请专利,例如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药物多奈哌齐的用途专利申请。
3.3.3 药品其他专利的布局 除了上述的专利申请,制药企业可以对其生产的制药设备、装置、药品包装物等进行专利的申请。在评价此类专利创造性的时候,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对于同一个主题的专利申请,当评估后发现该发明创造性较高时,生物医药企业可以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同时提交。实用新型专利通常不需要实质性审查,授权时间较短,授权成功后能取得10年的保护期限。而发明专利则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当发明专利成功授权后企业可以放弃实用新型的权利,转变成20年的发明专利保护,从而延长了10年的保护时间。
3.4 使用合理策略延长专利保护期
药品研发平均要经历10~15年的研发周期[15]。而且药品研发需要投入人力资源和资金,但是在我国一项药品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仅为20年。为了使得企业的投入和回报相平衡,生物医药企业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方法来延长药品的专利保护期。
3.4.1 把握申请专利的时机 企业申请的专利首先不能与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相冲突,其次要配合企业的产销计划。首先,生物医药企业应该了解其专利的研发进度,生物医药产品必须要确保试验数据达到安全稳定并满足相关的行业标准再流入市场。其次,也需要注意同行业中其他医药企业的研发成果,避免自己研发的产品被竞争对手提前申请。最后,企业应该对研发产品的生产上市作出合理的时间规划,尽可能地使专利申请与药品注册进度同步进行,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
3.4.2 专利与商标结合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只有20年,到期后需要公开相关的技术,但是商标权在注册后可以持续拥有[16]。因此生物医药企业可以提前对高质量专利的药品进行商标注册,并使药品在行业中获得良好的口碑,在专利到期后,仍然利用商标的品牌优势在消费者中形成行业领跑者的企业形象,继续抢占市场,获得收益。
3.4.3 利用优先权 国外多数生物医药企业将优先权制度作为构建专利网、加强和延长专利保护的重要手段[17]。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当既有优先权日又有申请日时,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所以生物医药企业在首次申请专利时,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先权,在权利期限临近结束时,提交在后申请。这样既能够回避现有技术,又可以将自己专利的保护期限先后延长一年的时间。
3.4.4 利用选择发明 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选择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有意外效果的窄范围或个体发明。在判断选择发明的创造性时,相比其选取的公开技术,需要该发明达到无法预测的“质”或“量”的变化[18]。药物通式化合物中包含的化合物不胜枚举,研发企业很难将所有的化合物申请专利。所以医药企业可以对已经公开的通式化合物进行选择试验来合成尚未申请专利的化合物,在达到专利法申请专利的标准后,对选择发明的化合物申请专利。生物医药企业既可以对本公司的现有技术使用选择发明的方式,来延长现有技术的专利寿命。同样可以对其他公司的公开数据,使用选择发明的方法对竞争对手形成制约。因为在选择发明的保护范围内,现有技术的拥有者如果实施该选择发明,仍需发明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仍构成侵权。
4 结语
对于我国的生物医药产业,新型冠状病毒的暴发既是考验,也是一次机会。我国的生物医药产业应该主动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与发达国家领先生物医药企业之间的差距。后疫情时代,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应当认识到高质量的专利的重要性,提高技术研发与专利创新的投入,同时每个企业完善自身的专利管理,找到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相融合,推动生物医药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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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晓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Email:7805525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