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典型机构研发团队投入产出分析
通过对机构研发团队投入产出研究,可以帮助掌握该机构在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研发实力、研发人数和学科带头人等情况。本文分别统计10家典型企业的发明专利数、第一发明人及发明参加人次的数据,其中发明参加人根据各机构专利的申请情况,取前3位参与者计入。根据平均每件参加人次=发明参加人次/发明专利数、人均产出专利数=发明专利数/发明参加人次可分别计算出平均每件参加人次和人均产出专利数的数值,见表2。

由表2数据可得出:
(1)发明专利数在前三的分别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布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瑞卓喜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第一发明人数量最多的是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众享比特科技有限公司,他们的核心研发团队更为强大,特别的,相比其他公司或机构的专利发明基本上是多人共同参与,阿里巴巴的大多数区块链专利的发明均为个人单独研发,说明他们公司的区块链技术员工个人能力突出,或者公司可能更重视独立研发的成果;此外,第一发明人数量最少的是布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通付盾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均为一人,显然这三家机构的区块链技术研发团队是围绕一位核心研发成员建立的,该成员应当是区块链行业内的技术带头人之一。
(3)发明参加人次最多的是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云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平均每件参加人次同样排名前列,但是相对地,人均产出专利数却落后于其他公司和机构,说明比特大陆和杭州云象两家公司的研发团队整体人数较多,每件专利参与研发和做出贡献的人数也比较多,猜测其公司内部技术员工比例相对较高,且倡导集体协作致力于创新研发,但是这样也导致公司内每个研发人员的独立专利研发成果稀少,或者没能够出现研发能力特别突出的员工。
(4)最后人均产出专利数领先的是杭州复杂美科技有限公司、瑞卓喜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通付盾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杭州复杂美科技有限公司,在只有3名发明参加人(其中2人为第一发明人)的情况下,却拥有24件发明专利数,从而使得人均产出专利数高达8件,远远领先于其他公司。说明这家公司的研发团队非常精简,但其研发人员的实力却非常突出和优秀。
5 我国区块链典型机构IPC技术分析
根据国际专利分类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对我国区块链10家典型机构专利数据进行IPC区域构成分析、IPC分类时间演进分析和IPC技术领域的关联性分析。
5.1 IPC区域构成分析
根据我国10家区块链典型机构专利的IPC主分类(大类)的统计数据绘制出图2,对区块链专利的IPC主分类(大类)进行技术区域构成分析。

每个专利中都包含一个或多个代表技术分类的国际专利分类号,通过分析IPC号码可以了解专利的技术研发热点。在样本专利数据中,IPC主分类H04(电通信技术)和G06(计算、推算、计数)显著地高于其他主分类的件数,分别为97件和172件,而其他分类则均不超过4件。通过三维图也可以直观地看出,除了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以外,这10家机构专利申请中涉及到的大类基本是两类:H04和G06。
相比之下,G06有明显的数量优势,是区块链技术中最为核心的技术领域。而在G06领域专利申请数量位于前列的是阿里巴巴、布比网络和瑞卓喜投,这三家机构在区块链的核心技术即计算、推算、计数领域具有技术优势。而在区块链的另一主要技术领域H04,即电通信技术上,阿里巴巴、众享比特和江苏通付盾的专利申请占有数量优势。以上说明目前这五家机构的专利布局更接近区块链的核心技术领域,而其他五家机构,在区块链的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上相对处于劣势。
对样本专利数据中每一件专利的摘要进行分析解读,汇总每家机构的专利信息中涉及到的专利基础技术点和应用技术点,绘制成表3。

专利数据中高频的基础技术点相对集中,主要有安全、共识、交易、身份认证等,应用技术点则较为分散,涉及金融、物联、大数据、版权保护等多个领域。综合来说,目前区块链专利主要的研发热点是支付技术以及安全加密的相关技术[18]。
5.2 IPC分类时间演进分析
通过对IPC主分类(小类)年份变化的考察,统计各年份IPC主分类(小类)出现的频度,可以清晰地反应出该领域相关技术的演变。在我国区块链典型机构的专利数据IPC主分类(小类)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制作出IPC主分类(小类)随时间演进的三维图表,如图3所示。
区块链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呈现相对集中的趋势,主要涉及的小类为G06F(电数字数据处理),G06Q(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H04L(数字信息的传输,例如电报通信),2014—2015年区块链行业在国内开始进入萌芽阶段的时候,这三小类在总体专利申请数量中就占据领先地位,进入2016年,三者均出现一个大幅度的增长,说明2016年起区块链技术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与这三小类涉及的专利技术的研发成果涌现有一定关联。我们还可以看到在这三者中,存在一种区块链核心技术专利申请从G06F向G06Q和H04L偏移的趋势,相比之下,G06F在2016年的增幅要小于其他两者,然后在2017年的申请数量也要小于另两类。这可能是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阶段有关,区块链技术从1.0阶段进入2.0阶段,在持续进行基础协议等底层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开始倾向更多地探讨技术的落地,比如智能合约、防伪溯源等通用应用和数字货币、金融领域等垂直行业的应用。

5.3 IPC技术领域的关联性分析
当一个专利对应多个IPC号时,且这些IPC属于不同技术领域,称为IPC共生现象。对共生频率及领域的研究可了解技术领域之间的关联性和密切程度,并且有助于预测技术迁移途径及发展方向。对我国10家典型机构的专利样本数据中存在IPC共生现象的专利进行统计,共84组共生关系。采用NodeXL软件进行IPC技术关联性分析,结果如图4所示。IPC的共生现象发生在14个IPC小类之间,产生了11组单独的共生关系以及73组存在重复现象的共生关系。国内区块链专利IPC共生频率最高的是G06Q,其次是G06F。G06Q小类的关联性最强,包括G06F、G06K、G06N、H04M、H04L、G07C、G07F共7个小类,G06F小类有G06Q、H04L、G07C、G06N、H01L、H05K共6个小类与之关联。其中H02M、G06T、H04M、H04B、G07F这几个小类均只有单独的一个小类与之关联,关联性最弱。与G06Q(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其他类目不包含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处理系统或方法)小类有密切关联的包括数据的识别与表示,记录载体及其处理,电数字数据处理,数字信息的传输,基于特定计算模型的计算机系统,时间登记器或出勤登记器等。而与G06F有关联的除了基于特定计算模型的计算机系统等软件领域外,还包括半导体器件、印刷电路等硬件设备技术。
综合来说,区块链技术目前涉及到的存在IPC共生现象的小类还很少,因此关联性不够突出,可视图也相对简单。相信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步骤的分析能够更加深入。

6 结论
本文运用专利地图技术,从国内专利申请现状、典型机构专利申请状况、研发团队投入/产出、IPC技术分析等多个角度对区块链产业及行业内的典型机构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区块链技术正处于成长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作为重要创新技术而受到广泛关注,大量区块链创业公司纷纷成立。中国目前的区块链专利申请数量在全球范围内领先,专利申请数量近两年来大幅增加,业内公司和机构的专利申请数据总体呈现增长态势,预计随着技术研发的深入和行业的进一步布局,区块链相关技术的专利将持续增长。
(2)区块链中国的专利申请主体主要为国内申请人,除了比特大陆、华为等少数机构有通过PCT提交国际申请外,在这一领域还未形成规模的跨国专利申请。而国内的区块链典型机构包括大型科技企业、初创公司、高校机构等多种类型,其中2013年后成立的创业公司占多数。这些机构中有的主营产品和业务内容具有独特性,有的进入行业早占据先发优势、有的拥有行业内的技术或学科领头人,有的核心团队研发能力强、有的自身拥有技术或资本优势,总的来说区块链产业正处于百花竞放的时期,还未出现行业巨头或领头羊。各种类型的机构或公司正努力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技术优势,从而在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3)区块链目前涉及到的专利IPC技术领域相对集中,主要是H04和G06两大类,具体到小类为H04L、G06F、G06Q三类,从发展演变来看,呈现从G06F向H04L和G06Q转移的趋势;而从关联性来看,G06Q具有最强的关联性,作为区块链领域的核心技术,G06Q与其他IPC小类的共生频率最高。从具体的专利技术点来看,区块链专利中高频的基础技术点主要是安全、共识、交易、身份认证等方面,而应用技术点则较为分散,包含金融、物联网、大数据、版权保护等多个领域。
(4)区块链技术目前正处于2.0阶段,从2.0过渡到3.0阶段的产业化之路势在必行。要在这场全球的技术竞赛中保持领先优势,需要更多的资金和人才的投入、业内公司和研究机构逐步探索该技术在其他行业的落地应用,以及政府对区块链应用的推动和监管。未来,更多区块链技术相关的新产品和服务将不断涌现,打破行业间的壁垒,实现加速融合,实现颠覆性创新。
参考文献:
[1]NAKAMOTOS. Bitcoin:a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EB/OL].(2008-10-31)[2019-02-01]. https://bitcoin.org/bitcoin.pdf.
[2]周平,杜宇,李斌,等.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R].北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
[3]张伊聪,王帆.2018中国区块链行业分析报告[R].北京:鲸准研究院,2018.
[4]斯万.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及导读[J].金融电子化,2016(3):96.
[5]何瀚博,朱秀清.区块链行业研究报告[EB/OL].(2018-08-02)[2019-02-01]. https://www.canzhaoxi.com.cn/report/preview/8f6a967ccd914e6da19379867d190146.
[6]乔鹏程.分布式账本技术:区块链与经济管理研究的国际演进:Cite space和NVivo计量与多数据比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7,34(23):33-41.
[7]HARVEY,CAMPBELL R. Crypto finance[EB/OL].(2016-01-24)[2019-02-01]. https://ssm.com/abstract=2438299.
[8]LEE L. New kids on the block chain:how bit coin’s technology could reinvent the stock market[EB/OL].(2015-09-06)[2019-02-01]. https://ssm.com/abstract=2656501.
[9]BRUMMER C. Disruptive technology and securities regulation[J].Fordham Law Review,2015,84(3):977-1052.
[10]林小驰,胡叶倩雯.关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综述[J].金融市场研究,2016(2):97-109.
[11]袁勇,王飞跃.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J].自动化学报,2016,42(4):481-494.
[12]曹磊.区块链,金融的另一种可能[J].首席财务官,2015(24):12-13.
[13]杨东,潘瞾东.区块链带来金融与法律优化[J].中国金融,2016(8):25-26.
[14]KHAIRUDDIN I E,SAS C,CLINCH S,et al. Exploring motivations for bit coin technology usage[C]//CLIFF LAMPE,DAN MORRIS,JUAN PABLO HOURCADE. CHI EA’ 16Proceedings of the CHI conference extended abstracts human factors in computing systems. Santa Clara:ACM,2016:2872-2878.
[15]ALI R,BARRDEAR J,CLEWS R,et al. The economics of digital currencies[R]. London:Bank of England,2014.
[16]李政道,任晓聪.区块链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探析及未来展望[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10):75-78.
[17]CHRISTIDIS K,DEVETSIKIOTIS M. Block chains and smart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et of things[J]. IEEE Access,2016,4:2292-2303.
[18]雷孝平,张海超,桂婕.基于论文和专利的区块链技术研发状况分析[J].情报工程,2017,3(2):20-32.
[19]周洁,李文宇,郭刚.区块链技术的专利态势分析[J].电信网技术,2017(3):37-42.
[20]张建升.区块链技术中国专利申请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15(3):123-128.
[21]张孝荣,杨思磊,史琳,等.腾讯区块链方案白皮书[R].北京:腾讯研究院,2017.
作者简介:王玲(1975—),女,江西抚州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与创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组织变革与决策;李倩(1994—),通信作者,女,江苏常州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管理;王金晓(1996—),女,浙江台州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创新、创业与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