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一个国际比较
在一定程度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成本优势成为其国际竞争力优势的能力,发达国家因而获得了更多的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和国际贸易的控制权。下面我们将以专利为例,来分析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大陆在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61件,比2005年的402件增长了 64.4%,增长速度居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之首。而同期USPTO授予发明专利权总量年均增长仅为2.0%。
但各国专利制度的差异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利申请数量。因此,单位人口、GDP和研发投入的专利申请量不同并不一定表示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或资源分配效率逊色于别国。所以WIPO《2007年专利报告》比较了各国的“专利密度指数”,即专利申请同人口、GDP和研发投入等其他指数进行比较,也就是按照国家规模和经济活动的大小对专利申请数量加权,然后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获得更有实际意义的对比数据。图2和图3分别显示了每百万人口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和每十亿美元GDP产生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GDP按购买力平价调整后的2000年定值美元计算)。


由图2可以看出,按每百万人口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排名,日本以2 876件高居榜首,比上一年减少0.3%;韩国以2530件位居第2位,同比增加15.6%;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依次排名3至5位;中国排名第24位(2004年第27位),同比增加41.2%(2004年51件)。
由图3可以看出,按每十亿美元GDP产生的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排名,韩国位居榜首,日本、德国、新西兰和美国分居2至5位,中国排名第9位(2004年第17位)。
总而言之,就专利申请状况而言,与全球第三贸易大国的地位相比,中国的排名仍显落后。来自美国、日本和德国的申请人向其他国家提交的专利申请最多。其中,2004—2005年源自美国和日本的非本国居民专利申请各占全球总量的23%,德国占11%。换言之,这三大来源国总共囊括了全球非本国居民专利申请总量的57%。2006年,除美国本土外,在美获发明专利授权前三位的依次是日本、德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分别为36807件、10005件和6360件。中国大陆的排名从2005年的第17位上升至2006年的第15位。由此可见,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不令人满意。要追赶上西方发达国家,我们仍然任重而道远。
四、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一个国际借鉴
最新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公布的2007年版《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内地的竞争力排名第15位,日本则退居第24位。这是自1989年这项排名实施以来,日本首次被中国内地超越。该报告的主要领头人、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世界竞争力中心主任格瑞理(Stephane Garelli)教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大规模的出口、外商投资和劳动力,尤其是大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出现是中国内地竞争力排名一路上扬的主要动力”。而世界经济论坛近期公布的《2007—2008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在131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中, 2007年中国竞争力指数居全球第34位,日本排名第8位。报告指出,中国的竞争力优势在于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宏观经济稳定,以及高储蓄率和低通胀率等。中国应尽快建立成熟的金融市场、加强高等教育与培训、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以进一步提高全球竞争力。
尽管权威机构对中国和日本的国家竞争力排名不一,但日本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先驱之一,其渐进丰富的经验和逐步完善的实施办法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二次大战以后,日本实施赶超战略,走了一条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技术创新的发展道路。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实施构筑小型专利网的专利防御战略。1950年至1976年,日本共花了60亿美元,引进1 700多项先进技术,创造了2000亿美元的社会财富,节省了几倍的时间和几十倍的经费,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追赶,日本制造业能力迅速增加,某些领域甚至超过美国,企业专利数量也位居世界前列。此时,日本的专利战略转向技术创新,形成自主专利。20世纪90年代日本进一步调整专利战略,采取了促进原创技术的专利战略,进而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政府和企业共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2002年7月3日,日本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发表《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3月1日生效。2003年7月8日,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公布了《有关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其利用的推进计划》(日本知识产权界称之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该推进计划是根据《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和《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的,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利用、发展多媒体素材产业(contents business)、人才培养和提高国民意识等五大部分组成,其中包括270项措施。在每一届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的会议中,首相都亲自做出指示,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委员及时地评估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进展,并对下一年的行动计划予以更新和扩充。近五年来,日本打好了牢固的知识产权根基,今后仍然有一系列的行动计划,例如:促进创新;加设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鼓励大学和制造商之间的协同;在全球竞争加剧的现状下扩充国家响应速度;提供更有效的专利审查服务;增强防止伪造和侵权的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等。
归纳起来,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1.把知识产权作为立国战略。日本《知识产权基本法》认为“能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将决定日本未来命运”,并把知识产权作为立国之本。从国家层面上看,首相把知识产权作为政务工作亲自部署,并在内阁设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制订了一系列相关战略计划。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政府和国民的高度重视,在国民义务教育和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中都设有知识产权必修课。
2.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日本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的发展变化、国际条约及双边、多边协议,及时制定、修改、调整有关法律,使其知识产权法律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日本虽属大陆法系国家,但是非常重视判例在执法中的作用。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不断出现、知识产权立法总显滞后的现代经济社会中,日本重视以判例解决立法滞后问题的做法值得借鉴。
3.政府对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日本政府不仅代表国家依法审批知识产权,而且负责研究知识产权政策,向国会提出知识产权立法及法律修改议案。此外,还在预防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日本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正朝着强化对权利人的保护方向发展,并且注重调整,注重以新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4.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进展显著。继《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颁布以来,日本各都道府县相继推出了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战略,目前已有14个都、道、府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还有13个地方政府正在或计划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且战略的涉及面不断扩大,从制造业扩大到了农林水产业和传统工艺品。
5.建立适应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战略。为了达到实现世界统一的专利体系目的,日本专家提出日本应首先实现一流的专利审查,争取使在日本研究开发的成果领先于世界,并使之成为国际标准的基础。在“知识产权立国”思想的指引下,日本政府把知识产权系统化、全民化和战略化,旨在占领世界知识产权至高点。
五、对中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
可喜的是,党中央高度重视我们的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与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到2020年我国将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目前,我国已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小组,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社会各界对这一战略的制定也发表了很多意见。在发展中国家,提出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中国是第一个,这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重要举措。提出一项战略固然重要,推进和执行好一项战略更加重要。借鉴日本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政府层面。政府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干预者,政府最高领导层在立法、司法、行政活动中对知识产权的切实重视,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顺利推进,将给予国民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侧重点,政府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规则的调整,适时地修正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提供一个长效的机制。
2.行业层面。在行业层面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行业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引导行业会员单位重视专利信息的利用,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基础建设,形成会员单位间行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网络,为行业会员单位提供专利信息的咨询服务。
3.企业层面。在企业层面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构建符合本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进攻和防御体系。大力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为导向,突出产业优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设计和工作推进,全面提升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同时,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视对名优特产品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的保护,保护企业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