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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问题探讨(下)

信息来源:《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8期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3日 08:46

  ()机构不健全,精通知识产权知识的人员稀缺

 

  我国有关部门在1997年对日本599家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企业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数量为1-9名的有348(约占58)20-49名的有84(约占14)50- 99名的有25(约占4)100人以上的有16(约占3)。日本索尼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人员在200名以上。这些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人员都要求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他们当中约80-90%的人员有技术背景,另外10-20%的人员有法律背景。据了解,国内务商业银行鲜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人,个别银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是由其他部门某个人兼管,兼管人员流动频繁,加上员工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没有制度化、经常化,往往出现管的人不懂的状况。除了知识产权人员数量上的紧缺外,知识产权人才的素质也差强人意。一个合格的知识产权人才,决不只是懂一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协助专利的申请,必须是一个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首先,在知识结构上,必须是跨学科、复合型。除了熟知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及相关知识以外,还必须至少成为一个行业里的行家。很多知识产权代理人都需要具有工科学历背景或者有企业研发部门的工作经历。另外,还必须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跟上某个领域知识的最新变化发展。其次,丰富的从业经验也同样重要。例如,专利代理人在撰写专利文献时要做到游刃有余,非得经过几年实践的磨炼。

 

  ()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缺乏

 

  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加之商业银行对知识产权管理并不重视,银行管理现状造成银行难以形成有效的、系统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未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有的银行即使有一些管理制度,也仅为重视专利、商业秘密而忽视版权、商标或服务标志等知识产权申请、利用、保护制度的建立。银行普遍未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程序纳入银行的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和研发环节之中,知识产权流程管理制度不健全。

 

  ()知识产权申请量少,技术含量不高

 

  就商标来讲,国内银行业虽然形成知名的、具有较高价值的商标、商号和服务品牌,但均没有注册服务商标。以专利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近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中涉及金融、管理、保险、银行、收银机、ATM等内容的申请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涉及银行交易、数据管理、电子货币、信托代理、基金管理、证券股票交易等方面的专利申请中,外资银行又占90%。配合新兴网络技术或电子技术而开发的金融服务系统与方法等涉及到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200-300件的申请量递增,并且多是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发明专利或是基础专利。与此同时,国内整个金融业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数量非常有限,国内所有商业银行申请的金融产品的发明专利,至200312月底为止加起来也不到14项,而且多集中在识别人民币的方法和装置、防伪造防涂改用的安全印刷油墨、微机跨越2000年世纪过渡问题的方法等比较简单的发明上,而且有些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失效。剩下的则主要集中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如点钞机、保险柜),几乎都不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金融产品,并且鲜见金融产品发明专利;以版权为例,商业银行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网络域名登记方面不尽如人意,申请量很少,这将严重影响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以商业秘密为例,银行采取全面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较少,使得一些能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因未采取保密措施而得不到保护和容易受到侵犯。

 

  ()已掌握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有效运用

 

  如前所述,银行鲜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即使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只是做些日常事务性的工作,缺少对企业具有前瞻性、指导意义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运用。银行一般只注重知识产权的静态占有,而忽视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等动态运用,没有有效地对知识产权进行产业化和商品化。事实上,知识产权运用已成为国际跨国公司、银行争夺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国际跨国公司、银行要进入别国市场,通常采取知识产权先行的战略,在进入前先在别国注册申请知识产权,用知识产权挤压该国的科技创新空间,制约其技术竞争水平,从而达到抢占市场的目的。同时,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和联合开发等获得可观利益。国际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已非常广泛,许多关系到我们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已经被外国抢先申请了知识产权,严重制约了我国有关行业的发展,特别是跨国从事业务时将受到严重限制。

 

  ()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研究不够,知识产权保护未融人银行经营决策管理当中。知识产权管理与银行业务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脱节现象严重。新产品立项、研发及技术交易都不经过知识产权论证,有可能研发出来的东西或者已经被淘汰,或者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在研发前不经知识产权论证,就不能知己知彼,容易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趁机钻空子,使银行蒙受巨大损失。银行在立项、研发中,对知识产权尤其对专利文献未进行检索,低水平重复研究现象时有发生;在对外的技术谈判中,对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了解不清,没有挤掉对方报价水分。重知识研发,轻产权保护现象普遍。对侵权现象,不能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保护和司法保护。银行基本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

 

  三、商业银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对策选择

 

  商业银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以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不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益的最大化。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战略关乎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其重要意义绝不亚于存款、贷款等。要改变商业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被动与弱势,制定与推进全局性的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战略时不我待。

 

  ()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知识产权是指导科技、经济活动的重要准则,这些准则只有被人们掌握,才能使人们意识到有所能为,有所不能为,才能保障科技、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银行的决策者要把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战略的高度来重视。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对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对商标、专利、著作、商业秘密等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加人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规则的宣传。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应特别重视知识产权普及战略,要让大家都知道知识产权是什么,它有哪些国际、国内规则。要有具体的工作目标,要让员工都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怎样管理、取得、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引导员工树立知识产权立行的观念,使其对知识产权战略的作用要有全面清醒的认识。

 

  ()着力培养创造性人才和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确定归口管理部门,并联合行内务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工作。银行应制定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计划,要把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涉及知识产权有关业务知识纳入商业银行的教育计划,以提高每一位员工尤其是领导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切实加强对决策者、知识产权事务管理人员、业务研发人员的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批精通知识产权业务、能够熟练处理商业银行知识产权事务的人才。正如海尔集团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一样,对新人厂的员工,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首先接受的企业文化教育中,关于知识产权知识被当成一项主要内容来培训。

 

  ()建立健全有效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要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体系,为力D大对知识产权的取得、利用和保护力度奠定基础。应建立“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绩效管理模型,确定绩效目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全过程以及结果进行监控,并且应有相对客观的操作方法。否则,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际作用与效果会大大降低或在遭遇竞争对手知识产权战略攻势后使企业丧失实际竞争力”。笔者认为当前银行应加强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至少应建立和完善以下管理制度:(1)内部管理流程。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分层、分步制定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管理办法,建立相互衔接、整体有序的管理流程,并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程序纳入银行的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和研发环节之中。(2)法律宣传制度。宣传银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则、协定,同时注重对银行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事项的宣传,引导员工重视知识产权。(3)工作职责制度。制定全面的银行各专业知识产权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范围。银行的管理层经常性地督促、检查知识产权职责的履行情况:(4)知识产权案件讨沦制度。定期公布重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进行广泛讨沦,警示员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必要性认识:(5)展出资料制度。将专业技术领域的最新信息及时提供给技术人员阅读,避免技术人员侵犯他人知识产权。(6)银行与员工之间签订知识产权协议。这种协议主要包括:银行秘密信息的范围、禁止竞争条款、知识产权的归属与收益权问题。(7)知识产权的申请、利用和保护制度,要求银行各部门全面了解本行的知识产权申请、利用和保护情况等等。

 

  ()整体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取得

 

  对现有的知识产权类型、数量及可以申请的各类知识产权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对具备条件又有较高利用价值的知识产权,商业银行应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地整体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对具备条件又有必要申请保护的新产品、新技术、软件、版权、商标或服务标记,要适时提出中请。银行技术部门应结合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及商业方法专利的提出,将有技术创新实力的高新技术作为专利重点积极研发和申请发明专利,注重基础知识产权如专利的研究,以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增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应对存量项目和正在自行开发的项目进行专利的发掘工作,及时进行申请。应积极开展对原有项目、技术、商标或服务标识、软件、版权等的发掘工作。银行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员工大力开展发明创造活动,把职工发明创造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在落实对发明创造者奖酬办法的基础上,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银行内部合理的专利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形成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促进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充分运用和维护已拥有的知识产权

 

  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和利益,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的商业化,积极推进拥有自主专利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鼓励科技和业务创新人员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其产品,提高技术创新水平。自觉遵守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注重知识产权文献检索,选准研究开发项目,避免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产业化和商品化,创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降低银行的风险和成本,在竞争中取得先机、求得生存。对知识产权的财产,可以更好地控制他人使用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发展长期伙伴,达成双赢、互利的结果,也可以带动未使用的知识产权财产的开发利用。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许可使用知识产权,获得巨大的收益。同时,对因质押或收回的企业知识产权,及时进行评估、处置和变现。我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问题在我们面前凸现,外资银行正在挟其知识产权向我们走来,商业银行必须面临并且应当正视这一问题,学习并灵活运用WTO的游戏规则。经历花旗银行等外资银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冲击,国内银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已有所觉醒。如工行牡丹国际卡“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已经正式通过国家专利局“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表的外观设计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等。据悉,四大商业银行已开始重视网络升级及开拓业务范围,力除各自为政的弊端,首度联手打造同一标准的网络银行专利,先发制人抵抗外来冲击。由此可见,银行不仅要会遵守游戏规则,还要会利用游戏规则,这样才能够真正双赢。

 

  ()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了解和掌握本行业国际发展态势和国内外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动态的基础上,制定和运用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二是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要依据我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三是要加强对已获得的知识产权的监控保护,谨防他人侵害银行的经济利益。同时,要严格按知识产权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义务,按期交纳有关费用和申请保护期.防止因欠费和不及时申清等原因造成知识产权丧失。四是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要加强对承担本单位技术开发任务和密切接触银行技术秘密相关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订立保密制度,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软件开发技术方案、源代码、业务需求分析等机密资源严格按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作中掌握的属于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成果非法披露、转让或据为已有,牟取个人利益。五是在改制、资产重组及对外贸易活动中,要及时组织做好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确认其权属和价值,以免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六是对侵犯银行知识产权的情况,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及时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或向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协调处理。七是商业银行应联手做好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和交流经验工作,先发制人抵抗外来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