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首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DB4301/T 6-202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分类》(DB4301/T 7-2024)《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管理规范》(DB4301/T 8-2024)三项地方标准,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商标品牌指导站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我局审核、会议研究,确定长沙市知识产权(湘江新区)公共服务中心等16家单位为首批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长沙市商标品牌指导站等5家单位为首批市级商标品牌指导站。请以上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供给,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提升长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附件:
1、长沙市首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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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沙市首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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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