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世贸为将药品协议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而延长谈判期限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网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30日 15:07

  2004年6月16日,世贸组织成员原则上同意延长谈判的最后期限,将2003年8月达成的有关改进贫穷国家药品市场准入的协议纳入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世贸组织各成员应在2004年6月30日的最后期限前确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应该如何修订,从而使其与药品协议协调一致。该药品协议允许贫穷国家发放强制许可证,且不考虑专利权,进口非注册的基础种类的药品。在现行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则中,这种许可证只能向国内生产者发放。

  然而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就协定修改的内容和方式产生了分歧。美国和欧盟希望药品协议作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一个附加段落或者一个脚注的形式纳入进去。大多数的发展中成员却建议在将药品协议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时可对其进行修改。

  在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理事会上,各成员方原则上同意将谈判的最后期限从2004年6月30日延长至2005年3月31日,以使各成员有更多的时间来达成协议。因为,有部分成员表示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考虑该项建议,因此,在2004年6月底前,将确定各成员是否同意延长期限。

  相关链接:药品协议的达成

  药品协议是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在不顾美国阻挠情况下通过的。美国主张新的强制许可规则是不必要的,而且会破坏对新药品的开发研究。为了满足美国的保障防止滥用规则的要求,世贸组织各成员接受了总理事会的一项申明,最不发达成员不可将新规则从事工业或商业目的,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防止和阻碍根据强制许可生产的药品再转入发达成员市场,并且允许就有关新体系运用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理事会上得到迅速的审查。

  除了发展中成员要求迫切需要新的强制许可规则,目前,没有成员通知世贸组织希望使用新规则进口低价药品。

  截至目前,挪威是惟一通知世贸组织,并已经实施新协议允许根据新强制许可规则出口药品的成员。加拿大通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理事会,其已经修改了专利和药品法允许这类出口,但是修改中的制度还在审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