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朗科诉华旗拷问IT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04-06-18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21日 11:23

    “尊重法律、尊重知识产权是华旗资讯及大多数民族移动存储产业同行的基本观念,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这场官司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坚信最终将由专利局和二审法院给行业一个公正的判决。”华旗资讯副总裁侯迅一审败诉后扯出了“民族移动存储业”大旗。

    “这是朗科公司在发展与维护自主知识产权道路上获得的一次重大胜利!体现了中国在IT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远见与正义。”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将朗科胜诉的新闻发布会选择在了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6月1日,朗科诉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旗”)侵犯专利权一案在深圳一审审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华旗公司、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华旗的代工厂)和深圳市星之岛贸易有限公司(华旗的代理商)立即停止侵害朗科公司闪存盘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爱国者迷你王”闪存盘、包括MP3型闪存盘产品,判决被告向朗科公司赔偿侵权损失合计100万元人民币。

    此案事关闪存(移动存储)专利之争,涉及到国内数百家移动存储企业的发展,案审结果影响深远。一审后,双方重开嘴仗的同时都在为二审积极备战。

    华旗称,他们还未亮出最后的底牌。

    是否是为“公知技术”成为焦点

    2002年9月,朗科以闪存盘发明专利受到侵犯为由将华旗告上法庭,朗科诉讼的基础是其1999年11月14日注册的《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的闪存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9911722.6)。

    朗科提供证据表明,该公司1999年发明世界第一款闪存盘(朗科公司称之为“优盘”,“优盘”为该公司注册商标),并因此而获得闪存盘的全球基础性发明专利,即“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并称该专利填补了我国在计算机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

    而华旗则提出,朗科采用的USB技术及闪存技术实则是几种公知技术,因此谈不上侵权。华旗的观点得到了国内其他一些IT企业的认同。

    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闪存盘采用了USB技术与闪存技术,但不是简单地为上述公知技术的移植和叠加,而是包含了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快闪电子式外存的存储管理方法、供电系统策略、连接关系、物理结构和可靠性等关键技术。被告虽然以公知技术进行了不侵权抗辩,但提出抗辩的公知技术存在于三份单独的技术文件中而不是存在于一份独立的技术文件中,因此,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以公知技术抗辩事由不符合公知技术抗辩的条件,对被告公知技术抗辩主张不予支持。

    华旗亮出了底牌:2003年10月,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受中国电子商会移动存储专业委员会委托,在通过研究、考证和分析后,于2004年5月17日出具的一份针对朗科专利的鉴定报告。由清华大学、广电总局、原专利局电学审查部、专利局审查三部等教授、工程师、审查员组成的专家组认为,朗科关于“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的专利,其全部技术特征被两份公开文献(97年出版的《USB系统体系》和《闪存技术手册》)简单组合公开,并指出上述公知技术的组合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经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容易联想到的”。

    据法律专家预测,这份鉴定报告将成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专利无效请求的重要参考,也将成为广东省高院在二审中的重要审理依据。

    而其他存储企业如联想、神州数码等则对郎科的专利无效提出了反诉。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朗科专利无效请求正在审理之中。因而,郎科专利到底是否有效亦成了二审的关键。

    一审仍难定胜负

    华旗副总裁候讯表示,朗科此次赢得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不过是其与华旗在两年的博弈中先抓到一张好牌而已,但这“并不是最终决定胜负的底牌”。

    侯迅说,他至今尚未看到判决书的全部内容,但他坚信朗科的发明专利尚且存疑。“朗科的专利申请内容并没有多少独创性,任何有相应基础的技术人员都可以做出来。如此大规模地将公众利益私属化,在整个IT领域尚无此先例”。

    侯迅认为双方的对抗仍将进行下去,目前也只等两张最终决定胜负的“底牌”揭开。他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朗科专利无效请求正在审理过程中,而行业内共有14家企业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针对朗科专利无效的请求书。

    “翻案的可能性极小,既然从起诉到一审这2年的时间被告都未能拿出‘专利无效’的证据,那么在短短的15天的二审上诉期内料想不会有其它的状况发生。”朗科对二审很乐观。

    将影响移动存储业发展格局

    华旗认为,复审委员会针对朗科专利无效请求的判定结果,将关系到整个国内移动存储业的未来。

    华旗强调,任何此领域厂商的产品都不可能不涉及USB和Flash这些公用标准与公知技术,经过3年的发展,闪盘行业在国内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专利的意义在于推动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而不是被个别厂商钻审限的空子,滥用专利,据公众权利为私有。

    朗科法务总监路攀则表示,朗科公司目前在闪存盘相关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数千万元,从1999年至今,朗科公司仅仅因遭遇专利侵权的损失就近亿元。如果侵权者长期得不到法律的惩罚,朗科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巨额投入将难以为继,闪存盘行业的后续发展也将得不到保证。

    此案牵涉的还不仅仅是国内闪存盘厂商。作为场外“看客”,SanDisk、艾蒙、莱克莎等国外品牌也一直在关注案件的进展。

    据悉,早在几个月前,朗科公司就曾经给美国SanDisk公司发去律师函,指控其涉嫌侵犯了朗科公司的多项发明专利,结果杳无音信。

    国外厂商对朗科维权声明熟视无睹,无疑与该案当时的一审结果没有出来有关,但以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