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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专利

信息来源:国研网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8日 17:11

  江苏省政府7日宣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该文件列出包括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等10条具体举措,力促中小企业发展。

  据悉,《意见》对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例如,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内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创新、产业集群、信用担保、创业载体和公用服务平台建设等。

  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上,支持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加大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的引导、培育力度,形成一批运作规范、实力雄厚、运行健康的上市企业。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集合债券、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

  《意见》还以政策形式,明确了中小企业享有的优先权利。《意见》规定,经省有关部门评定的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府采购时,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省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小企业项目。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将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在金融机构融资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小企业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意见》表示,将大力培育创业载体。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场地、厂房建设创业基地。与此同时,加快产业集群建设。促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