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专利诉讼是专利制度保护创新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互动日益增强,专利诉讼事件对创新的影响易向涉诉方周边企业溢出。现有研究多聚焦于专利诉讼对涉诉企业创新的直接影响,较少关注其通过社会互动产生的周边溢出效应。基于事件系统理论和社会互动视角,探讨专利诉讼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理。首先,根据事件强度、空间、时间属性将专利诉讼事件划分为普通专利诉讼与关键专利诉讼;其次,从横向、纵向和网络3个溢出方向,将其周边效应相应划分为竞争者、供应商和网络相关者3种类型;最后,整合社会网络、动态竞争等同群效应理论,构建涵盖效应识别、传导机制及情境条件的理论模型,系统剖析企业国际化、媒体关注、供应链关系及网络嵌入等内外部关键变量的边界作用。研究将专利诉讼效应从直接效应拓展至周边效应,有助于丰富事件同群效应研究对象,并为企业识别专利诉讼风险、制定创新与竞争战略提供参考启示。
关键词:专利诉讼事件,周边企业,技术创新,创新影响效应,事件同群效应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472115,7207212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3BGL127);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2024CXQ023)
0 引言
专利制度的宗旨是激励创新,专利侵权诉讼(下文简称专利诉讼)是专利制度运行的核心环节。有研究表明,专利诉讼对原被告企业双方技术创新投入、方向、产出均有显著影响[1-4]。由于企业之间存在社会互动,专利诉讼的影响范围并不局限于涉诉企业,尤其是重大专利诉讼,其通常影响广泛。例如,2003年思科诉华为案,起诉书涉及20多项侵权指控,涵盖几乎所有知识产权领域,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双方于次年和解,此后华为加速创新,专利申请量迅猛增长。2008年,华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PCT专利申请量中位列全球第一,并持续突破,最终成为通信行业的领军企业。其竞争对手中兴通讯2009年国内专利申请量居首,2011、2012年连续两年位居全球PCT专利申请量第一。可见,专利诉讼对创新的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涉诉企业,对相关企业的同群效应亦十分显著。重要事件的同群效应已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主题涉及发展战略(Hasan等,2019)、创新(Operti等,2014)、社会责任(Gong,2024)、IPO(Aghamolla等,2022)、营销(Borah等,2016)、运营(Ried等,2021)等。研究对象涉及竞争对手(Borah等,2016)、合作伙伴(Bruyaka等,2018)、供应商(Beer等,2021)以及网络利益相关者(Operti等,2014)等。事件主要包括负面事件(Gong,2024;Naumovska等,2021)和诉讼事件[5-6]等。其中,诉讼事件的同群效应主要关注证券诉讼。当前,通信技术和全球化发展使得组织间社会互动更便捷,事件同群效应研究更需加以重视。专利诉讼研究进展较快,相关内容包括事实与现象、前因与后果等(Yang,2019),但尚未关注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专利诉讼作为专利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其本质旨在保护并激励创新,因此,其对创新的同群效应值得深入关注。鉴于此,本文将研究视角从涉诉企业拓展到周边企业,以全面探讨专利诉讼对创新的影响。专利诉讼不同于常见的负面或正面事件,其性质可能随着诉讼进程产生变化,因而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存在多种可能,需结合专利诉讼战略[7]以及事件同群效应[8]展开探究。在专利诉讼实践中,通常被告企业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因此,本文从社会互动视角探索专利诉讼事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理。
1 文献综述
1.1 专利诉讼影响效应
1.1.1
一般影响效应
国内外学者对专利诉讼的影响效应进行了较多讨论,主要集中在企业财务绩效、市场价值、战略合作等方面(Yang,2019)。
(1)专利诉讼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关系。Schliessler(2015)分析德国专利诉讼制度对涉诉企业的影响,研究指出原告企业总体而言从诉讼中获利,而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告企业与败诉的被告企业的损失相差不大。与规模更大、经验更丰富的企业相比,规模较小、经验不足的被告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其受业务中断和财务困境的影响更大。Kafouros等[9]以销售利润率作为盈利能力的表征变量,探索专利侵权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方面的有效性如何受到企业无形资产以及跨行业(产品多样化)和国际市场(区域多样化)多元化战略的影响。
(2)专利诉讼与企业市场价值的关系。大多数相关文献表明,专利诉讼、诉讼公告日期及内容对被告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具有负面影响(Nam等,2015;Raghu等,2008)。然而,Chen等[10]研究指出,专利诉讼被告数量对美国半导体行业的企业市值具有正向影响。Raghu等(2008)研究发现,原告企业在诉讼公告日、和解/终止日前后的异常收益显著为正。Nam等(2015)对苹果、三星及HTC等智能手机制造商间专利诉讼的研究表明,在专利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企业起诉竞争对手侵犯专利时,其股价回报为正。
(3)专利诉讼与企业战略合作的关系。Jones等[11]研究3GPP标准开发组织内移动电信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和随后的合作,发现面对冲突,当企业双重合作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增加时,被告企业也会加强与其它组织的合作。
此外,部分学者对专利诉讼的其它影响效应进行了分析。如Kiebzak等(2016)实证分析发现,专利诉讼水平与企业风险投资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1.1.2
对涉诉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
(1)专利诉讼影响企业创新的方向。关于专利诉讼与企业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主要形成3种观点,即专利诉讼促进企业创新、专利诉讼抑制企业创新、专利诉讼对企业创新具有倒U型影响。一是正向影响,多数学者认为专利诉讼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积极的[3-4],因为专利诉讼会提升企业专利诉讼防御意识,并激发其加强创新以获取或维持竞争优势的动力。二是负向影响,认为专利诉讼显著减少企业可用于发明创新的资源[2]。三是倒U型影响,在一定程度内,专利诉讼能够促进企业加强创新,但若专利诉讼过于频繁,则会对企业创新产生负向影响(李黎明等,2021)。
(2)专利诉讼影响企业创新的机制。已有文献着重从过程论出发,探析专利诉讼对企业创新投入、产出以及行为的影响。创新投入方面,主要以企业研发投入金额或强度衡量。研究表明,专利诉讼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显著影响[2,4]。创新产出方面,分析专利诉讼影响创新产出的实证研究通常用两类指标测度,一类是新产品或新工艺(Awate等,2022;尹志锋等,2023),另一类是专利相关指标,如专利申请数量[3]、专利申请质量等(李黎明等,2021)。这些文献证实,专利诉讼能够有效作用于企业创新产出。创新行为方面,已有文献主要讨论专利诉讼对企业创新方向与战略性专利行为的影响[12-13]。
既有研究普遍认为专利诉讼事件作为企业重要事件,会深刻影响涉诉企业创新决策,但鲜有将专利诉讼的影响范围扩展至涉诉企业之外[14]。
1.2 事件同群效应
1.2.1
同群效应的概念及类别
同群效应是社会互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早期相关研究主要出现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公共经济学等领域[15]。后来学者逐渐将其扩展至组织决策层面,并重点关注典型事件产生的溢出效应,研究主题涉及财务、营销、运营、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Borah等,2016;Gong,2024;Operti等,2014;Ried等,2021)。
一般意义上,同群效应是指个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参照组内其他个体行为的影响[15]。企业同群效应则指企业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同行业、同地区或一定范围内同群企业的影响,从而表现出行为趋同的特征[16]。按照这一定义,企业同群效应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企业所在行业或所属区域为参照而形成的行业同群效应(Naumovska等,2021)或区域同群效应(Liu等,2023);另一类是以企业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为参照而形成的特定网络同群效应,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董事、竞争者、供应商、客户等(Tang等,2024;杜勇等,2023;许汝俊等,2018;王营,2021)。
1.2.2
同群效应的识别与测度
同群企业识别是检验同群效应的关键,通常包含两种识别策略。第一,基于行业或地区的同群企业识别。行业同群企业识别方法包括:以行业为分类标准,将行业中除自身企业外的其它企业作为同群企业[16];在确定抽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识别同群企业[17]。区域同群企业识别方法包括:以是否与焦点企业注册地属于同一省份作为同群企业划分依据[18];以焦点企业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为圆心,一定的距离为半径,在这个圆范围内的企业作为有效群组(刘喜和等,2020)。第二,基于网络构建的同群企业识别。从网络结构视角出发,基于个体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社会关系(如好友关系),构造社会关系网络矩阵,以此确定相关同群企业[19]。
同群效应测度通常结合线性均值模型与空间自回归模型。Manski[15]提出,在线性均值模型中,引起群体内个体行为趋于一致的原因可能有3种:其一,内生性互动,即个体行为随着其所处群体的行为而变化,此时,同一群体内其它个体的表现可以解释某一特定个体的表现;其二,外生性互动,即群体内行为受到所处群体外生特征的影响;其三,关联效应,即同一群体内不同个体拥有相似的个体特征、面临相似的制度环境或系统性外在冲击。同群效应主要指内生性互动,考虑到外生互动和关联效应也会导致群体内个体表现出相同行为,因此,同群效应测度时要排除这两种效应的影响,常用策略包括随机同行、随机冲击、结构内生性和面板数据等(Bramoullé等,2020)。
1.2.3
基于事件的同群效应及其传导机制
基于事件的同群效应研究重点关注负面事件如产品危机、财务危机、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规处罚、诉讼等的广泛影响。围绕负面事件的同群溢出效应,学者们从内外两种视角进行探讨。从内部视角看,负面事件的影响首先在企业内部扩散。如发生产品危机时,其溢出效应包括同一产品中的一个属性对另一个属性的溢出、同一品牌的不同产品之间的溢出、品牌组合中的一个品牌对另一品牌的溢出等(Koschate-Fischer等,2019)。从外部视角看,负面事件对竞争对手、供应链伙伴以及整个行业等具有溢出效应,其可能表现为传染效应或竞争效应。对竞争对手而言,熊艳等(2012)研究证实溢出效应具有异质性,即竞争企业在危机事件中获得正的累积超常收益而表现为竞争效应,非竞争企业的累积超常收益为负而表现为传染效应。对供应链伙伴而言,供应商和客户都受到焦点企业负面事件的影响,但供应商面临更大的风险(Nunes,2018)。对行业而言,Freedman等(2012)研究发现产品召回事件在整个行业范围内存在较大溢出效应,即未经历任何召回的制造商也存在销售损失。
既有文献主要从学习模仿、竞争模仿、信息传递、压力机制等方面对负面事件同群效应的驱动或传导机制进行探讨。第一,基于社会学习理论分析学习机制。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个体通过关注、观察和模仿示范者以及与之互动进行学习[20],包括观察式学习和交流式学习[21]。学习机制强调,当缺乏客观标准时,企业通过观察同群企业,了解其它企业怎么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合适”的,从而与群组内其它企业保持一致。这不仅能够增强行动的合法性,而且能够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和未来不确定性(Bikhchandani等,1993;Dodgson,1993)。第二,基于动态竞争理论分析竞争机制。根据动态竞争理论,企业竞争优势不仅依赖自身决策,也取决于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决策互动[22]。企业通常比较关注竞争对手的战略决策(Kaustia等,2015),一方面,理性的决策者会模仿成功的竞争对手,原因在于同群企业具有相似的资源禀赋或面临同质性外部环境,模仿能使自身免去花费精力和承担搜索成本来寻找最优解(Borgatti等,2003)。另一方面,面对竞争压力,采取同质化模仿策略是企业缓解竞争压力和保持竞争地位的战略行为(李秋梅等,2020)。第三,基于社会学习理论与制度理论分析信息机制。基于社会学习理论,信息机制的作用体现在信息缺陷驱动模仿行为。信息缺陷是模仿的动因。在同一地区或行业内,非领先企业管理者在信息检索、获取、储藏和传递方面能力有限。面对大量信息噪音和较高的信息获取成本,他们更倾向于学习和模仿具有信息优势企业的行为,以提升自身决策有效性。尤其是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管理者更容易接受隐含在其他企业行为中的信息(Bikhchandani等,1998)。基于制度理论,信息机制的影响体现在信号传递效应。企业通过模仿群组内其他企业的行为,向政府、投资者和市场等利益相关者发送自身也在开展相应活动的信号(程若楠等,2023),从而增强外部认可与支持。第四,基于制度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压力机制。综合制度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嵌入组织场域中,其观念、结构和行为被所嵌入的制度形塑。组织战略实施和变革面临制度同构的压力,包括强制性同构、模仿性同构以及规范性同构[23]。如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数字化、信息披露、社会责任的要求与期待不断提高,而企业数字化转型、ESG信息公开、慈善捐赠是对这些社会压力和期待的一种回应(Gao,2011;杜勇等,2023;李宗泽等,2024)。来自政府、股东、供应链、社会等的压力,使得企业主动或被动地作出与同群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决策。
综上所述,同群效应研究覆盖领域广,在管理领域研究中发展迅速,重点关注负面事件在组织间的溢出效应,但现有研究对专利诉讼事件的同群效应关注不足。鉴于专利诉讼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关键专利诉讼事件影响广泛,开展专利诉讼事件的同群效应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本文将专利诉讼事件纳入基于事件的同群效应研究范畴,从事件系统理论视角出发,对专利诉讼事件影响企业创新的同群效应进行深入考察。
本文认为专利诉讼效应研究与事件同群效应研究应紧密结合,从而加深对专利诉讼广泛影响的深刻认识。一方面,现有专利诉讼效应研究已深入探讨专利诉讼对涉诉企业的影响及相关情境条件,但对专利诉讼事件的更广泛影响关注较少,尤其缺乏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研究。另一方面,事件同群效应研究在同群效应的识别、传导机制和情境条件以及负面事件的组织间溢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成果,但缺乏对专利诉讼事件同群效应的深入观察。因此,基于理论发展及实践需要,本文构建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理论模型,识别并剖析专利诉讼事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挖掘其形成规律和边界条件。
2 专利诉讼事件及被告周边企业分类
以往关于专利诉讼的研究通常从国内诉讼与国际诉讼、发明专利诉讼与非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等视角出发,探讨其对涉诉企业的影响。普通专利诉讼的影响范围相对有限,因而,本文重点聚焦关键性专利诉讼事件,分析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
根据事件系统理论[24],可以从空间、时间以及强度3个属性对专利诉讼事件进行分类。空间属性包括事件起源、扩散以及距离;时间属性包括事件发生时机、持续时长以及强度变化;强度属性包括新颖性、关键性以及颠覆性,具体如表1所示。从空间属性的起源看,可将母公司诉讼确定为关键专利诉讼事件;从时间属性的发生时机看,可将关键事件阶段(如首次公开上市、进军新市场、发布新产品)的诉讼视为关键专利诉讼事件;从强度属性的颠覆性看,可将重大赔偿额作为界定关键专利诉讼事件的标准。
被告视角下,专利诉讼事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可能随着专利诉讼进程而发生变化。当原告企业向被告企业提起专利诉讼时,由于专利诉讼属性突出、影响大,对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创新活动以及竞争优势等造成冲击[2],与之相关的周边企业的创新活动也受到专利诉讼事件的影响。由于专利诉讼形势发生变化,原告与被告企业之间可能达成和解,诉讼事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随之减弱。当原告与被告企业之间由于期望差异、回报不均衡、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而无法和解时(任声策等,2006),案件由法院进行审理。若原告企业胜诉,则诉讼事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会增强,反之则减弱。
结合同群效应[16]、传染效应[25]、组织间溢出效应[8]的内涵,参考Lu等(2024)界定的事件空间概念,将专利诉讼事件的溢出效应概括为3类,即从横向看专利诉讼事件对竞争者的溢出效应、从纵向看专利诉讼事件对供应商的溢出效应、从网络视角看专利诉讼事件对利益相关者的溢出效应,如图1所示。其中,网络视角下专利诉讼事件的溢出效应又分为对本地网络、行业网络以及高管关联企业网络的溢出效应,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的影响不仅会在本地网络扩散,也会在行业内和社会关系网络中扩散(An等,2022)。
3 专利诉讼事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及理论模型
基于对关键概念内涵的定义与分类,构建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影响周边企业创新的理论模型,包括效应识别、形成机制以及情境条件。从创新过程视角看,专利诉讼事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包含创新投入、创新产出以及创新模式(如探索式创新与利用式创新)3个方面。
3.1 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效应识别
根据社会互动、事件系统、社会网络、动态竞争等相关基础理论,构建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识别理论模型(如图2所示)。
(1)专利诉讼事件的影响主要从两个维度进行衡量。一是被告企业是否经历过专利诉讼。相比未卷入专利诉讼事件的企业,遭遇过专利侵权起诉的企业对专利诉讼的认识更加深刻[3],会更重视创新,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可能更显著。专利诉讼过程涉及多个时间节点,如法院受理日期、法院立案日期、法院庭审日期以及法院结案日期等,不同时间点下专利诉讼的影响程度各异。本文以法院受理日期作为事件起点,原因在于当法院正式受理企业间专利纠纷时,该事件性质已上升至法律层面,从而在信号机制作用下对被告周边企业的创新决策产生影响。二是被告企业是否赢得专利诉讼。在专利诉讼情境下,败诉意味着企业需承担对方诉讼费、支付侵权赔偿以及修改研发设计等,进而影响创新资源可用性和创新探索自由度。被告企业专利诉讼结果越不利,其信号机制传导速度越快,越会影响周边企业创新。不同专利诉讼事件对被告企业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根据事件系统理论[24],专利诉讼事件越关键、越新颖、颠覆性越大,被告企业越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及精力等,进而影响其创新决策,对周边企业创新活动产生影响。
(2)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主要从竞争者、供应商以及网络相关者3个方面进行衡量。第一,对被告企业竞争者创新的影响。由于与被告企业处于同一行业,面临相同或相似的外部环境,竞争对手决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被告企业决策的影响。同时,竞争压力会促使竞争者模仿和借鉴同群企业的先进技术与管理实践,从而促进决策优化(Borgatti等,2003)。第二,对被告企业供应商创新的影响。一方面,被告企业从诉讼中获得技术溢出从而调整自身创新设计(Awate等,2022);另一方面,被告企业经历诉讼后会更重视创新。因此,作为同一供应链上的企业,受到信息机制和学习机制的影响[21],基于与被告企业间交流,会促使供应商改变自身创新行为。第三,对被告企业网络利益相关者创新的影响。无论是本地网络利益相关者还是异地网络利益相关者,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的发生会改变其对外部环境的认知,本地网络利益相关者因地缘优势而直接感知到环境变化,异地网络利益相关者因业务往来与社会资本关系而产生交流,也意识到潜在的专利诉讼风险以及创新的战略价值,进而提升加强创新的动力。
3.2 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传导机制
结合社会互动、同群效应等理论,当被告企业卷入专利诉讼事件后,周边企业可能受到信息机制、学习机制、竞争机制、压力机制等综合驱动而改变当前创新模式。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传导机制理论模型如图3所示。一方面,分析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通用中介路径;另一方面,基于周边企业的主体差异,分析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企业竞争者、供应商以及网络利益相关者创新的中介路径。
(1)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影响效应的通用传导机制:学习机制层面的被告企业创新调整。专利诉讼发生后,被告企业会主动或被动地调整创新模式。这会引发周边企业的学习、模仿,原因主要在于,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尤其是后发追赶企业在决策过程中倾向于模仿行业或周边领先企业的实践,以此降低信息检索成本和决策风险(Bikhchandani等,1993;Dodgson,1993)。
(2)对被告企业竞争者创新的影响效应传导机制:竞争机制层面的行业技术内卷程度。行业技术内卷是在长期未取得技术突破的背景下,竞争压力推动技术发展趋于细微改进和渐进创新的现象(张米尔等,2022)。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被告企业遭遇重大专利诉讼,对行业竞争造成冲击,使得同业竞争者产生卷入类似诉讼事件的担忧[3],由此提升竞争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从而作出策略性研发行为以面对激烈竞争环境。二是企业间专利诉讼频繁,加剧环境竞争与动荡,不利于企业决策制定和执行。面对市场竞争压力,竞争者倾向于遵循逻辑模仿律或先内后外律[26-27],以被告企业作为参照锚,并将此视作赶超行业对手的重要机会,从而加强工艺改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特别是局部改进和渐进创新。
(3)对被告企业供应商创新的影响效应传导机制:信息机制层面的涉诉信息分享水平。专利诉讼逐渐超越单纯的法律维权范围,日益体现竞争意图[28],而且,围绕企业间专利诉讼已发展出诸多策略(Yang,2019)。一种典型方式是,竞争对手企业绕开焦点企业而向攻防能力薄弱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发起专利诉讼,从而间接削弱焦点企业竞争优势,如2017年美国Veeco为遏制中微半导体进入MOCVD市场,选择从中微半导体的供应链切入,起诉中微半导体的关键零部件供应商侵权。为提升供应链整体韧性,当被告企业遭遇关键性专利诉讼时,其会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涉诉信息交流与分享[29],以期通过协同创新、提高创新能力来应对诉讼风险。尤其当被告企业败诉后,其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研发设计(肖冰等,2018),而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品和技术也需根据被告企业共享的涉诉技术信息进行相应调整与配套更新,从而推动供应链伙伴同步创新。
(4)对被告企业网络利益相关者创新的影响效应传导机制:压力机制层面的高管团队知识产权风险意识与创新注意力。对网络利益相关者而言,无论是基于直接观察还是通过业务合作和人际交往,他们深切地感知到环境中暗藏的压力和风险。根据注意力基础观,这种感知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者及其注意力配置[30]。考虑到高管具有风险规避动机,当被告企业遭遇关键专利诉讼事件时,一方面,其网络利益相关者会更加关注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其网络利益相关者也会更加关注被告企业创新投资行为及自身创新定位,进而模仿被告企业创新决策,加强自身创新活动。
3.3 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情境条件
基于对制度、动态竞争、社会网络等相关文献的综合分析发现,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受到多方面因素的调节,具体包括被告企业层面的特征、周边企业(竞争者、供应商、网络利益相关者)层面的特征、外部环境(如媒体关注度)层面的特征等。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情境条件理论模型如图4所示,一方面,分析通用情境对专利诉讼事件与被告周边企业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考虑到周边企业的主体差异,分析独特情境对专利诉讼事件与被告企业竞争者、供应商以及网络利益相关者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
(1)通用情境变量:国际化程度。既有研究表明,专利诉讼对被告企业创新的影响受到该事件属性的调节[3]。从事件的影响力(如颠覆性、关键性、新颖性)看,国内专利诉讼与国际专利诉讼存在较大差异,国际专利诉讼流程更长,需要投入的诉讼成本更高。在美国,当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达100~1000万美元时,专利诉讼成本约为170万美元(Martone,2019),而在中国,企业胜诉方获得的侵权损害赔偿额一般为10万元以内(贺宁馨等,2016)。周边企业国际化程度越高,被告企业专利诉讼越会促使其重视创新,通过提升创新能力有效应对高昂的国际专利诉讼成本及潜在的市场份额损失。
(2)通用情境变量:媒体关注度。媒体关注度在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放大学习效应和形成威慑效应发挥作用。具体而言,专利诉讼作为负面事件,不仅影响被告企业经营活动,还会有损企业声誉,而媒体关注会进一步加剧这种不利影响。此时,加强技术创新成为被告企业的最佳选择,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应对专利诉讼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减轻媒体对企业涉嫌侵权行为报道所造成的负面影响[31]。专利诉讼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后,周边企业会更关注被告企业后续行动,并很可能在创新决策方面追随被告企业。
(3)对被告企业竞争者创新的影响效应情境变量:产品相似性与技术相似性。相似性指竞争者与被告企业在核心产品与技术方面的重叠程度。既有研究表明,产品与技术相似是两家企业之间发生专利诉讼的重要导火线[32]。同时,相似性也是识别竞争对手的重要线索(高道斌等,2023)。被告企业遭遇专利诉讼时,若竞争者与其在产品、技术方面存在较大相似性,则意味着自身未来可能面临较大的专利诉讼风险,尤其是当发起专利诉讼的原告为非专利实施主体时,这会促使竞争者在创新决策方面趋同于被告企业以规避风险。
(4)对被告企业供应商创新的影响效应情境变量:关系深度与关系强度。关系深度和强度旨在刻画供应链伙伴之间的联结程度。有研究表明,供应链联结关系到供应链上企业获取网络资源的能力及质量(李浩等,2014)。强联结能促进企业间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提高信息交流与共享水平,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33]。当供应链伙伴与被告企业存在强联结关系时,其对被告企业专利诉讼情况有较为充分的了解。此时,无论被告企业胜诉或败诉,遭遇专利侵权被诉均会促使其更加关注诉讼风险,并提升创新能力,且被告企业会在交流过程中不断向供应链伙伴传递、强调提升风险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性。相应地,考虑到被告企业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供应链伙伴也会在制定重大创新战略决策时与被告企业保持相对一致,以确保供需关系的持续稳定。
(5)对被告企业网络利益相关者创新的影响效应情境变量:网络结构、关系及位置。网络结构反映网络的特征如凝聚力、层次、聚类等如何影响个体结果;网络关系反映网络相关者与被告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如何影响个体结果;网络位置反映被告企业在网络中占据的位置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个体结果(An等,2022)。从网络位置看,当被告企业处于核心地位时,其相对网络中其它企业具有显著的资源、能力及信息优势,对整个网络具有较强的控制权。网络相关者将其作为模仿对象,从而在创新决策方面与其趋于一致。从网络关系看,网络相关者的高管社会资本可看作网络嵌入下的“关系+资源”(高凤莲等,2016),直接影响网络相关者对被告企业专利诉讼相关信息、技术、知识和资源的了解,有利于其在创新战略方面及时作出调整以应对竞争环境变化。从网络结构看,网络的平均地理距离、参与主体的不均匀分布等因素会影响信息质量和信息扩散,不利于网络相关者对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与创新决策相关信息的及时获取,从而弱化其模仿被告企业创新决策的动机。
4 总结与讨论
4.1 理论贡献
(1)从理论层面系统探究专利诉讼事件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丰富和发展企业专利诉讼效应理论。当前专利诉讼相关研究较为分散,主要关注专利诉讼特征、影响因素、竞争互动、直接效应等,对于专利诉讼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缺乏深入探究。本文从社会互动理论视角出发,将专利诉讼的影响范围从涉诉企业拓展到周边企业,深入研究专利诉讼事件对涉诉企业(被告)的3类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传导机制及情境条件,丰富和发展了专利诉讼战略管理理论。
(2)将同群效应及组织间溢出效应研究范围拓展到专利诉讼事件,丰富和发展其研究对象及相关理论。在社会互动日趋便捷背景下,同群效应研究受到广泛关注,本文基于专利诉讼事件从两方面对相关研究作出贡献:一方面,专利诉讼事件在性质上存在两面性,这不同于以往事件溢出效应研究主要聚焦单一负面性质事件的情形[8];另一方面,专利诉讼事件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多阶段性,专利诉讼在发起诉讼和诉讼结束阶段可能产生不同影响,这不同于以往研究中的单次事件。本研究为基于事件的同群效应研究提供了独特素材。
4.2 实践启示
(1)企业处在外部联系更加紧密、社会互动日趋频繁的环境中,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专利诉讼事件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以便作出最佳创新决策。从社会互动角度看,专利诉讼事件直接或间接地对相关企业创新决策产生影响。企业需要掌握专利诉讼事件影响创新的直接和间接效应的内在规律,以便科学认识创新机遇和挑战,作出正确的创新决策。本文从社会互动视角对专利诉讼对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传导机制及情境条件开展分析,相关结论为企业准确把握专利诉讼的广泛影响提供了参考。
(2)企业应充分把握专利诉讼事件对涉诉企业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便妥善利用专利诉讼产生的有利影响和应对不利影响。专利诉讼涉及原告和被告企业双方,社会互动视角下,双方的周边企业创新都会受到专利诉讼事件的影响,其中供应链伙伴和竞争者的反应尤其值得关注,供应链伙伴的创新合作策略或会调整,竞争者的创新竞争策略或会改变。本文对专利诉讼事件与周边企业创新间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可为企业更好进行专利诉讼管理提供支撑。
(3)从专利制度激励创新角度看,加强对专利诉讼事件对周边企业创新影响效应的认识,有利于政策实施部门运用专利诉讼示范案例激励创新。当前专利制度运行中存在各种典型或示范案例宣传,本研究有利于发挥典型专利诉讼案例的创新促进作用。
4.3 结语
全球科技竞争激烈,知识产权趋于强保护,专利成为企业竞争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间专利诉讼不可避免,影响范围愈加广泛并向涉诉企业周边扩散。专利诉讼与企业创新相关研究主要探讨了专利诉讼与涉诉企业创新的关系[1-4],鲜少关注涉诉企业周边企业。基于此,本文从理论层面探究被告企业专利诉讼对周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理。
首先,从事件强度、空间、时间属性维度将专利诉讼事件分为普通专利诉讼与关键专利诉讼,并强调不同关键专利诉讼事件的影响存在差异。其次,考虑专利诉讼事件的横向、纵向及网络溢出方向,将其对周边创新的影响效应分为竞争者、供应商以及网络利益相关者3个方面。最后,融合社会互动理论、社会网络理论、动态竞争理论等,从存在性、传导机制、情境条件3个方面构建被告企业专利诉讼对周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效应及机理模型。结合社会互动、同群效应、溢出效应等相关理论,从竞争机制、信息机制、学习机制、压力机制等方面识别传导机制,分析被告企业创新调整、行业技术内卷程度、涉诉信息共享水平、高管团队知识产权风险意识与创新注意力在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影响周边企业创新过程中的中介作用。结合制度、动态竞争、社会网络等相关理论,从外部环境特征、被告企业特征以及周边企业特征3个维度选择相关情境因素,包括媒体关注度、企业国际化程度、产品与技术相似性、供应链关系深度与强度以及网络结构、关系和位置,分析它们对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与周边企业创新活动间关系的调节效应。
4.4 研究局限及展望
本文主要在理论层面对被告企业专利诉讼事件与周边企业创新间关系展开分析,构建专利诉讼事件影响被告周边企业创新及其作用机理的理论模型,未来可以基于本文提出的理论模型开展专利诉讼事件的扎根研究或典型案例研究,也可以基于被告企业与周边企业的大量微观数据(专利诉讼裁判文书数据、周边企业创新数据以及竞争者、供应链及网络层面数据等)开展实证研究。鉴于数据可得性,特别是非上市供应商数据难以获取的情况,未来可基于上市企业样本开展实证研究,深入考察专利诉讼事件对被告企业周边上市公司创新的影响效应。尽管这一策略减少了对专利诉讼对非上市企业创新影响效应的观察,但能够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分析可行性。此外,在实证设计策略上,未来研究可综合考虑如何界定被告企业在同群网络中的位置、如何处理多个上下游竞争对手间诉讼关系、如何区分原被告上下游企业交叉等情形,以更好地探究专利诉讼对被告周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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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操友根(1992-),男,安徽怀宁人,博士,安徽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与创新管理;任声策(1975-),男,安徽寿县人,博士,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管理;赵宇恒(1998-),男,陕西宝鸡人,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管理;廖承军(1994-),男,安徽寿县人,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
通讯作者:廖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