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生命周期视角,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定量分析了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及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的产出数量与质量均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与绿色专利数量之间发挥正向调节作用;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数量与质量的提升作用在国有企业与非重污染企业中更为突出,且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在上述两类企业中也呈现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处于成长期与衰退期企业的绿色创新促进作用。研究结论为政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供了决策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转型,绿色专利数量,绿色专利质量,企业生命周期
基金项目:重庆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博士项目”(2020BS39);重庆理工大学创新研究项目“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gzlcx20233406)
0 引言
全球气候变暖及生态环境变迁对社会的经济稳定带来严峻挑战。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取得显著经济成就,但长期依赖高能耗和密集型劳动力的发展模式导致资源配置不均与环境污染问题。为此,中国政府制定战略目标,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积极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转型,已成为全球绿色发展进程中重要的参与者和引导者。
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绿色低碳专利统计分析报告》指出,2023年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的绿色低碳专利申请量逐年攀升,绿色低碳专利授权量稳步提升。然而绿色专利数量的增长并不完全等同于绿色创新质量的提升,从该报告可知,我国尚未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强国,部分绿色专利存在“数量繁荣、质量滞后”的结构性问题,因此如何在提升绿色专利数量的同时提高其质量,已成为当前亟须破解的重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进程,建设数字中国”以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可以看出,数字化与绿色发展相辅相成,数字技术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成为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但技术泄露风险与知识溢出问题阻碍绿色专利产出。因此,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需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支持,构建三重保护体系,有效打击侵权行为,促进绿色专利产出。
因此,深入探讨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机制,特别是在不同强度知识产权保护下的调节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研究将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系统分析,为企业制定数字化发展战略、提升绿色创新能力提供理论依据,也为政府完善绿色创新激励机制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1 文献综述
1.1 数字化转型与绿色专利产出
已有文献主要用绿色专利来衡量企业绿色创新能力,学者们从以下3个维度进行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驱动机制、绿色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影响以及行业差异作用。
1.1.1
作用机制维度
从企业信息管理视角,数字化转型能够提升企业计划、组织等能力。其中企业吸收能力和内部控制起部分中介作用,吸收能力显著影响绿色创新水平[1];数字化转型不仅能够激发信息传递与资源配置效应,驱动绿色创新[2],还能够提升治理能力、优化信息环境,促进绿色创新效率[3]。从资源配置视角,数字化转型助力资源重组与优化,打破要素界限,提升运营效率,激发技术创新,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步伐[4],优化人力资本结构配置,提升产学研合作的深度与广度[5]。从融资约束角度,数字化转型通过增强企业风险承担与降低融资风险,进而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提升[6]。
1.1.2
外部环境维度
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外部环境影响研究是目前学界的重要议题。企业所有权属性[7]、地区[8]、金融发展水平[9]、环境规制[10]是备受关注的4个因素。关于企业所有权属性,学术界存在两种主流观点。一种认为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推动作用更显著[7],另一种则认为国有企业中这一促进作用更强[1]。关于企业所属地区,不同地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程度有显著差异,受地理特征[7]、经济发展水平[4]和数字化转型程度[5]影响。关于金融发展水平,有研究表明无论企业处于金融发展程度高区域或低区域,数字化转型均对绿色创新均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9]。环境规制被视为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的重要动力源,不同环境规制强度下企业数字化发展进程对绿色创新成果的产出展现异质性特征,环境规制具有门槛效应[10],强环境规制更能促进绿色创新[11]。
1.1.3
行业异质性
现有研究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尤其关注制造业领域。学者们还细致分析了不同行业,包括能源[6]、流通[12]、重污染[13]、高耗能行业等[14]。与非制造业相比,制造业更受益于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推动,特别是能源[6]、流通业[12]、重污染[13]的创新效应显著。
1.2 知识产权保护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通过调控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显著影响。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凭借外部效应,对绿色技术进步产生反向作用力[1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提升沿海与经济发达地区的绿色技术进步,推广绿色知识产权概念则有利于企业获得可靠知识产权来源,并形成商业化意识[16]。绿色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保障生产者利益,也保护消费者权益[17]。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作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考评指标之一,有学者分析了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例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行力度提高绿色技术创新[18-19],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到部分中介作用[20]。因此,本文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调节变量引入本文研究中。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首先,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调节效应,拓展了现有研究视角。通过系统梳理相关研究发现,虽然现有研究已关注到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但较少将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重要因素纳入分析框架。本文尝试构建“企业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在其中的调节作用,以期为理解数字化转型与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提供新的视角。其次,引入企业不同生命周期下的异质性分析,丰富了现有研究的内容。通过系统梳理文献发现,已有研究大多基于资源基础理论与信息传递理论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影响,较少考察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企业的异质性特征。基于此,本文引入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分别考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绿色创新的差异化表现,从而更全面地把握数字化转型影响绿色创新的边界条件,这有助于深化对数字化转型经济效应的理解,为制定差异化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
数字化转型通过整合数字化信息与信息网络,有效克服了组织跨部门协作难题,使原本分散于各部门和业务的信息能够集中存储于企业数据中心,不仅降低了对重复劳动的依赖,还通过技术与人员的紧密协作,有效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扩大了利润空间,有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专利数量;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了信息传递效率,大幅降低了投资者、审计师等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收集成本,提升了监督效率,提高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借助新一代数字技术,企业能够轻松突破内外部信息壁垒,有效减轻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更加便捷地获取信息,给企业提供了充分的知识资源和信息资源,有助于企业深入专利研发活动,进而提升专利数量。在专利产出数量提升的基础上和政府倡导绿色节能减碳的背景下,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管理者和研发人员对资源利用的节约意识,企业更倾向于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履行其社会责任,进而产出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发展型的绿色专利。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1:数字化转型程度与其绿色专利数量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此外,数字化转型显著降低了绿色创新活动的认知模糊性,推动了数字技术与绿色创新的深度耦合[21]。企业借助数字技术对创新全流程数据进行深度分析,能够精准识别创新路径,优化创新流程,有效突破传统技术路径依赖,催生协同创新与开放创新的生态体系。这一过程不仅加速了绿色关键技术的研发突破,更显著提升了绿色专利的创新质量与行业影响力。综上所述,数字化转型在技术与管理维度的深度融合,系统提升了绿色创新的品质、效率与经济效益。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2:数字化转型程度与绿色专利质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2.2 知识产权保护的调节效应
知识产权保护的“双轨制”模式(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深刻影响企业绿色专利产出水平。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侵权成本,减少绿色创新成果被侵权风险,进而维护企业绿色创新经济效益[22]。
数字化转型作为全面性变革,覆盖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及产品营销等环节,推动绿色专利产出增长,但同时也面临保护不充分等挑战。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如何确保绿色专利充分获权、授权及有效维权,高效进行研发与运营管理,成为提升绿色创新效率的重要保障。这不仅关乎企业能否转化数字化转型的优势,更直接影响绿色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与长远竞争力。
从知识产权保护维度看,良好的制度可以显著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产出水平,确保运营效率,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有助于企业精准把握知识产权内外部环境变迁,为数字化转型中捕捉发展契机提供可靠支撑,降低因策略失当导致的产出缩减风险,增强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的正向推动作用。
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协调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与知识产权生产经营活动的深度融合与协同,确保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与企业既有资源实现高效整合。这一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为企业构筑起竞争优势,推动整体竞争实力提升。
有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与企业绿色创新效率、意愿及绿色专利产出质量与数量呈正相关[15]。同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有助于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的绿色创新风险,使企业享有技术垄断与经济收益,保障绿色专利被授权主体的利润,有效弥补绿色专利研发过程中的创新投入。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确保绿色创新活动持续、高效开展,以实现绿色专利产出的最大化,进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实力。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3:数字化转型推动绿色专利数量增长时,知识产权保护起积极调节作用(条件不变);
H4:数字化转型推动绿色专利质量增长时,知识产权保护起积极调节作用(条件不变)。
2.3 异质性假设
在我国经济生态中,国企与非国企在政治功能定位、战略规划及市场竞争等维度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不仅导致两者在技术资源配置与资金支持路径上不同,还可能引发资源配置的分化。国企凭借其政治定位与经济使命,能更积极地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技术与组织架构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展现强大的技术融合与创新能力。同时,国企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绿色理念融入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创新技术持续进步。因此,企业产权性质的差异成为影响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绿色专利产出效能的重要因素。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5:不同产权性质下,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存在异质性。
此外,企业污染属性差异可能显著影响绿色专利产出。重污染行业企业因技术条件与环保特性限制,拥有大量庞大且流动性差的固定资产,面对数字化转型机遇与挑战时,难以迅速整合数字技术,转型进程滞后。这种滞后不仅制约绿色技术创新潜能的激发,更成为绿色专利产出的障碍。受技术与污染属性局限,重污染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更多困难,进而影响绿色专利产出效率与成果。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6:不同污染属性下,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存在异质性。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7-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聚焦绿色专利产出数量与质量,运用Stata 17.0分析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直接效应,并深入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调节作用,开展实证检验(研究样本的年份设定为2007-2017年,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年作为中点年份(2012年),探究我国正式将信息化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前5年和后5年,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本文对数据做如下处理:①剔除ST、*ST的公司;②剔除资不抵债的企业;③剔除样本数据有缺失的企业;④对连续变量在1%的水平上进行缩尾处理。截止到2017年,处理后的数据样本总量为21 971个。
本文的数字化转型程度数据源自CSMAR数据库数字经济板块,缺失数据通过Python爬取上市公司年报相关词汇补充。绿色专利数据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Incopat数据库,依IPC分类号筛选。知识产权保护等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等资料。
3.2 变量选取与测度
3.2.1
被解释变量
绿色专利产出数量(InGPE)。评估技术创新时,相较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更能体现核心价值。鉴于专利授权流程耗时且存在获批失败风险,发明专利授权数较申请数更能反映有效专利产出。对于绿色专利,衡量其授权数可更精确揭示地区绿色技术领域专利产出水平。本文基准回归分析采用企业绿色专利授权数为被解释变量(InGPE)。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采用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数(InGPE1)来替换被解释变量。
绿色专利产出质量(InGPQ)。在本文的基准回归分析中,采用企业获得授权的绿色专利各年累计平均被引次数衡量企业绿色专利产出质量(InGPQ)。稳健性检验中,采用企业获得授权的绿色专利各年平均被引次数(InGPQ1)来替换被解释变量。
3.2.2
解释变量
数字化转型程度(DT)。本研究借鉴吴非等[23]的做法,以上市企业年报中数字化转型相关词汇频次为指标,量化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稳健性检验中,采用不同衡量版本替换解释变量,参考赵寰宇等[14]的做法,将文本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各按50%权重构建数字化转型指标,以DT1表示;参考袁淳等[25]的做法,使用数字化相关词频总数除以年报MD&A语段长度,乘以100,构成数字化转型指标,以DT2表示。
3.2.3
调节变量
知识产权保护强度(IPPI)。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围绕司法、行政及协同保护三大领域设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多维度信息。鉴于该报告指标在衡量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上优势显著,本研究采用该指标作为调节变量,如表1所示。

3.2.4
控制变量
本文的控制变量如下:资产收益率(Roa)、持股比例(Top1)、资产负债率(Debt)、两职合一(Dual)、董事会规模(Board)、净资产收益率(Roe)、固定资产比率(Far)、投资机会(TQ)、环境规制强度(CEI)。具体变量说明如表2所示。

3.2.5
模型构建
为了验证假设,构建以下模型(1)、(2)、(3)、(4):
InGPEi,t=α0+α1DTi,t+∑αControl+εi,t (1)
InGPQi,t=β0+β1DTi,t+∑βControl+εi,t (2)
InGPEi,t=γ0+γ1DTi,t+γ2IPPIi,t-1+γ3DTi,t×IPPIi,t-1+∑γControl+εi,t (3)
InGPQi,t=δ0+δ1DTi,t+δ2IPPIi,t-1+δ3DTi,t×IPPIi,t-1+∑δControl+εi,t (4)
其中,DTi,t表示企业i在第t年的数字化转型程度;InGPEi,t和InGPQi,t分别表示企业i在第t年的绿色专利产出数量和绿色专利产出质量;Control泛指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IPPIi,t-1表示调节变量,即知识产权保护强度;εi,t为随机扰动项。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本文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3所示。其中,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DT数值区间为0至6.163,中位数为2.484 9,该分布特征既揭示了2007-2017年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显著差异,也反映出整体转型程度相对较低的现状。尽管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果显著,但部分企业仍处探索起步阶段。此阶段受限于数字技术基础设施、数据能力及工业软件普及度,且工业大数据挖掘与应用能力不足,导致整体转型水平低且企业间差异大。绿色专利数量(InGPE)标准化后区间为0至5.886,显示企业间绿色专利数量差异大;绿色专利质量(InGPQ)区间为0至5.030,表明质量差异显著且整体质量有待提升。绿色创新活动作为前瞻性战略,风险与挑战并存。企业评估绿色创新投资回报时面临不确定性,且缺乏科学评估方法和数据平台验证绿色技术环境友好性,增加了决策难度。此外,绿色技术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导致部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性不高。多数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停滞,主观与客观因素共同制约了企业绿色创新,我国2007-2017年企业绿色创新能力整体欠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的数值区间为0.403至0.938,表明企业间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上的离散程度相对较小。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数值区间相对集中,既体现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的提升,也反映了政府政策引导和监管力度的加强,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

4.2 基准回归分析
表4基准回归分析针对4个假设进行实证检验,列(1)至列(3)分析了数字化转型(DT)对绿色专利数量(InGPE)的影响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的调节作用。列(1)结果显示,控制其他变量后,DT系数为0.076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数字化转型能够促进绿色专利数量增长;如列(2)所示,数字化转型(DT)的回归系数为0.074,仍然在1%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在加入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后,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绿色专利数量,假设H1得证。但回归系数变小,可能由于部分影响因素被吸收融合。列(3)纳入IPPI及其与DT的交互项DT×IPPI,结果显示DT×IPPI系数为0.132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在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数量产生影响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发挥正向的调节作用,验证了假设H3。表4列(4)至列(6)探讨了数字化转型(DT)对绿色专利质量(InGPQ)的影响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的调节作用。列(4)显示,加入控制变量并去中心化后,DT回归系数为0.089且在1%水平上显著;列(5)显示,在加入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后,DT回归系数为0.088,仍然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绿色专利质量,支持假设H2;列(6)加入IPPI及DT×IPPI交互项,去中心化后系数不显著,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数字化转型促进绿色专利质量无显著调节作用,假设H4不成立。出现了以上结果,可能是因为企业在绿色专利产出的过程中,通过运用自身所掌握的知识存量和资源优势,再结合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技术,能够对原有资源和知识进行变革和完善,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进而提高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高绿色创新成果的价值,最终提高了绿色专利产出的数量和质量。在知识产权保护更强的环境下,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提升企业绿色专利产出数量更为明显,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增加可能促进企业通过提升绿色专利产出数量来获得竞争优势。而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强带来较强的规制性,抑制了企业对某些数字技术的充分利用,从而影响了自身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4.3 稳健性检验
4.3.1
替换解释变量
如表5所示,列(1)中DT1系数为0.095(1%显著),表明DT1对InGPE有显著正向影响;列(2)加入调节变量IPPI及DT1与IPPI交互项后,DT1×IPPI系数为0.144(1%显著)。列(3)以绿色专利质量(InGPQ)为因变量,DT1系数为0.097(1%显著),表明DT1对InGPQ也有显著正向影响;列(4)加入IPPI及DT1与IPPI交互项后,DT1×IPPI系数为0.074(5%显著正相关)。尽管稳健性检验揭示了DT1×IPPI交互项对InGPQ的显著影响,但显著性水平与基准回归结论不完全一致,表明不同检验条件下数字化转型及其与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交互效应可能存在差异。

如表6所示,稳健性检验将解释变量替换为DT2,针对绿色专利数量(InGPE)和质量(InGPQ)展开分析。如列(1)、列(3)显示,DT2对InGPE和InGPQ的系数分别为0.091和0.074,均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DT2对两者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列(2)、列(4)加入调节变量IPPI及DT2与IPPI交互项后,DT2×IPPI与InGPE系数为0.094,在1%水平下显著,说明在IPPI影响下,DT2对InGPE的正向效应增强。然而,DT2×IPPI对InGPQ的系数为0.026,不显著,表明尽管解释变量不同,但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准回归结论高度一致。

4.3.2
替换被解释变量
如表7所示,列(1)、列(2)以绿色专利数量替换变量InGPE1(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数)为因变量;列(3)、列(4)以InGPQ1(企业获得授权的绿色专利各年平均被引次数)为因变量。数据显示,InGPE1与数字化转型(DT)显著正相关,数字化转型DT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IPPI的交互项(DT×IPPI)也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基准回归结论一致。InGPQ1与DT及DT×IPPI虽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但替换被解释变量后,分析结果与基准回归结论不一致。

4.3.3
缩短时间窗口
在2013-2017年样本时间范围内,回归分析结果如表8所示。分析结果分两组,第一组以InGPE为因变量,第二组以InGPQ为因变量。如表8列(1)至列(4)结果显示,缩短时间窗口后,DT及DT×IPPI均与InGPE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DT与InGPQ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DT×IPPI与InGPQ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但列(4)结果与基准回归结论相比,分析结果并不完全一致。探讨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影响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起正向调节作用且结果稳健。在知识产权保护更强的环境与年份下,数字化转型对提升绿色专利数量与质量的作用更显著,这可能源于其增强了企业创新能力与研发动力,促使企业更注重绿色专利投入。

5 异质性分析
5.1 产权异质性
以绿色专利数量(InGPE)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表9列(1)非国有企业中数字化转型DT系数0.067(1%显著),表9列(3)国有企业中DT系数0.080(1%显著),表明无论产权性质,数字化转型均显著提升绿色专利数量。
以绿色专利质量(InGPQ)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表9列(2)非国有企业中DT系数0.078(1%显著),表9列(4)国有企业中DT系数0.116(1%显著),表明无论产权性质,数字化转型均显著提升绿色专利质量。

综上,产权异质性影响数字化转型与绿色专利产出关系,但无论企业产权性质如何,数字化转型均与绿色专利数量和质量显著正相关。
加入知识产权调节效应分析后,结果见表10。列(1)、列(3)以InGPE为因变量,分析显示DT×IPPI对非国有企业(系数0.127,1%显著)和国有企业(系数0.146,5%显著)的绿色专利数量均有显著提升作用。无论何种企业类型,DT×IPPI均显著正向影响绿色专利数量,知识产权保护对绿色专利数量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列(2)、列(4)以InGPQ为因变量,非国有企业样本中DT×IPPI系数为0.034(不显著),未显著促进绿色专利质量提升;而国有企业样本中DT×IPPI系数为0.163(1%显著),表明DT×IPPI对国有企业绿色专利质量有显著正向效应。
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保护对国有企业的绿色专利质量有显著正向影响,对非国有企业的绿色专利质量无显著影响。可能是因为,国有企业更积极响应国家对于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号召,将数字技术与企业自身资源融合转型较好,对绿色低碳发展更有优势,自主创新意愿较强,更倾向于采取更加灵活的研发策略,快速响应环境变化,高度重视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专利的质量,从而促进了企业绿色专利产出质量。
5.2 行业异质性
依据企业环保属性,将沪深A股上市公司划分为重污染与非重污染行业,并设计分样本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1。

如列(1)、列(3)所示,选取绿色专利数量InGPE为因变量,针对非重污染与重污染行业企业构建回归模型。非重污染行业企业回归中,数字化转型(DT)系数为0.078,在1%水平上显著,验证了数字化转型对非重污染行业绿色专利数量增长的显著促进作用。重污染企业样本中,DT系数为0.049,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行业绿色专利数量有显著正向影响。
如列(2)、列(4)所示,以绿色专利质量InGPQ为因变量,非重污染企业回归中,DT系数0.099,在1%水平上显著,表示数字化转型对非重污染企业绿色专利质量提升有显著积极作用。重污染企业样本中,DT系数为0.043,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企业绿色专利质量有显著正向影响。
加入知识产权调节效应分析后,结果见表12。列(1)、列(3)以InGPE为因变量,非重污染企业DT×IPPI系数为0.131(1%显著),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显著提升非重污染企业绿色专利数量;重污染企业DT×IPPI系数为0.003(不显著),无显著提升作用。列(2)、列(4)以InGPQ为因变量,非重污染与重污染企业DT×IPPI系数均不显著,无显著提升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显著正向影响非重污染企业绿色专利数量,对重污染企业绿色专利数量无显著影响,对重污染企业和非重污染企业的绿色专利质量均无显著影响。

6 企业生命周期视角下的分析
本节从企业生命周期视角,分析2007-2017年沪深A股公司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的影响。将样本划分为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的企业特征后,以绿色专利数量和质量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并得出结论。本研究运用现金流模式法对上市公司进行细致分类(表13),为保证结果稳健,删除生命周期阶段空白样本,共得样本量21 834,其中成长期样本15 169个,成熟期样本3192个,衰退期样本3 473个。如表14所示,列(1)至列(3)在企业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中,DT对InGPE的系数分别为0.081、0.045和0.077(1%显著),这些系数值反映了在不同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数量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列(4)至列(6)在企业的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中,DT对InGPQ系数分别为0.095、0.058和0.088,同样在1%水平上显著,反映了在不同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质量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如表15所示,加入知识产权保护强度调节效应,列(1)以InGPE为因变量回归,DT×IPPI系数为0.157(1%显著),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对成长期企业绿色专利数量有显著提升作用。列(6)以InGPQ为因变量回归,DT×IPPI系数为0.157(5%显著),揭示知识产权保护对衰退期企业绿色专利质量有显著正向效应。列(2)、列(3)回归结果显示,DT×IPPI对成熟期和衰退期绿色专利数量无显著促进作用。列(4)、列(5)回归结果表明,DT×IPPI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绿色专利质量无显著促进作用。

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成长期企业的绿色专利数量具有显著提升作用,对衰退期企业的绿色专利质量展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一现象的可能成因在于,成长期企业能够更广泛且积极地融合数字技术与自身资源及知识体系,这种优越的条件激发了企业开展绿色专利研发与申请的强烈意愿,进而显著推动了绿色专利数量的增长。而对于处于衰退期的企业而言,其数字化水平已达峰值,技术条件趋于成熟,此时企业倾向于深耕绿色技术领域,致力于技术细节的打磨与优化,从而实现了绿色专利质量的显著提升。
7 结论、启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本研究以2007-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生命周期视角,分析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产出数量与质量的影响,并探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调节作用。得出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企业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的产出数量与质量均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与绿色专利数量之间发挥正向调节作用。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化转型对绿色专利数量与质量的提升作用在国有企业与非重污染企业中更为突出,且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在上述两类企业中也呈现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第四,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处于成长期与衰退期企业的绿色创新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且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亦显著增强了该影响。
7.2 管理启示
基于上述结论,得到以下政策层面的启示:
第一,构建并完善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体系。构建并持续优化全面且针对性强的政策框架,以全面支持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转型初期,政府作为核心推动者,需通过政策优惠持续助力企业转型。针对制造业等关键行业及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政府应实施精细化政策扶持,结合企业生命周期、产权性质及环保属性等特征,确保政策精准对接需求,优化转型路径,提升转型效果。同时,企业应重视绿色专利产出数量与质量,以降低转型风险,最大化数字化转型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奠定企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第二,构建有利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需政企协同。政府应强化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优化布局与条款,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及政策催化作用。企业应树立“数字化”意识,加强法律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强化信息化基础,提升管理水平以增强数字化实力。同时,政府需关注企业转型融资挑战,制定政策降低成本,提供资金保障,激发绿色专利产出,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第三,加速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既提升绿色专利数量又增强质量。因此,政府应加大对非国有企业支持,助力其知识产权运用及工业数据采集、整合与应用,强化生产要素数据采集与场景应用能力,夯实转型基础。同时,适度放宽非国有企业在知识产权审批与融资渠道的限制,推进知识产权互联网平台建设,以加快其数字化转型进程。
基于以上结论,得到以下企业层面的管理启示:
首先,在国家大力推动数字经济战略背景下,企业应精准把握数字经济增长驱动力,确立数字化转型战略导向,积极应用新一代数字技术,结合企业生命周期、产权结构及环境敏感性等因素,精准定位应用场景与着力点,以激发转型活力与成效。同时,企业需高度重视数字化人才的引进与培育,通过产学研合作,壮大数字化人才梯队,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引领企业迈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阶段。
其次,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可激发企业数字化潜力,增加绿色专利数量并提升质量。基于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分析表明,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提升绿色专利数量有积极调节作用。因此,为最大化促进绿色专利产出,企业应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加强执行力度与品质。
最后,确保数字化与企业运营深度融合对缩短转型适应周期至关重要。此转型深刻影响企业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及方式,需管理层全面审视、激发创新思维,并促进数字化技术与既有资源有效整合。管理者应洞察转型潜在影响,为制定战略提供依据。转型初期,企业需引入先进数字技术、专业人才及资金支持,并持续进行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因此,管理层应充分准备,迅速将数字技术融入企业运营,加速转型进程,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型后期,管理层应整合资源、持续学习、巩固成果,并开放创新,引入新元素,深化数字化转型全面融合,开拓更前沿转型路径,提升企业绩效。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本研究主要局限于上市公司范畴内,为了深化对这一领域的理解,未来的研究可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扩大样本的覆盖面,将非上市公司也纳入研究视野,进行更为全面且细致的调研与分析;尽管文本分析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相关研究中得到了普遍采纳,但当前采用的基于特征词频的度量方式可能尚不足以全面精确地反映这一转型的全貌,鉴于此,未来的研究工作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度量手段;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认识正趋向统一和权威,未来的研究可能需要考虑整合更多元的测量方法来全面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以确保研究结果的精确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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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付小鹏(1985-),男,博士,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数字经济与技术创新等;鲁莲莲(1995-),女,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