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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类型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究——法学学科背景下的思考

信息来源:《中国高校科技》2021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5日 13:39

摘要:知识产权学科内容复杂多样,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呈现多元化的特征,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教学需要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难以涵盖所有的知识内容或满足所有人才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可以考虑在以法学学科内容为主体的同时,采取类型化人才培养方法,即将人才培养区分为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非技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不同类型,前者辅修理工科学专业,后者无需辅修,但要加强知识产权特色专业的学习,同时在课程设置、实践训练等方面有不同侧重,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目标。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类型化人才培养模式,法学学科

我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自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首创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以来,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至今已形成本科(包括二学位)、硕士和博士多层次的培养体系。其中,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发展迅猛。2003年,知识产权法专业作为法学类特色专业,正式列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序列。截至20202月,已有1093所高校报教育部设立法学“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不断扩大的同时,知识产权的学科定位不清、招生名目混乱、学科理论体系不成熟、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符等问题依然存在。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处于高等教育的基础环节,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潜力发挥关键性作用,更需要厘清人才培养的基本问题。本文从分析知识产权的学科特征和人才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实践,提出类型化处理的方法,即将人才培养区分为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非技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不同类型,两者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实践训练等方面进行区别设计。

一、知识产权课程体系的复杂性

第一,知识产权学科从法学教育发端。在学科定位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刘春田教授曾在2007年撰文,将知识产权定位为民商法下的三级学科,主要依据是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私权),但也认同知识产权内容的相对特殊性,并且鉴于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影响,结合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也认同将知识产权升格为二级学科,但不赞同知识产权设置为一级学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知识产权已经不再被认为是纯粹的法学学科,还包括管理学学科内容。目前,也有学者提出推进知识产权成为一级学科,从而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学科的长远发展,但即便如此,也承认知识产权学科理论系统尚不成熟。知识产权研究对象复杂多样,尚未形成一个逻辑统一、结构紧凑的知识体系。

第二,知识产权客体复杂多样。专利、商标、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支柱,尽管都是无形财产权,但其特征、取得方式、保护范围等都有较大的区别。例如,可专利的对象、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都是专利制度特有的,著作权的独创性、商标的显著性,都有各自不同的含义和判断标准。各自的授权方式不同,权利内容不同,保护范围不同,专利需要国家专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方能授权,著作权则是作品创作完成即产生,商标权则更侧重于商标的使用。在保护范围上,专利的排他性尤为明显,商标权的排他性则较弱,甚至每一个客体保护的正当性理由都处在争议中,正当性的理由不一、程度不一。除了专利、商标、著作权之外,知识产权的客体还包括数据库权、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图、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物遗产资源等,包罗万象,横跨工业、商业、文化等各个领域。然而这些客体除了区别与有形财产的“非物质性”之外,没有更为本质的共性,这些对象基于何种逻辑集结为同一个独立研究领域尚未达成共识。如果仅仅依照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而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独立的依据,那么不可避免地,知识产权的疆域将会越来越广,但也会越来越零散,其关联度和凝聚力越来越弱,学科的理论建构和体系整合也越来越困难。除了客体的复杂性,知识产权研究方法也有多元性,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不同学科范式、理论和方法均可见于各类出版物,但并没有形成知识产权本身的研究方式。

在这样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本科的课程设置就显得尤为困难。各学校一般结合自身学科设置和师资力量开设课程,早期的理工科学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设了大量的理工科课程,但效果并不理想。目前,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本科教学以法学(包括法学基础课程和知识产权法专业课程)为主体,结合管理学、经济学的相关课程,并辅以少量理工类基础课程。201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出版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法学类专业的特设学科,其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其他关于思想政治课程、通识课程等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则与法学专业一致。该标准基本延续了法学为主体、管理学为补充的现状,关于课程体系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解决。但是,这一模式能否达成知识产权复合人才养目标,依然存在疑问。

二、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专业性

知识产权专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存在知识产权人才需求。2010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将知识产权人才划分为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专利审查人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五大类。有学者将知识产权人才划分为五类,包括:(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人员,如专利审查人员、商标复审人员等;(2)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员;(3)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人员,如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交易的人员;(4)从事知识产权中介或服务的专业人员,如专利律师、专利代理人等;(5)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的人员。也有学者从知识产权专业就业方向出发,将知识产权人才分为国家或地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办事员、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人员和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人员四大类。本文考虑学历背景要求和职业资格要求的不同,将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分为七类。

1)行政管理与执法人员。其学历背景要求因岗位不同有所区别:专利审查员一般需理工科硕士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外观设计初审审查员需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或设置机械制图课程的理工科专业,有产品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行政管理与执法人员,无职业资格要求。(2)技术调查官。该类人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求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3)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员。该类人才一般要求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较发达地区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通常要求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或一定的工作经验。专业的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要求更高,需在从事知识产权及相关审判工作的优秀审判人员中选任,也可在具备同等资格和条件的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的专业人员中选任。同时,该类人才通常需要具备法律职业资格。(4)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事务人员(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领域的管理人员)。该类人才中专利管理人员一般需要有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对研发要求较高的企业或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往往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商标、版权的管理人员不需要理工科背景,但通常需要一定的行业经验。(5)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专业人员。该类人才中从事专利申请等服务的专利代理人,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理工科专科以上学历方能报考),专利律师需要律师执业资格。商标、版权专业人员,一般无特别要求。(6)新兴领域人才,如专利分析师、专利预警工程师等。该类人才的复合性要求较高,专利分析师通常要求电子、计算机、自动化专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软硬件应用能力、英语阅读能力及科研能力;专利预警工程师是在专利分析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熟悉并掌握知识产权知识,能够对企业出现的专利案件进行及时的预警。该类人才通常要求专利分析师、专利预警工程师等职业资格。(7)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的人员。该类人才数量上相对较少,但学历要求高,一般需法学或管理学知识产权方向或其他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少数高校接受硕士学历。

从上述不同知识产权人才的学历背景、职业资质要求可以看出,紧缺的知识产权人才层次较高,仅仅学习法学课程和一两门管理学或理工科通识课程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难以胜任其中的大部分人才需求。首先,与专利相关的职位通常都需要有理工科学历背景,专利代理人需要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理工科专科以上学历),专利审查员、行业领先企业的专利管理人员还需要硕士以上学历,技术调查官更是需要获得本行业的中级以上职称。因此,这些要求使得获得法学学士的知识产权本科生基本被拒之门外。其次,不需要技术背景的岗位,如知识产权法官、商标等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一般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等,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学生往往因为学历层次不够而无法报考,只得继续与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竞争硕士的名额。最后,门槛较低且需求量大的人员,是从事商标著作权等非技术类中介服务机构(商标代理人、律师)、企业非技术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如公司从事商标、著作权等管理的法务人员)等。但这些行业往往也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主要就业途径之一,与法学本科学生相比,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优势并不明显,仅仅是单独上了一门商标法或著作权法并不能提升多少专业竞争力。并且与专业知识水平相比,学生的外语能力、表达能力、毕业院校的排名,更可能是用人单位的考察重点。因此,尽管知识产权专业早在2012年即被列入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也对课程体系等做了规定,但鉴于知识产权学科内容的复杂性和知识产权人才的多元性,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如何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依然是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三、类型化处理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不同于硕士、博士阶段的培养,对于后者,学生已经具备了某一个学科门类的系统知识,只需要强化知识产权知识即可。本科阶段的学习要考虑学生建立一定的知识体系,完成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一个主流的观点是:知识产权的符合学科综合了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工科等多学科。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似乎也是融合各个学科知识,越丰富越好。但大学的总学分是有限定的,一般在160分左右,这包括了思政、外语、人文社科、体育等通识教育课程。除去通识类课程以及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类课程的学分,专业学科的教育往往不到80-90学分,这些学分一般就是某一个学科专业课的学分量。如果再进行划分,必然会顾此失彼,这不仅会影响学生知识体系的建立,也会影响学生的进一步深造和就业。

早期进行知识产权本科教育的高校进行了艰难探索,走了一段弯路才意识到坚持法学专业内容为主体的重要性。如果理工类课程占用较大的学分比例,必然导致法学类课程的不足。偏离知识产权专业作为法学类专业的基本定位,学生无法形成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体系,难以应对法学类研究生考试,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等。而理工科知识也较为分散,缺乏体系,难以形成某一理工科专业必备的完整的知识体系,因此也不能以此取得理工科的专业学位,从而无法参加国家代理人资格考试,培养紧缺的实务人才的目标就会落空。以法学学科内容为主体符合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本质属性,同时也保证了学生知识体系的建立,国家标准也是遵循了这一原则。但是,对于技术类的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就有了很大的局限。本文认为,可以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目标,分为技术类人才培养和非技术类人才培养,不同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训练内容和方式均有不同的侧重。

(一)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本科辅修理工科专业双学位

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都需要理工科背景,甚至需要理工科专业学历,因此,提供理工科专业的辅修从而获得第二学历是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途径。目前,较多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理工科专业的第一学历再辅修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为第一专业辅修理工科第二专业的实践比较少,成功的经验尚不多。以往二学历培养的经验显示,由于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不强,又没有具体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学生很难在新的专业领域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如何让学生坚持辅修专业的学习并获得学位,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和难点。本文认为,学生二学历培养要做好目标分类和过程激励。

首先,目标分类即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知识背景,选择以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还是非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如果选择前者,则需要辅修理工类专业的第二学历。在选择的具体专业上,可以结合学校自身学科院系设置、学生兴趣、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具体以哪一类理工科专业作为辅修专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提供学生计算机科学、机械类、电子类、化学类等多学科的选择,学科门类不齐全或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在某一类理工科学科中试点,让学生集中选课,节约师资成本,同时也能有同伴激励的效果。其次,确定辅修的人员和专业后,最重要的是激励、督促学生能够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获得相应学科的必要知识体系和实践技能,获得相应的学位,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的。在实践中,学生往往报名时兴致很高,但随着辅修专业难度的增加,本专业课程压力的加大,产生了畏难情绪,开始缺课、缺考,最终放弃辅修专业的学习,这就需要做好激励机制。例如,定期考核,对辅修成绩优秀的同学进行物质奖励或其他荣誉激励;辅修专业的学生和主修该专业的学生形成学习互助小组,增强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科认知和学科归属感;鼓励辅修学生参加与辅修专业相关的大学生创新项目、挑战杯等各类比赛,在实践中发挥本专业优势或辅修专业特长,增强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

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除了辅修专业的学习,还要注重对专利理论和实务的训练,把理工科知识和专利实务结合起来。在课程设置方面,要在核心课程专利法、专利文书文献检索和应用之外,开设拓展性课程。例如,专利文书写作、专利文献分析、专利侵权案例研讨、专利流程管理等课程。在实践训练方面,学校需要聘请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等有实务经验的人员进行指导,并组织学生到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事务所、公司知识产权部等机构或部门进行实习。

(二)非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专业模块为特色

对于非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法学学科内容为主体,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是关键。基本路径是在培养扎实的法学功底的基础上,突出知识产权的特色。因此,培养模式上与法学本科专业并无本质差异,但在课程设置和实践内容上可以有自己的特色。首先,在课程设置方面,可以以模块的方式突出特色,注重教学内容的关联度和深度,从而增强学生的专业竞争力。例如,围绕“知识产权诉讼”,可以开设著作权侵权案例研讨、商标侵权案例研讨、诉讼文书写作、仲裁法、证据法等相关课程;围绕“知识产权的运用”,可以开设知识产权许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知识产权评估等课程。其次,在实践训练方面,针对非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学校可以聘请从事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诉讼业务的律师进行实践教学,或聘请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非诉业务律师讲解知识产权管理、许可等实务问题,组织学生到商标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门去实习,锻炼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总结与展望

知识产权学科内容复杂,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也呈现多元化的特征,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教育又要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难以涵盖所有的知识内容或满足所有人才需求。因此,在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式上,在以法学学科为主体的同时,采取类型化的方法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折中之策。将人才培养在开始时就区分为技术类知识产权人才和非技术知识产权人才,前者辅修理工科学专业,后者无需辅修,但要加强知识产权特色专业的学习,从而最大程度的实现培养符合型人才的目标。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来看,学科定位依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知识产权本科阶段是作为法学学科的特色专业,而硕士和博士阶段则是在法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学科归属不一,会带来学科认识、课程设置、师资背景等较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近期,教育部启动了交叉学科建设。20208月举行的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透露,我国将新增交叉学科作为新的学科门类,即交叉学科将成为我国第14个学科门类。这也给知识产权专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即知识产权能否作为交叉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加以建设。本文认为,在交叉学科门类下,知识产权成为一级学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首先,知识产权学科本身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涉及法学、经济、管理、自然科学、情报学等多学科内容,在交叉学科门类下,其学科特点更为契合。其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为知识产权作为一级学科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知识产权各层次的人才培养实践已开展三十余年,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取得了可喜成绩,人才需求稳中有增。再次,实务界对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的建设需求尤为迫切。2019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增设知识产权师职称,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机制更为健全,这为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因此,学术界和实务界应抓住机遇共同努力,全面论证推进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建设。知识产权设为一级学科后,可以下设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挖掘与分析等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从而使得学科发展方向更加明确,人才培养更具有系统性和连贯性,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必然有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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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陶中怡,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