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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上)

信息来源:《中国高校科技》2020年第05期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2日 12:03

摘要: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引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既是保障人才引进效果的有效途径,也是拓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适用范围的有益尝试。文章在分析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必要性、可行性和梳理已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主体、评议内容和评议流程,建立人才引进中的评议保障机制,以防范和降低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的风险,科学评价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价值、创新能力和潜力,保障人才需求与所引人才的契合度。

关键词:高层次科技人才,人才引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高层次科技人才既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特需资源和关键性支撑,也是人才强国战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本文所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是指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具备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理论造诣或完成创造性发明创造,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有较大贡献的人才,主要包括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类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具有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影响力深、贡献度大等特征,被国家和地方政府视为重点引进对象。然而,由于缺乏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客观、统一、持续、动态的评价标准,尤其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过程中缺少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导致引进的人才缺乏核心技术成果,或引进的技术不具备先进性,或技术成果权属不清等问题,不但不能实现人才引进的初衷,还给人才引入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以公开的知识产权情报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对做好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遴选、引进和培养有着重要作用。

一、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概述

(一)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必要性

1.防范人才引进风险、精准引进人才的有效保障。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存在的风险不可小视,通常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引进方和被引人才之间信息不对称,引进方引进的有可能是虚假人才、瑕疵人才或者减等人才,违背人才引进初衷;二是由于被引人才的已有技术成果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缺陷、利益不清、侵犯他人权利等情况,引进方有可能在人才引进后卷入系列纠纷。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将知识产权维度作为基础的评价指标,通过专业的评议团队、客观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库、科学的分析评议制度,能够有效防范上述知识产权风险。

引进方通常不清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情报寻找所需技术人才,或者引进方难以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做出科学判断,难以达到人才引进的目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能够全面分析人才的创新能力,还有助于定向精准引进符合发展需求的人才。

2.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完善人才素质指标体系的现实需要。将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再前进一步,可以通过挖掘技术、产业和市场信息,了解、掌握和跟踪某一技术领域的市场竞争状况、技术发展脉络、产业发展趋势、人才分布和团队构成,并以此为参考制定该技术领域内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发展计划,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需求数据库。

对拟引进人才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过程,也是评估拟引进人才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实力的过程,分析评议中使用的各项指标是构成人才素质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客观指标对完善人才素质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3.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构建创新型人才支撑体系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本身即是一套创新人才的发现和评价机制,不仅有助于确定哪类人才的储备能够满足要求、哪类人才可以自行培养、哪类人才迫切需要外部引进,而且能够帮助引进的人才明确研究方向,助力实现技术突破,发挥创新人才的潜能,推动创新人才的发展,对构建符合国家战略和发展规划的创新型人才支撑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二)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可行性

1.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了政策依据。2012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人才引进纳入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范围。随后,相关省市也相继印发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如江苏省印发的《江苏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中,将重要创新创业人才或者团队引进、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评审认定等对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涉及知识产权的经济科技活动属于知识产权评议的对象之一。广东省2019年发布的《广东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中将人才引进区分为企业人才引进和高校人才引进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具体分析过程及要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一系列关于人才发展与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进一步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实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奠定了政策基础。如2016年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2018年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印发了推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包括《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操作指南》、GB/T 37286-2019《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服务规范》等,为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供了服务标准。

2.知识产权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信息基础。科学的人才评议离不开大量客观真实可靠的数据,各类知识产权信息为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供了保障。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专利信息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开技术信息源之一,它包含了世界上90%95%的技术信息,并且技术信息的公开要比其他载体早12年。此外,由于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不仅需要专利信息,还需要各类非专利信息,各国政府和各大数据库服务机构不断进行的信息资源建设和辅助分析工具的开发,为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供了信息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加快建设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区域或专业性信息公共服务节点为主干、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网点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这也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各类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的信息基础。

3.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提供了实施保障。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需要熟悉基础数据的收集、加工处理、统计与分析等过程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人员开展,这对于保障分析结论的可信度至关重要,因此,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效果的重要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设了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了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领军人才、百名高层次人才等四个层次的专家人才梯队。部分省市也以多种形式进行了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如河北省建立了河北省知识产权人才库,将人才分为了行政管理与执法、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企业、服务业四类。知识产权人才库成为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智囊保障。

近年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长迅猛,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大幅度提升。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实现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从业人员达到万人的工作目标。2013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起连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培育工作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示范/示范创建机构评审工作,培育了一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能力突出的服务机构,为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提供了实施保障。

(三)高层次科技人才选拔和引进中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实践经验

2011年至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遴选部分省市先行先试,探索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流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16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其中涉及人才选拔和引进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有: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一项人才计划的学术成果查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组织实施的一项创新创业团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程示范项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的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人才计划的学术成果查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在项目信息查证环节,主要是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进行查伪证实,对专利法律状态及有效性进行评议,对经历进行核查,形成查证意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在此项目中起到了鉴别真伪的作用,只有客观认识人才的能力及品格,才能确保引进人才的能力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但该项目并未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组织实施的创新创业团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程示范项目验收结果为良好。在形式审查环节,由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根据《形式审查不合格事项》对知识产权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法律权属进行核实。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在此项目中起到了核实作用,与浙江省的信息查证环节相比较,增加了关联性分析,使得引进人才更符合人才计划的支持重点。

湖北省的“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该项目的成果《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操作指南》明确了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的内涵、适用领域、适用对象、主要内容,并对评议需求确定、工作机制建立、分析评议开展、评议报告出具、评议工作验收、评议结果应用等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了细化和规定。并在《关于在人才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作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从建立分类实施的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知识产权鉴定机制、构建人尽其才的人才使用知识产权引导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知识产权导向机制、建立灵活多元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参与机制等五个方面共提出了十五条政策措施。

此外,江苏省、北京市、四川省和湖南省也在落实高层次科技人才政策中引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通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甄别、引进了一批真正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总体来看,通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控制引进人才质量这一做法是一种全新且有益的尝试,几年中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是在实施中仍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一是对国家及地方已经完成的包括人才引进在内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缺乏系统总结,或未进行广泛深入交流;二是包括人才引进在内的现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政策、指南一般都是宏观性和方向性的,既缺少对政策和指南等的理论说明,也鲜有具体和可操作性的规范。本文尝试从个人诚信、已有基础和发展潜力三个方面来建构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并详细勾勒出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评议环节、流程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