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效专利转让率
2015年至2017年,有效专利转让率基本保持稳定;2018年转让率下降至3.1%;2019年有效专利转让率小幅回升至3.5%。

五、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价
2014年到2018年,专利权人认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需要逐步强化和需要大幅强化的比例均达到八成以上。2019年,专利权人认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需要逐步强化和大幅强化的比例降至8成以下,认为现今水平比较适当的比例有所提升,由2017年的7.9%提升至2019年的23.6%。

六、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
调查显示,2011年至2015年,各类专利权人遭遇侵权的比例显著下降;2016年遭遇侵权的比例上升至18.1%;2017年侵权比例继续下降;2018年,总体遭遇侵权比例仅10.6%,为历史最低。2019年,专利权人遭遇侵权的比例小幅上升至13.3%。

七、维权方式选择意愿
调查显示,2019年专利权人“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执法查处侵权行为”,以及希望“向专利管理机关举报,如拨打举报投诉电话”的占比均超过五成,较上年略有下降。此外,选择“协商解决”的比例由2018年的18.1%上升到2019年的25.8%,增幅明显。

八、专利权人涉及侵权诉讼比例
2014-2019年专利权人涉及专利侵权诉讼的比例呈现先下降再上升的趋势。
其中,2014年涉及专利侵权诉讼的比例为6.0%,2015年下降至3.0%,2016年为3.8%,略有上升;2017年降至1.2%,此后有所回升,2019年上升至4.2%。

九、法院判定赔偿或者庭审和解金额
从法院判定赔偿或者庭审和解金额来看,2019年选择“10万元以下”的专利权人占比较上年下降15.5个百分点,为27.8%;选择“10万-50万”的比例上升至2015年以来最高,达到29.4%;选择“100万-500万”的比例较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达到3.6%。

十、电子商务领域侵权的严重程度
自2017年开始调查电子商务领域侵权行为严重程度,专利权人对于电子商务领域侵权行为严重性的感受逐年下降。与2018年相比,2019年认为国内电子商务领域侵权行为严重和非常严重的专利权人比例下降,其中,认为“非常严重”的专利权人比例由16.8%下降到14.5%,认为“严重”的专利权人比重由32.3%下降到26.7%。

第五部分 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专题分析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一)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进展
1.专利侵权违法成本逐年加大
涉及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法院判定赔偿或者庭审和解金额中,分布在“10万元以下”区间占比较上年调查数据占比大幅下降15.5%,无赔偿占比也下降了2.1个百分点,“10万-50万”区间占比较上年调查数据增加了17.7个百分点,高于“10万元以下”成为占比最高的类型。整体来看,10万元以上占比为2015以来最高,达到45.4%。体现出法院判定赔偿或者庭审和解的金额呈现结构性变化,专利侵权违法成本逐年加大。

2.专利保护激励创新发展认可度明显提升
在专利保护对所在行业发展的影响方面,企业认为加强专利保护主要在于激励创新占比达到77.8%,较上年增加8.0个百分点,认为提高企业的创新收益的占比达到70.6%,较上年增加5.1个百分点。认为增加模仿者模仿风险以及提高模仿者成本的企业专利权人占比也明显增加。此外,2019年认为加强专利保护的作用“说不清”的企业专利权人占比从2018年8.2%下降至4.4%,我国企业对加强专利保护促进创新发展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3.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效果获认可
调查显示,专利权人认为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需进一步强化的比重(需大幅强化和需要逐步强化)为73.1%,近年来首次低于8成,较上年下降9.1个百分点。专利权人认为现今水平比较适当的占比近两年上升,2019年占比达到23.6%,较上年增加10.2个百分点。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工作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专利权人认识上的变化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效果获创新主体认可。

4.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现象有所好转
专利权人认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侵权行为“非常严重”和“严重”的占比合计为41.2%,较上年下降7.9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责任和义务逐步规范,专利权人认为该领域专利侵权行为严重程度得到遏制。
但是,从遭遇过专利侵权的专利权人来看,仍有6成认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行为“非常严重”和“严重”,明显高于专利权人总体占比,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行为仍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关注的领域。

(二)加强源头保护及行政保护的需求旺盛
1.六成以上企业要求进一步提升专利审查效率
2019年,有62.2%的企业专利权人认为专利申请周期长,赶不上技术发展速度,较上年增加6.5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则达到69.1%,较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10.5个百分点。我国企业对提升专利审查效率的需求持续旺盛。

2.九成以上专利权人认可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调查显示,92.2%的专利权人认可无效宣告程序的作用及意义,其中,认为无效宣告程序是行政纠错程序,为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利权人占比最高,为33.6%。从遭遇过专利侵权的专利权人来看,更加认可无效宣告程序为侵权判定提供支撑,提升了诉讼纠纷的解决效率,该比例高出未遭遇过专利侵权的专利权人5.4个百分点。

3.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方式期望高
调查显示,“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执法查处侵权行为”的专利权人占比最高,达到55.6%,其次为“向专利管理机关举报,如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占比为50.7%,可见,通过专利行政保护维权是专利权人主要期望。
从专利权人类型来看,希望采取的维权措施中,企业和高校“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执法查处侵权行为”占比更高,为56.8%和63.1%,科研单位希望“向专利管理机关举报,如拨打举报投诉电话”的比例最高,为80.4%。

(三)专利维权措施呈多元变化趋势
随着专利侵权行为复杂化、多样化,专利侵权纠纷维权方式也逐渐呈现多元化的选择和期望。
遭遇专利侵权的专利权人中,36.8%的专利权人选择“自行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较上年增加7.1个百分点,成为采取比例最高的维权措施;选择“发出要求停止侵权的律师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处理”的措施占比均不同程度下降;且没有采取任何维权措施的占比进一步下降4.9个百分点。我国专利权人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的同时,专利权人维权的方式选择日趋多元。

在专利权人希望采取的维权措施方面,选择“协商解决”的专利权人占比达到25.8%,较上年上升7.7个百分点,选择“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执法查处侵权行为”“向专利管理机关举报,如拨打举报投诉电话”“直接去法院进行诉讼”
维权方式较上年均略有下降。协商解决成为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的维权措施以外,最希望采取的维权措施,体现出专利权人以市场为主的多元化维权需求。

二、专利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
(一)专利运用水平总体平稳
1.专利实施状况稳步提升
调查显示,2019年有效专利实施率为55.4%、产业化率为38.6%、许可率为6.1%、转让率为3.5%,与上年相比分别提升2.8、2.3、0.6、0.4个百分点,我国专利实施比例普遍提升。从不同专利类型来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运用情况均有所增长,其中,2019年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产业化率、许可率和转让率依次为49.4%、32.9%、5.5%、4.4%,较上年分别提升0.8、0.6、1.0、0.6个百分点,发明专利许可率提升最为明显。

2.专利运用效益显著
调查显示,专利权人对专利的预期收益主要分布在50万元以下,其中“10万-50万元”区间占比25.5%。
从专利实施情况来看,已实施专利收益中50万元以上的占比较该区间专利权人对专利的预期收益高出11.9个百分点,专利运用效益显著。

3.主营业务增长的企业专利实施及产业化率高
调查显示,2018年主营业务变化情况不相同的企业,其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呈现明显区别。2018年主营业务较上年增长的企业,其专利实施率较企业总体高出3.9个百分点、产业化率较企业总体高出3.7个百分点。其中,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率、产业化率高于相应的企业总体比率的差异更加凸显。

(二)专利运用方式日趋多元
1.不同成立时间企业专利运用模式差异化
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呈现出不同特点,成立时间是体现企业发展阶段的重要方面。成立时间21年以上的企业专利实施率较企业总体高出3.1个百分点、专利产业化率高出2.4个百分点,成立时间越长企业的专利实施率、产业化率越高。
专利转让方面,成立21年以上的企业专利转让率较企业总体低0.9个百分点、较5年以下企业低3.3个百分点,成立时间越长专利转让率越低。专利许可和作价入股方面,不同成立时间企业之间差异较小。

2.拥有量越高专利作用多样化趋势越显著
从不同专利拥有量的专利权人来看,“对抗竞争对手提起的侵权指控”、“对竞争对手形成抑制或封锁”“完成专利评审或考核指标”“获得奖励等”四个方面,随着专利件数的增加,为专利权人带来各类型利益的比例相应增加:“进行技术储备”、“塑造形象,形成宣传效用”两个方面,100件以上较30-99件区间轻微下降,但整体呈增长态势。总体来看,专利拥有量越多未实施专利的意义或作用越趋向于多样化。

3.专利是企业竞争优势主要来源
调查显示,64.0%的企业认为在本行业中,单件产品中所需的专利数量不算多,但是专利对于产品的市场份额维持极为重要;12.6%的企业认为“在本行业中,单件产品中所需的专利数量极多,缺乏足够数量专利基本上无法在本行业生存”,近8成企业认为其所在行业需要依靠专利取得或维持竞争优势。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占比更高,依靠专利取得或维持竞争优势的比例达到85.3%。

4.技术储备是未实施专利主要利益
在未实施专利的价值方面,有77.2%的专利权人表示,未实施专利发挥了技术储备的作用,且不同专利权人均认为技术储备是未实施专利带来的最主要利益。
从不同专利拥有量来看,拥有专利件数越多,认为技术储备是未实施专利主要利益的占比越高,30件以上专利拥有量的专利权人占比均超过9成。

(三)制约专利实施因素因专利权人类型而异
不同类型专利权人对制约专利实施因素的认识差异明显。企业对各方面认识相对均衡,41.9%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专利权许可转让困难”,略高于其它方面;高校认为“自身缺乏实施该专利的技术条件”占比最高,达到59.9%;科研单位主要集中在“信息不对称造成专利权许可转让困难”,占比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