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制造业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激烈竞争,产业链韧性成为保障制造业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基于2012—2023年我国28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面板数据,运用回归模型与机制效应模型,将数字经济分为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数字基础设施3个维度,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在数字经济细分维度中,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发挥差异化作用机制,且该机制作用在不同经济发展地区存在异质性。据此,应加深“资金+治理+产业”三链融合、拓宽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加大知识产权治理力度,以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关键词: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治理,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我国制造业产业体系独立完整、门类齐全,在全球产业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受全球经济增长逐渐趋缓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国制造业还存在产业链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存在产业链堵点卡点以及关键技术受限等问题。若要摆脱制造业产业链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我国亟须加快建设新型制造业产业体系,打造完整且具有韧性的产业链,夯实制造业产业安全基础。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化色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提出,“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基于上述利好政策,我国亟须融入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的创新动能,利用数字技术补短板、锻长板,提升智能型制造业产业链自控能力,为增强制造业产业链韧性赋能。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数字经济能够显著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Feng Pengfei等(2023)研究表明,数字经济能够通过加大产业链创新投入、加速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流动,打破产业链数据获取壁垒,驱动产业链协同创新[1]。张莉等(2025)进一步分析认为,技术创新效应与产业协同集聚效应能提高产业链韧性,前者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后者促进生产要素流动与区域协作[2]。魏长升与周航宇(2023)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发现数字经济和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但区域差异性显著[3]。陈俊龙等(2025)进一步分析认为,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对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进程的促进效应最为突出,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相对较弱,这种差异与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基础、创新投资力度等因素紧密相关[4]。综上,数字经济能借助庞大的数据资源和丰富的应用场景,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加速构建现代化制造业产业链体系,有助于我国构建安全高效、自主可控的制造业产业链,提升产业链韧性。
知识产权治理依托知识产权政策的实施,能够加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创新,为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奠定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治理发展离不开数字经济的能动作用[5]。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以数字化技术为监督载体,构建产业数字化领域“知识产权治理行业自律与精准赋能”机制,通过智能监管方式监督制造业知识产权治理全过程。这有助于制造业领域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治理,以增强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现有关于知识产权治理对产业链的研究较少,主要从知识产权治理对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创新效率方面展开分析。覃波与高安刚(2020)研究认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对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其中技术创新在二者关系中具有中介作用[6]。周霞等(2022)研究表明,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水平可显著推动产业升级[7]。王桂梅等(2021)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提高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且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保持不变[8]。戚聿东等(2022)研究发现,知识产权对数字产业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正向影响效应[9]。赵喜仓、谢倩茜(2025)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等促进城市数字经济发展[10]。
然而,目前尚未有学者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治理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三者纳入同一研究框架。对此,在以往研究基础上,文章尝试从如下几点进行创新:一是将数字经济细化为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数字基础设施3个维度,分别研究其对知识产权治理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二是检验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是否存在作用机制,以及其作用机制是否具有差异性。三是根据地区生产总值进行梯队划分,验证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省份异质性,进而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数字经济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
数字经济以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智能技术为核心引擎,持续推动制造业产业链变革。这些新兴技术的应用,革新了制造业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与运营机制,重塑了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关系,为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供了新的可能与机遇。然而由于数字经济覆盖维度在应用优势上存在差异,其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关联呈现复杂逻辑。文章从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交易3个维度出发,解析数字经济驱动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的内在机制。
(1)数字普惠金融: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的有效动力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新型金融形态,通过现代智能技术手段,实现制造业产业链主体与金融机构间的精准匹配与高效供给,为制造业产业链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从而增强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第一,数字普惠金融依托先进网络信息系统,可快速构建制造业产业链多方主体的互联互通网络,使金融服务摆脱传统网点束缚,大幅提升制造业产业链参与者获取金融服务的效率与便捷性[11]。在制造业产业链受到外部冲击的情况下,数字普惠金融机构可以借助互联网迅速为相关主体提供定制化融资服务、制定针对性融资计划,有效弥补制造业产业链融资缺口,提高相关主体在各环节的抗风险能力。第二,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平台建设、场景应用等方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制造业产业链融资提供多样化渠道。当经济体系面临冲击时,数字普惠金融机构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可向制造业产业链主体提供多元资金支持,提高整个制造业产业链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12]。
(2)数字基础设施: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的核心媒介
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由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5G网络等新型数字技术经演化、融合与集成迭代而成,可全方位融入制造业产业链各环节,为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保障。第一,发挥数字经济新技术的融合效用,增强制造业产业链应变能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集成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赋能制造业产业链体系从单一、大规模制造向柔性化、小规模生产模式转型,实现智慧新零售、智能生产配送等功能搭建,全面提升制造业产业链生产附加值[13]。第二,促进新模式落地推广,提升制造业产业链价值地位。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基础设施可实现网络化协同、平台化设计等新型应用,有效降低制造业产业链主体资源获取成本,加速制造业由“单打独斗”向“产业协同”转变[14],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有效提升其价值地位。第三,打破生产要素流动的时空限制,提高制造业产业链应对冲击的响应速度。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基础设施集成应用能加速知识信息等要素的传输效率,使链上制造业与产品生产、分配、流动、交换等环节高效连接[15]。
(3)数字交易: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的基本范式
数字交易对于推动产业链模式转换、深化产业链协同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能够赋能制造业产业链生产、交易全过程,有助于制造业企业节约交易成本,使其具备降低外部交易成本的能力,推动产业链关联关系不断完善,进而驱动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第一,数字交易促使信息技术与平台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企业连接方式向数字化、自动化方向转变,有助于制造业企业之间形成通力合作、互利共生的协同关系[16],在协作体系下使各方实现共赢。第二,借助数字化技术,制造业企业能够直接匹配到高质量的交易需求,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制造业企业付出的搜寻成本和合约成本。第三,在数字经济作用下,数字交易有利于推动制造业企业的业务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拉近制造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以此提高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综上,文章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H1:数字经济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交易正向影响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2.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作用机制
知识产权治理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途径。数字经济可运用预警响应、动态监测、一网统管、闭环反馈等功能强化知识产权治理效能,进而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一方面,在数字经济的研究范畴内,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可对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系统的演化流程开展全动态监测、预警预测与闭环反馈,监督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知识产权治理效能[17],释放制造业产业创新效能。另一方面,得益于数字经济效能,大数据技术有助于知识产权治理相关数据的采集,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评估标准的制定效能[18]。知识产权治理效能的提高,可为制造业新产业、新市场的开拓提供保障,提升制造业产业链的升级适应能力。特别是针对制造业的数据要素与创新技术产权的确立,知识产权治理可针对性地增强科技创新资源的协调配置,确保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助力制造业产业链快速发现新的增长路径。此外,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能有效放大制造业生产要素在生产力上的效果,持续巩固产业链的发展。
由此,文章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H2: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经济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发挥机制作用。
三、研究设计
1.模型设定
为验证假设H1,文章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参考Cheng(2019)的研究[19],文章采用三步法检验知识产权治理的机制作用。故此,设立如下模型(2)与模型(3):


上式中,i、t分别代表城市与年份;IPG表示地区知识产权治理,MIC代表地区制造业产业链韧性,DIJ为地区数字经济;μ为截面效应;Controls为控制变量合集。
2.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制造业产业链韧性(MIC)
文章将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定义为,制造业在抵御外部冲击时,发现创新路径与抗干扰的能力[20]。其中,创新路径能力体现在面对风险时,产业链能迅速运用创新策略保障生产活动,推动产业链动态优化升级;抗干扰能力则表现为产业链通过灵活调整结构,实现资源与功能的协同互补,确保产业链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因此,文章从创新能力(INNO)与产业多样化(INDU)两个层面衡量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在指标度量方面,创新能力(INNO)通过制造业发明专利授权数评估。通常情况下,发明专利数量越多,意味着制造业产业链探索创新路径的能力越强。而产业多样化(INDU)则借助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衡量,该指数为产业集中度的倒数,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HHI、INDU分别指产业集中度与产业多样化指数;Sk代表k制造业产值占城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在取得创新能力与产业多样化指数之后,采用熵权法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进行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通过标准化方法处理创新能力与产业多样化指数,以有效避免量纲干扰,计算公式为:

其中,sij指某一指标数值已开展标准化处理;f为初始指标数值;j、n依次代表指数及指数数量。
第二步,计算指标j权重Wj与信息熵Ej,即:


第三步,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综合指数进行计算,得出不同城市制造业产业链韧性评价值,即: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DIJ)
文章从数字普惠金融(DIGI)、数字交易(COMM)、数字基础设施(INTE)3个维度构建数字经济的测度指标体系。其中,数字普惠金融(DIGI),采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研究中心与蚂蚁金服集团协同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依据;数字交易(COMM),从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的收入和出口两方面衡量,采用城市辖区人口中每百人拥有移动电话数进行测度;数字基础设施(INTE),通过使用各省上报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文章数占当年所有文章数的比重来表示。基于此,运用熵权法测算得到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指数。
(3)机制变量:知识产权治理(IPG)
为保障数据的可得性,结合郭丰等(2022)的研究[21],选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作为考察知识产权治理的指标,即选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虚拟变量作为机制变量。由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获批时间有所差异,为进一步维持实验组的动态调整状态,将实验组中的城市在获批前、获批后的IPGit依次设置为0与1;在时间跨度内未被批复城市的IPGit统一设置成0,作为对照组。
(4)控制变量
文章选取城市创新氛围(UIA)、金融发展水平
(FBI)、固定投资(FIT)、城市化水平(URB)、信息化水平(INF)等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城市创新氛围,采用每百名公众公共图书馆藏书量的对数值衡量;金融发展水平,通过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表示;固定投资,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衡量;城市化水平,通过城市辖区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百分比来反映;信息化水平,选用规模以上制造出厂产品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表示。
3.数据来源
文章选取2012—2023年我国28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展开研究,涵盖48个前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以及EPS数据平台、CEIC数据库、CSMAR国泰安数据库、中经数据库。同时,通过查找对应年份的城市统计年鉴对部分缺失数据进行填补。另外,为有效避免实证结果受到极端值的影响,采用双边缩尾方式(Winsorize)对连续变量开展5%分位处理。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数字经济影响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实证检验
表1为数字经济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影响的回归结果,列(1)~列(3)依次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数字基础设施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和数字基础设施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回归系数分别为4.652、1.426、-2.633,均通过1%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数字普惠金融与数字交易能正向推动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而数字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产生负向影响。就控制变量而言,金融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固定投资、城市创新氛围均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呈现正向影响。
根据以上检验结果可知,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产生负向影响,这与一般认为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的判断相悖。对此,文章进一步构建模型(9)检验两者间的非线性关系。

由表2结果可见,数字基础设施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在1%水平上呈显著倒“U”型特征,具体回归系数一次项为4.436,二次项为-4.199,即数字基础设施在拐点前正向影响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在拐点后负向影响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究其原因可能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会产生技术泡沫化,引起技术“脱实向虚”,在扶持产业发展中仍存在功能缺陷。因此,亟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依靠网络实体化,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与实体制造业产业深度融合,发挥良性循环效应。

文章选取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比重(MIC2)、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协同治理(IPG2)分别作为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与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代理变量,开展稳健性检验,具体回归结果如表3、表4所示。结果显示,经过主要变量的替换,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线性关系、非线性关系与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表明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2.机制识别与检验
表5、表6与表7依次展示了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机制作用的B—K三步法检验结果。其中,数字基础设施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存在非线性关系。由表5结果可见,数字普惠金融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影响效应不显著。由此表明,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影响机制不存在。
由表6可知,数字交易能够通过促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在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存在1%显著性水平的作用机制。数字交易机构作为各城市基础数字交易市场的开拓者,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活动提供了相对稳定且长期的数字交易市场,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治理效率,从而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由表7结果可见,数字基础设施在1%显著性水平上促进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发展,这与我国自研芯片、模型算法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随着互联网科技创新体系与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的逐渐完善,数字基础设施能够促进知识产权智能分析评议、智能专利导航、专利布局等内容建设,同时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发展提供有效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基于此,结合模型Step3,当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拐点左侧,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作用机制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而当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拐点右侧,于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作用机制Bootstrap检验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若数字基础设施盲目扩张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知识产权治理脱离实体发展需求,无法促进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提升。
五、异质性分析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省份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及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均存在差异性。因此,文章依据2012—2023年的样本观察期内各省份制造业生产总值均值排序,以省份生产总值均值1万亿元、2万亿元为划分标准将研究样本(除台湾及港、澳地区外的31个省份)划分为3个梯队①。
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分别对知识产权治理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异质性展开分析。表8结果显示,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各类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作用机制均存在异质性。
表9结果显示,第一梯队,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不同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发挥的作用存在差异性。其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在1%统计水平上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当引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机制变量之后,数字普惠金融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影响依然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促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原因可能在于,这些省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覆盖广度与使用深度加大,极大地提高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融资可得性,有助于城市优化创新制造经营活动,提高创新能力,进而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其二,数字交易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在5%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促进效应,同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呈完全机制效应。原因在于,数字交易能拓宽创新供销渠道,弥补制造业产业链的薄弱环节,进而增强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其三,这些省份数字基础设施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在1%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细究其因,第一梯队省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善,能够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多样化的网络技术支持。
由表10结果可知,在第二梯队,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发挥机制效应,这与第一梯队省份类似。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作用机制均较为显著,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呈显著遮掩效应,但与第一梯队省份相比,其显著性有所下降。
由表11分析可知,在第三梯队,数字经济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作用有限,且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无法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发挥机制作用。原因可能是,该梯队省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成熟,难以发挥数字经济的真正效用。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存在显著遮掩效应,表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满足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需求,进而降低其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消极影响。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文章将数字经济细分为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数字基础设施3个维度,分别检验其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影响效应,并深入探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不同层面数字经济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数字普惠金融与数字交易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呈现非线性关系。第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经济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机制作用存在差异。分维度而言,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普惠金融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机制作用不显著;在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的机制作用显著;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作用机制相对复杂,于拐点右侧不存在机制作用,但于拐点左侧存在显著遮掩效应。第三,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作用机制在不同梯队省份间存在异质性。在第一梯队省份与第二梯队省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普惠金融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数字交易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机制作用均显著,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具有部分遮掩效应,且显著性水平存在差异性。而在第三梯队省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数字交易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之间不存在机制作用,仅在数字基础设施与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存在显著遮掩效应。
2.政策建议
第一,深化“资金+治理+产业”三链融合,推进省份间协调发展。研究结果显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数字经济和制造业产业链韧性间的机制作用具有差异性。因此,各地方政府需积极探索资金链、治理链以及产业链之间的联动发展新模式,厘清当地数字经济助力知识产权治理、提升制造业产业韧性路径。其一,要充分发挥数字资源创造优势,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数字经济资源保障。其二,应深入优化数字经济内在结构,推动数字普惠金融、数字交易与数字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引导数字经济资源向资本集聚度低的省份流动,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布局优化。其三,应继续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缩小落后省份数字经济发展差距,有效驱动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第二,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拓宽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研究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基于此,政府部门应出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为小规模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创新的融资渠道与专项金融服务。另外,针对小规模制造企业“融资贵、融资慢、融资难”等问题,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低风险、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为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提供多元化数字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机构集聚资金的能力,以此提升制造业产业链韧性。
第三,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增强知识产权侵权治理力度。根据研究结论可知,数字基础设施正向影响知识产权治理,但对制造业产业链韧性的正向推动作用尚未显现。一方面,要善于运用数字基础设施提高知识产权治理的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能力,缩减对知识产权侵犯的调查范围,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进而减少对制造业产业链正常运行的影响。另一方面,制造业可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治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知识产权监督能,并增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治理环境,不断优化制造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制造业增强产业链韧性提供基础条件。
注释:
①按照地区生产总值均值划分,第一梯队包括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河北、湖北、湖南、福建、上海、辽宁、北京、安徽共14个省份;第二梯队包括陕西、江西、内蒙古、广西、重庆、天津、云南、黑龙江、陕西、吉林共10个省份;第三梯队包括贵州、新疆、甘肃、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共7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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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然,澳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保护、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