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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利成果转化路径的比较研究(上)

信息来源:《中国高校科技》2020年第01-02期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10:01

摘要:我国高校专利申请指标与美、日、韩、英高校相比优势明显,但专利转化比例却最低,且未见增长趋势,究其原因,在于传统的高校成果转化体制影响深远、专利转化机制不灵活、专利转化服务资源不足、需求侧在创新过程中缺位。结合我国自身情况,在高校推广设立OTL,修正适用CUTSISIS模式,由高校设立独立法人,作为高校专利共同申请人持有并运营专利成果,围绕专利转化导入服务资源,建立产业和市场导向的专利活动全流程机制,可有效提升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效率。

关键词:专利成果,转化模式,比较研究

高校作为重要的创新阵地,其专利活动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专利转让作为技术转化的方式,同时也是评价高校科研成果质量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从全球范围看,美、日、韩、英四国高校专利转化成效显著,而我国高校多为事业单位性质,研发资金来源以国家公共财政拨付为主,尽管坐拥庞大的高校创新群体和最大规模的专利量,但受限于行政审批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因素,高校专利成果转化存在诸多难点。本文以中、美、日、韩、英五国高校专利转化指标对比分析为基础,重点研究国外高校典型专利转化模式并探讨国外先进经验在我国的适用空间,对我国高校现行专利转化路径提出优化建议。

一、国外高校专利转化现状

高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质量的关键在于有效的转化,从专利申请和转让指标看,我国高校尽管在申请数量上有明显优势,但能够反应专利质量的转让指标在中、美、日、韩、英五国中处于最低水平。本文通过incopat全球专利数据库对2009—2018年期间五国高校专利申请指标进行了统计,数据显示:2009—2014年期间,中国高校每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超过1万件,2009年的申请量为39762件,到2018年发明申请量已达到227260件,申请量连续保持全球第一,增长趋势明显,自2010年开始,每年的申请量已经超过美、日、韩、英四国高校发明申请量之和;韩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也表现出一定的增长趋势,2009年申请量为13220件,但从201116192件至201616866件来看,韩国高校专利申请增长速度相对缓慢;而美、日、英三国高校专利申请量相对稳定,并未有明显的增长趋势,部分年份甚至出现小幅回落。专利转让指标方面,尽管中国高校受益于较大规模的基础申请,专利转让数量仅次于美国,但转让专利占申请量比重在五国中却排名最后,且长期处于5%以下的水平,转让比例增长速度也为五国中最慢。

对各国具体指标对比发现,五国中以美国专利转让比例最高,平均每年的专利转让比例均高于54%,并且相对稳定,保持一定的增长趋势。日、韩相比而言,日本的专利转让比例较高。在转让比例增速方面,英国最高为4.48%,其次是日本3.41%、韩国2.99%,美国1.84%,而中国高校专利转让占比增速仅0.19%。基于各国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数量排名情况,进一步对各国各代表高校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指标及发展模式见表1。表1可以看出,除了美国加州大学外,中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优势明显,但转让比例明显不足,在三所中国代表高校中,转让比例最高的清华大学也仅为9.22%,除剑桥大学外,与其他国家代表高校相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麻省理工学院转让比例最高,为33.50%,加州大学位居第二,转让比例高达29.34%,上海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尽管在专利申请量上也处于较高的水平,但转让比例较低。

综上,无论区域高校专利转让宏观比例还是相应代表性高校的专利转让具体指标,我国高校均处于劣势,基于专利转让指标与专利运营转化成效之间的表征对应关系,这在较大程度上反应出与美、日、韩、英等国相比,我国高校专利运营转化事业亟需突破和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我国高校专利转化困境及原因。

二、我国高校专利转化困境及成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上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到2015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完成了由弱到大的发展,并正在经历由大到强的过程,尽管当前政策导向从重申请逐步转移到重保护、重应用层面,创新主体也逐步意识到专利转化的重要性,但高校这一特殊的创新群体在专利申请指标快速增长的同时,其专利转化指标却表现得极不协调。究其原因主要是受限于传统体制机制、创新供需匹配度和转化服务资源的影响,专利成果的运营转化存在诸多困境。

第一,传统的高校专利成果转化体制影响深远,构成了高校专利转化的基础性障碍。屏蔽专利权客体特殊性,从所有权职能角度看,高校专利权涉及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其中对专利转化影响较为深远的主要是处分权和收益权分配制度。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制度上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处分权和收益权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该制度的引导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出来,C9高校2016年相比2015年,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数量增加不到1%,前文也可以看出,2015年以来的专利转让比例未见明显增长,2015年中国高校专利实施率调查结果为9.9%,其中发明专利实施率13.5%,到2018年,高校有效专利实施率为12.3%,其中发明专利实施率增长至15.1%,与企业、科研单位、个人等各类权利人相比,历年有效专利实施率最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良好的制度规则与具体实施路径之间存在断层,尽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高校成果相关权属问题,但依然存在多头管理、多种规定并存问题,使得高校专利转化工作一线的部门无所适从,十分考验高校决策者的政策风险驾驭能力,二是高校专利转化无论是对于发明人还是科研管理部门人员而言,都缺乏持续而且足够的驱动力,发明人除了经济收益外更加关注成果转化对其职称、人才晋升方面的有益影响,但长期以来在高校“重论文轻专利”的人才评价制度框架下,专利转化影响权重甚微,专利的职称评聘功能实现后往往就不再续费维持,而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则主要承担着具体的成果管理和推介职能,转化实施产生的收益也与其并无关系,甚至大部分高校根本就没有成文且具体的专利转化分工机制,专利转化工作无法推进。

第二,需求侧在创新过程中的缺位,导致高校专利转化供需匹配度较低。与企业等创新主体不同,高校本身不直接实施专利,一方面专利创造与专利转化环节的信息、人才、资金等各要素之间缺乏有效互动,导致专利转化方向不明确,转化对象针对性不够;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产学研用创新合作机制,创新需求与创新成果之间脱节,相当一部分的高校专利成果转化周期拉长,甚至无法与当期市场接轨。根据历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统计,2015—2018年,国内从事基础研究,专利数量不多,对外许可较少的高校比例从58.2%上升到了78.4%,而“积极与相关企业接洽,根据企业委托从事专题研究,合作生产产品”的高校比例从2015年的60.9%下降到了2018年的44.8%,这说明高校专利创新与企业进行合作频率进一步下降。经本文统计,2009—2018年期间申请并获得授权的556936件发明专利中,已经失效的专利比重高达21.63%,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专利技术成果没有市场转化价值,一旦完成相关项目结题或职称评聘,发明人就不再缴纳维持年费,导致专利权失效。

第三,专利管理与运营转化服务资源不足,是高校专利成果转化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从国外的经验和目前国内实际情况来看,高校技术转移过程中商业化会对高校多方面产生影响,同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复杂性在于它是产业的市场导向逻辑与高校学术研究逻辑相结合的活动,既包含商业行为,又要考虑对学术和教学的影响。因此,国外高校比较重视培养既懂技术、管理,又懂法律、金融,且善沟通协调的复合型高校技术经纪人才,而我国这类人才资源严重不足。一方面,中国高校专利管理与运营机构设置比例较低,据统计2015年国内高校仅有19.8%的高校设立专职管理机构,有70.5%的高校设立兼职管理机构,未建立专利管理机构的高校比例为9.7%,到2018年,也仅有23.9%的高校设立了专职管理机构,设立兼职管理机构的高校比例降到了54.2%,而未建立专利管理机构的高校比例则上升到了21.9%;另一方面,在有限的专职管理机构中,专门从事专利管理和运营转化的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2015—2018年期间,有80%的管理机构中专门从事专利管理的人员数量不足2人,管理人员在10人以上的高校比例不足1%。相比之下,英、美等国高校十分重视技术转移中介服务资源,业界普遍认为TTO的技能和经验是高校知识产权成果商业化过程中最有影响力的因素之一。英、美、日、韩各大高校均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部分高校在高校体制框架内成立专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的同时,通过投资持股技术经纪机构、专利共同申请等多元化的方式与转移服务资源进行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