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将概述这四种资助机制的优缺点。
(一)资助机制的优缺点
1.直接资助——集中机制
人们普遍认同,科学研究需要有一定数量的集中化的直接资助,尽管对这种资助方式应该发挥何种作用仍有重大分歧。人们的普遍共识是,政府需要为不太可能在近期获得商业收益的基础研究提供资金。对于预期收益不确定而且无法明确界定的基础研究,很少有公司愿意从事。例如,虽然互联网的商业利益现在显而易见,但在20世纪60-70年代并非如此,当时因美国国防部资助的研究才导致互联网的出现。同样,许多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资助的基础生物医学研究并没有马上投入商业应用,尽管后续的创新如果申请专利保护是相当有利可图的。这类基础研究如果没有某种直接融资机制的支持,通常不会发生。因为风险太大,所以无法通过奖励制度支持这类研究。⑮此外,正如马祖卡托(Mazzucato,2014)所示,许多成功的私人企业都依赖政府资助的创新而获得成功。
虽然通过集中化的机制直接资助基础研究的优点得到了广泛认可,但这类资助较少侧重于诸如处方药或医疗设备等最终产品的研究。反对这种资助的观点认为,集中机制可能过于官僚化,对技术变化或需求变化反应太慢,并易受政治干预。这会增加政府资助被浪费的风险:有特权的公司或个人获得长期资助,但这些研究的最终价值可能很低。当然,资助基础研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是就基础研究而言并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因此,这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代价。实际上,例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使用的同行评议制度已经证明,这些问题是可以避免的。同样,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因发明互联网而被广为称誉)也证明,它自身就是一种对前沿研究的有效资助。⑯
集中化的直接资助机制也有许多明显的好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对于获得这类资助的研究,其产出可以自由使用。这既适用于最终产品(当研究产生可销售产品时),也适用于研究成果。对于最终产品,由于研究已获得提前支付,因此在没有垄断保护的情况下,应当按自由市场价格销售产品。⑰这将使许多产品的价格,特别是处方药的价格,大为不同。与目前每个患者要花费几万或几十万美元购买新药品相比,这些药品将作为仿制药,很可能以极低的价格出售。还有一种类似情况,由于专利垄断,许多医疗设备通常以大大超出制造成本的价格销售。通过提前支付研究费用,穷人获得药品和现代医疗设备的问题将更易解决。
除了最终产品以自由市场价格(边际生产成本)销售外,直接资助的研究和试验的开放性也会带来巨大的好处。这在处方药和医疗设备方面非常明显,因为这些方面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制药公司或设备制造商可能比试图确定患者最佳治疗方案的医生更了解其产品的优缺点。然而,如果所有关于药品有效性或医疗设备有用性的检测结果都是公开的,医生就能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例如,如果特定药品被证明对男性比对女性更有效,这对医生决定患者的最佳用药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关于可能的副作用信息也是如此。
即使研究不是公共资助的,公开试验也是可以考虑的。试验通常被视为药品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成本是药品开发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安排(即制药公司开发和试验药品)成本高昂,并产生了内在的利益冲突,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利益冲突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试验可以与药品研发和药品营销环节分离。这方面的讨论,可参见贝克等(Baker,2008;Jayadev and Stiglitz,2010)提出的建议。
研究结果的开放性也将加快研究本身的进程。在开放环境中,研究进展是最迅速的(Williams,2010)。研究人员可以基于其他研究人员的发现继续研发,还可以避免重犯他们的错误。对于大多数研究而言,最重要的投入是知识,但专利制度严格限制专利知识的获取和使用。⑱关于知识自由流动的限制,对基础研究尤其重要;因为创意可能有广泛的应用,进而为政府支持这类研究提供进一步的依据。
美国最近开展了一次计划外的实验,以评估专利的成本和收益。美国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人们不能就天然存在的基因申请专利。这项裁决驳回了两个BRAC基因申请专利,该基因的存在显著地增加了乳腺癌的发生概率。这样做的结果是以前被扼杀的一系列后续研究井喷而出,导致了以更低的价格更精确地检测该基因的存在。
同样,专利对高科技这类领域的科学和技术进步,也是一个特别严重的障碍。在这些领域,单个产品可能包含几十项专利(不同于医药产品,其专利可能只覆盖一种特定的药品)。⑲
此外,集中资助机制提供的激励可以更紧密地与社会目标保持一致。接下来讨论的奖励机制也有这样的效果。目前,在一个分散的专利制度中,公司有激励故意进行重复研究,以期获得竞争对手的一部分专利租金。⑳就处方药而言,在特定条件下,可行的治疗方法会有多种,因为这样可以压低价格。此外,至少对于一些患者来说,有多种替代治疗方案总是更好的。然而,研究支出的有效配置通常需要鼓励研发人员就目前尚无有效疗法的病症开发新疗法;而不是在已经有高效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开发第二种、第三种或第四种疗法。
虽然公共资金的集中提供有很多显著优点,但也存在缺点。资金必须以某种方式筹集,并且税制是扭曲的(但这不同于专利制度的扭曲,后者通过垄断定价有效提高收入以资助研究)。政府不得不在大量的研究项目中挑选,但它可能没有足够信息或激励做到最好,尽管在过去公共研究的回报很高,而且许多成功案例说明这种政府资助方式是可以信赖的。另一个问题是,公共机构可能遭受类似于私营部门的短期偏见,因为政客想要向纳税人展示他们在技术和科学方面的投资是高效率的。
如果有效设计一个集中开放的机制,它可以保持研究资金的竞争性,例如通过需要续约的长期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有强大的激励确保它们的支出是生产性的。这种机制还将最大限度地激励研究结果的披露。(21)如果其中一项研究发现为竞争对手开发的重要药品提供了基础,缔约人就可以证明其研究的价值。这种机制将激励研究人员尽可能广泛地传播这些结果,而不是设法向竞争对手隐瞒结果。
大多数国家也在艺术和人文学科中使用集中化的直接资助方式,通常是设立机构资助有社会价值的艺术、音乐、电影和其他形式的文化活动。这些机构的作用,随国别和时间差别很大。例如,英国广播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是英国新闻和文化素材的主要来源,尽管过去40年来它的作用一直在减弱。相反,在美国,支持文化素材的公共机构在文化生产中的份额却非常小。
各国的经验表明,与其他领域一样,“好的”制度既不容易也不会自动生成,但需要将许多成功案例作为榜样进行研究。
2.直接资助——分散机制
大量的研究和创造性工作可以通过税收抵免的方式获得直接支持。在美国,研究支出的主要税收抵免是对研发的税收抵免,当年研发支出超过前一年研发支出部分的14%~20%可予以返还。正如我们指出的,这是增量支出的抵免,以便最大限度地激励单位税收收入损失转化为研发支出的增长。近年来,此类税收支出每年平均达18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0.1%。(22)
慈善捐款的税收减免也可以为创新和创造性工作提供资金。慈善基金会支持研究各种不同疾病的治疗方案由来已久。例如,美国出生缺陷基金会(March of Dimes)支持约瑟夫·沙克(Joseph Salk)的工作,他最早成功研发出有效的小儿麻痹症疫苗。盖茨基金会和其他慈善基金会,为研发各种疾病的治疗方法提供资金。
美国慈善基金会在促进各领域的文化工作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艺术博物馆、交响乐团和舞蹈公司通常以非营利性组织的形式设立,这些组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收减免。
与通过政府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资金相比,通过分散机制直接提供资金有许多潜在的优势。最重要的是,没有政府官僚决定如何分配研究支出。这些决策是以分散的方式做出的。对于做出决策的一方,税收支出有效地降低了研发成本。分散机制还可以就市场行情和技术进步做出迅速反应。如果一家公司觉察到市场未满足的需求或技术进步带来的良机,它不必等待政府机构的合同,就可以立即采取行动以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然而,如果税收补贴不够大或者结构不完善,研究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
税收抵免也给公司带来了激励,使之不从事浪费性研究。虽然税收抵免可以补贴研究,但如果研发结果对公司无用,那也浪费了自己的部分出资。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的税收抵免并不以任何方式阻止公司充分利用专利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相当于同时享有政府直接支持(税收抵免的方式)和专利奖励。
分散的直接资助机制特别适合于创造性工作。集中的直接资助机制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它将使政府在确定支持什么创造性研究和文化方面有很大的发言权。虽然防火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狭隘的政治因素影响所支持的研究类型,但不可能完全隔离公共机构的政治影响。此外,有一个合理的关切是,一个集权机构对于支持最创新的研究和新艺术家来说,可能是不够开放的。
分散机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按目前的结构,美国的税收减免制度很大程度上偏向于高收入个人。补贴的形式是抵扣应税额。这意味着,那些在较高税收范围内的个人可以获得更多补贴。大多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没有任何纳税义务,这意味着他们原则上无法从抵扣额中获益,因为没有纳税额可用来抵扣。但是,可以构建一个不累退的税收补贴机制。例如,向每位成人分配一定的金额(例如100美元)以资助那些选择任何创造性工作的个人。这种支付还可以向资助各种创造性工作的中介机构发放。从慈善税收减免到慈善税收抵扣,至少能为富人和中产阶级提供同等的边际激励,使社会支出不偏向富人。
这种方式可以使大量资金支持那些成果可自由传播而不是版权垄断的创造性研究。不同于受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威胁的版权制度,这种没有版权垄断的制度基本上以零边际成本充分利用新技术,从而使大量的创造性研究成为可能。既然创造性研究者已经获得了税收抵扣,那么他们的工作也就得到了补偿。
这种制度还可以与现行的版权制度竞争,从而使创造性研究者可以选择不同的制度。(23)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购买受版权保护的物品,也可以获得受税收抵免支持的以零边际成本生产的任何产品。然后,由市场决定哪一种制度或者两种制度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