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科技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培养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北京市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等方面很有代表性,值得分析研究。
当前,北京市科技管理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关规定缺少北京市特色与知识产权内涵;科研成果表现形式有待于转向知识产权;科技计划管理中知识产权意识的缺乏;科技管理对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科技从业人员利益激励机制有待健全;科技管理具体工作环节与知识产权管理相脱节;科技人才培养中缺少知识产权内容。
北京市要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把现代服务业发展放在优先地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显著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水平,离不开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北京市科技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要求,是促进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重要保证,也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作用的重要途径。
北京市科技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并结合知识产权特征,将知识产权激励与保障作用、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作用、规范市场行为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的作用,运用在科技管理全过程中,用新的管理理念来带动科技管理体制的创新。
一、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应用给予指导和扶持
北京市提出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发展软件、研发、电子信息、生物产业,积极培育数字电视、汽车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等潜力产业。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主要面临着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缺乏研究资金和研究环境;二是缺少对专利成果的转化应用。科技管理部门应该对研发有困难的企业进行适当的资金支持或者搭建科研平台,对于取得专利权的企业,应该给予指导使其发生真正的效益用途。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一定规模,但是专利成果转化率很低,许多专利技术被束之高阁,缺乏经营,缺乏盘活,很少得到推广应用。这种情况下,科技管理工作就应该针对知识产权方面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指导,应该在科技管理工作范围内给企业政策上的指导,科技经费的支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将知识产权成果应用于经营。
二、以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为依据,规范科技管理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中应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筹划和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科技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在体制内形成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化新型运行机制,制定适应于北京科技工作和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和制定有利于促进北京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权益为核心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一是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纳入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之中。从北京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全局和管理工作在新时期科技发展中的战略作用出发,加强对科技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中的知识产权的研究。在科技发展战略中依据WTO的准则和市场经济的特点,研究和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作为北京市未来科技的核心战略。依据知识产权战略,在北京科技规划编制和科技计划实施目标明确、方案合理的计划和战略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北京科技管理中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工作机制。以WTO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为准则,以知识产权法规和制度为依据规范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提高北京市科技管理水平。在科技管理系统工作体系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将建立、完善和规范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列入现行科技工作中。在科技计划中,引入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将科研开发和实施管理过程、验收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相结合,重大专项技术领域预测、评价和相关政策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相结合。在科技规划、科技计划中引入专项技术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如新材料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的知识产权战略等。在科技专家管理系统中,增加科技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子系统。完善北京现行科技管理的专家咨询组织、制定相关的科技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分类、定义和经济性,合理评价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以科技知识产权为重要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提供客观、科学的评价标准与准则。三是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总则,鼓励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业的发展,完善和规范北京现有的科技管理和政策激励机制。依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结合WTO知识产权协议准则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和规范北京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法规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增加和规范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条款、内容和要求,逐渐将专利管理制度、技术秘密管理制度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贯穿于科技立项、专家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评奖等全过程。
三、将知识产权融入区域科技发展规划
科技发展规划是决定一个地区科技发展战略、目标、方向,以及科技工作在本地区定位的中长期计划决策。对于知识产权的规划,除了对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提出具体指标以外,还应当将知识产权保护与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发挥专利“跑马圈地”的功能,抢占技术制高点,为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下的上升空间,不断整合人力资本与技术优势,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整体科技实力,提高北京市的整体科技实力,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将知识产权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
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活动的各个环节,从科研项目的立项、项目研究过程、科技成果的管理、技术合同签订等多个环节注意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管理的具体工作环节相结合,坚持科技计划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开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同步的原则。一是在项目计划管理中确定专利目标。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是最具创造性的,与科技活动联系最为密切,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要把加强专利管理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在项目计划管理中确定专利目标。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措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注意跟踪该领域的知识产权动态,注重使用专利文献,从专利文献中搜集有用的情报和信息。使用专利文献可以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同时可以大量节约科技经费,缩短研发周期,降低技术开发成本,实现自身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从而也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如发生原定技术目标已被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失去继续研究价值的,应当及时调整研究策略和措施,重新调整研究开发方案。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若具备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的,应当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三是项目完成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根据项目原定目标,依照知识产权法定程序,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类型,或申请专利,进行著作权登记,或用技术秘密方式加以保护。需要用专利保护的科技成果,应当先申请专利,再组织技术鉴定或项目验收。同时,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把关,在对外科技交流,接待参观来访过程中,注意保守技术秘密,防止知识产权流失。北京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论文在公开发表之前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科技保密审查,经确认不涉及保密内容时,方可公开发表。研发过程三个环节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项目计划中的知识产权目标,确立了科技管理工作中知识产权战略决策的指导方向;项目执行中的知识产权措施及项目完成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保障。因此,项目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在科技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应当给予高度重视。
五、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及权利保障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
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成果权属的法律保障,激励和调动发明人的创造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使科技成果在经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资源有效配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科技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技术贸易、技术转让、实施许可等方式转移科技成果,通过市场交换机制,使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自由让渡和转移给科技成果的使用者。还可通过知识产权评估、技术作价入股的方式,创办或与企业或个人合办公司,转移科技成果所有权或成果权。另一方面,把科技成果获得的专利也列入科技机构技术进步评价指标体系,并与今后的科技立项与资助挂钩。
六、建立科技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专利应急和预警机制指的是通过搜集和分析各行业技术领域及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和国内外市场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专利争端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程度等情况,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预报。专利预警机制,是指实现上述专利预警的整个管理体制和运作程序。为了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北京市科技发展,北京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协调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设立一个专门研究专利技术情况的机构。分析研究高新技术领域、关键领域的知识产权动向,及其可能对北京市产生科技、经济、社会、市场的影响,及时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提出警报和应采取的对策,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出。北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虽然较多,但是往往注重开发自己的技术和产品,对竞争对手的情况研究很少,实际上有很多国际性的技术标准在纠纷之前就有一些预警信号,但是由于对信息不敏感,或掌握信息不全面,真正遭遇纠纷时,陷入了被动的状态。对专利文献分析不够,在开展产品研究之前或者在开发产品的过程中没有对相关专利进行分析,这是导致企业专利侵权的比较大的原因。建立完善专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地预防此类纠纷发生。着手建立企业应对国际专利壁垒预警机制:一是建立国际专利信息数据库,对进入国际市场的自主专利产品进行入市前与入市后跟踪监测。二是查明引进的国外技术专利有效性,力避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收费;对进口项目的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在合同中要订立“有专利侵权指控均由供方负责”的条款,以防范进口设备背后隐藏专利陷阱。三是建立企业联合引进技术专利和应诉谈判的机制,参与国际专利事务活动,以增加企业自主专利话语权,提高企业应对专利打压和规避专利纠纷的能力。
七、根据财政资金的流向,以具体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知识产权管理
(一)建立科技管理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服务组织建设,提高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努力为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和管理的社会组织建设。建立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支持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信息资源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关行业、重点领域科技信息的采集和加工,为研发决策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撑。
(二)加强科技知识产权数据库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对迅速提高北京科技发展水平与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把支持建立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库纳入北京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二是制定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专项制度,把各类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纳入科技规划、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立项审查、评价和论证、科技成果管理等各项科技管理的环节工作中。指导有条件的大学、科研单位、企业尽快建立与本单位技术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积极做好知识产权文献检索、分析和认证。跟踪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内技术发展动态,对尚未具备条件的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要引导他们充分依靠北京地区的有关知识产权文献服务机构,研究本单位的技术领域在国内外的技术发展动态。加快北京科技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与国际信息库接轨的信息平台。大力鼓励和支持具备资格和条件的咨询企业投资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产业技术协会建立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信息系统,尤其是符合国际标准的新技术产业和专业化技术组织,推动北京成为全国科技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三)加强科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加快科技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在科技界、教育界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层普及科技知识产权知识。加强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法规的学习,打造熟悉知识产权管理的科技管理队伍。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专业性强并涉及科技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特点,在科技管理机构改革中要完善知识产权的审查、管理和机构配置。充实和加强相关具备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人员。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的业务水平。
(四)深入开展科技管理对象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科技管理对象大部分都是知识密集、人才荟萃,并承担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任务。随着科技管理对象无形资产越来越多,因此,开展针对科技管理对象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应引起重视。应该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五)加强北京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定,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制定高校知识产权条例和管理办法,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和指导高校教师对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的行为,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预防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激励机制,为实现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各种设立相关优惠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促进高校知识产权质量的提高。营造人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科技人员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建立一支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家队伍。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资金,避免因为没有资金交专利保护费而造成损失,专项资金的支持是与知识产权的实施相结合的,在知识产权实施后,合理确定发明人与高校之间的分配比例,保证知识产权保护与实施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